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下简称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 完成硕士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
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第一);
(2)获部、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成果(排名前三);
(3)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 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 1 篇以上学术论著。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由各学院安排,并在综合考核前通知考生。
(五)我校继续实施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试点项目(简称“5+3+X”博士项目),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须为“5+3”接轨培养)
,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已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一阶段)
》。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
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前未能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
(未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者)
,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 已获临床
(口腔)
医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
(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
。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对于已经获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二阶段)》
)人员和副高及以上医疗职称人员不得报考。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能够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七)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八)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九)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十)我校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一般为一名
(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