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广州越秀
、荔湾、
天河
等
区
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公布。
今年招生政策具体有啥变化?
一起跟着广仔来看看↓
首先,家长们要注意的是,自2016年1月1日起,广州市教育局把
13所原市属公办园
正式移交所在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从今年起不再面向全市招生。
广州市第一幼儿园等13所公办幼儿园按属地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招生办法执行,
面向本区户籍
适龄幼儿以及符合各区统筹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的非本地户籍人口适龄子女。
移交的这13所公办幼儿园的14个园区,其中有8个公办幼儿园集中在越秀区,包括市一幼、市二幼、市文化局幼儿园、市财政局幼儿园、市轻工局幼儿园等都归属越秀区教育局。其次是天河区,增加了3个公办幼儿园区,荔湾区增加了2个公办园区,海珠区增加了1个公办园区。
接着我们来看看各区的招生政策↓
算上由市属公办园转化而来的8所幼儿园,今年越秀区共有20所区属公办园参与派位,派位比例为幼儿园招生计划90%,剩余10%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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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该区将在“越秀教育网”发布2017年区属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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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17日幼儿家长网上报名,网上报名
只能填报1个志愿
,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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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上午
举行
派位工作
,9时30分区教育局将对报名数据进行备份,随即启动电脑派位程序,当场公布拟录取幼儿名单,并于当天在
“越秀教育网”
发布派位结果。
小区配套幼儿园在按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基础上,将优先考虑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如小区业主子女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其招生计划数90%,且小于或等于100%的,全部录取,不需进行电脑派位。
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
90%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
,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
,剩余学位面向社会电脑随机派位。小区业主优先考虑学位的幼儿必须父或母是该小区业主,有该小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同时适龄幼儿以及父和母具有该小区房产户籍;凡业主为祖辈的,除满足幼儿以及父母具有该小区房产户籍外该居住地还需为小孩父母在穗的唯一居住地(需由家长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若90%的比例无法满足小区业主优先考虑学位的,则剩余的学位需继续招收符合小区业主优先考虑学位的子女入园直至100%;若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超过招生总名额,则在优先考虑学位的幼儿中通过电脑派位进行招录。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4月15日统一在“
荔湾教育网
”
(www.gzlwedu.net.cn/)对外公布招生方案,各幼儿园通过网站或者宣传栏同步公布该园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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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6日的9:00-17:00,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核实报名资格。幼儿园负责资料审核并网上填写核实情况,与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幼儿监护人一起完成现场网上报名,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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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15:00,荔湾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统一电脑派位,同时各小区配套幼儿园网上录入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录取结果,5月9-15日幼儿园对外公示优先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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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17日17:00,凡符合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报名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荔湾教育网(www.gzlwedu.net.cn/)链接到“广州市部分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在该平台上填写基本信息和电脑派位志愿,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符合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报名条件的幼儿可以填报一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网上报名设一个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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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15:00,荔湾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荔湾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进行现场电脑派位。
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的报名时间为
4月21-23日
,报名方式为带房产证、户口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到对应的小区配套教育部门办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若业主子女属
以下三类情况之一
则需另外提供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报名当月打印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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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与父母一起和祖辈同住,且父母在广州市没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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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是幼儿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但幼儿的父母在广州无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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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幼儿的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
适龄儿童参加教育部门办的幼儿园
电脑派位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