9月7日,国众账号信息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印发《互联网用户公众号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公众号规定》和《群组规定》),并于2017年10月8日起正式施行。
1、《规定》明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2、《规定》明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
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
一是要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设立总编辑等信息内容安全负责人岗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二是制定和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明确平台和用户的权利义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服务协议和平台公约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依法依规立即处理;三是加强对本平台公众账号发布内容的监测管理,发现有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的,应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等要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服务使用者不仅要履行信息发布和运营安全管理责任,遵守新闻信息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维护网络传播秩序,而且要对用户公众账号留言、跟帖、评论等互动环节进行实时管理。
3、《规定》要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使用者应当
履行信息发布和运营安全管理责任
,遵守新闻信息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维护网络传播秩序。作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均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转载信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4、《规定》提出,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指导推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者制定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建立政府、企业、专家及用户等多方参与的权威专业调解机制,发挥互联网多元治理主体作用,公平合理协商解决行业纠纷。
5、《规定》强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
提供者
应当
对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
使用者
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
,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合理设定群组规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
具体而言,分类分级管理,一是要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对使用者的账号信息、服务资质、服务范围等信息进行审核,分类加注标识,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类备案;二是要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根据公众账号的注册主体、发布内容、账号订阅数、文章阅读量等建立数据库,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三是要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对使用者开设的用户公众账号的留言、跟帖、评论等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分级分类标准及管理细则尚需在管理实践中建立并明确。
除此之外,《规定》明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使用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根据信用等级提供相应服务。同时要求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将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公众账号及注册主体纳入黑名单,视情采取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措施。
1、《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
2、 《规定》要求,互联网
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
,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3、《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4、《规定》明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自身服务规模和管理能力,
合理设定群组成员人数上限、个人建群上限和参加群数上限
。也就是说平台方应根据自身能力来运营相应规模的群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5、《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群组规模类别,分级审核群组建立者建群资质,完善建群、入群等审核验证功能,并设置唯一群组识别编码。这一规定主要是便于平台方掌握相应群组数据,实施精准动态管理。需要说明的是,一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实践中已采取了这些措施,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6、《规定》第十条明确要求,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对于违法违规的平台方,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处理措施。对于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群组,由平台方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等处置措施;对于违法违规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由平台方依法依约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同时,平台方要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