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要欢迎,“真”要感谢,听起来是要多别扭就多别扭,但这就是我们要面对的现实。
一、
对爆红的《人民的名义》,很多人是不屑的。这个不屑,并非我们经常看到的那种非与潮流保持距离以示与众不同的刻意,而是严肃的批评:它拍得假。
我认同这个批评。我也不喜欢《人民的名义》的假,但可能出乎大家意料的,是我欢迎这个假。
“不喜欢”很好理解,但为什么很欢迎?
我们先来看一看《人民的名义》究竟假在哪里,又为什么要假。
在资本市场里,“虚假陈述”包括了重大遗漏、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等类型。对《人民的名义》之“假”的分析,同样可以套用这个分类。
二、
先说“重大遗漏”。
这部剧刚播出,有人就评论说,它的精彩,并不是它拍得有多好,而是因为它所要反映的现实远比它精彩;周梅森也没那么出色,与花样翻新的的现实相比,他早已落伍。
言下之意,这部剧呈现的,不过是现实这座冰山的一角,更多水面之下的暗流,它并没有勇气揭露,存在“重大遗漏”。
的确,对照神圣的“实事求是”方针,《人民的名义》明显没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其藏着掖着的作派,是在耍滑头,是打着人民的名义忽悠人民,是对人民不负责任。
这是十分正确的诛心之论,假如我们这里的艺术创作只需对“人民”负责的话。
和许多对国民素质痛心疾首的人士不同,我从来不觉得中国人是天生的贱骨头,其他地方的人懂得用嘴巴来吃饭接吻说话,而我们却只懂得用来吃饭接吻。如果不是有禁忌有尺度,同样的有血有肉,谁有炮不放?
因此,把“重大遗漏”的板子打在被审查对象身上,纯粹是找出气筒。我们总不能要求它义无反顾地突破禁忌放大尺度,然后被压在箱底下让一个多亿的投资兑换成“禁片”两个字吧?
请脑补它遗漏的,欢迎它披露的。
三、
再说“虚假记载”。
这部剧最为直白的穿帮,当然是纪委隐身检察露脸,与现实掉了位置。不过这也好理解,如果把主角换成前者,让它又是抓人又是监听又是审讯,就算拍得下来,也播不出来啊——“依宪执政”不容无视。
比起这个“技术性问题”,剧中对主角的塑造,就不但让人不好理解,还让人难以相信了:虽然竭力突出了侯亮平的“猴性”以求不落俗套,但陆毅那张国字脸,那过于用力的台词,那密集出现的“国家”和“人民”,那时不时回闪的宣誓镜头,还是让人有看样板戏的恍惚。
尤其是,侯亮平那对待上司的态度,如果不联系前后的情节来看,你根本分不清谁是局长谁是检察长、谁在指示谁又在聆听。按照我们的生活经验,现实中哪个下属敢这样顶撞上司,本事越大就死得越早,而且还不是死在祁同伟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