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8
月
12
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区块链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18
年
8
月
6
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
“
放管服
”
改革的系列部署,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以
“
建设智慧税务
”
为目标,组织开展区块链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区块链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广大纳税人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前将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
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区块链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区块链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开展区块链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587
号)、《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30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电子发票的有关工作要求,
经研究,决定在深圳市开展区块链电子发票应用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
区块链电子发票
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
基于区块链技术,以电子数据方式开具、收取、存储的收付款凭证。
合法的区块链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效力。
区块链电子发票票样见附件。
二、在深圳市注册登记并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确认的企业,
可以以用户身份开具使用区块链电子发票
。
三、开具区块链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确保区块链电子发票开具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不得篡改、删除、伪造,并按规定保存。
四、取得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查询验证电子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区块链电子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区块链电子发票的信息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验证。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区块链电子发票票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8
年
月
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区块链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的说明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
“
放管服
”
改革的系列部署,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以
“
建设智慧税务
”
为目标,组织开展区块链电子发票应用试点。
二、区块链电子发票的作用和意义
区块链电子发票,是
“
互联网
+
税务
”
的深度融合产物,是实现
“
科技创新
+”
的税务管理现代化的全新尝试。
区块链技术具有全流程完整追溯、信息不可篡改等特性,与发票逻辑及需求高度吻合,能够有效规避假发票、完善发票监管流程。
区块链电子发票将每一个发票干系人连接起来,方便追溯发票的来源、真伪和报销等信息,有效解决发票流转过程中一票多报、虚报虚抵、真假难验等难题,
切实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和税收风险。
三、区块链电子发票的试点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开展区块链电子发票的试点推广工作。
目前,选取了餐饮业、停车场、小型商贸、加工修理修配等行业的部分纳税人进行推广
,后期将适时将其他行业纳税人纳入区块链电子发票的试点范围。
四、开具区块链电子发票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