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又轮到我和她说话了,她继续讲这个故事。“我刚才应该是说到佩珀的幸福好景不长,确实是这样的。他的女主人病了,尽管他在她房间门外又抓又嗅,不停地呜呜地叫着,但人们就是不让他进去。有一天他趁着不注意偷偷溜了进去,终于又见到了他的女主人,他高兴得快要疯掉了,趴在她的膝盖上,不停地舔她的手和脸。但让他很震惊的是,女主人并不像平时看到他那么高兴(我说过佩珀是一只很敏感的狗),不过他很快就知道原因了——房间有另外一只动物,一只新的宠物,几乎吸引了她全部的注意力。当然,你肯定猜得到那是什么——不过佩珀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婴儿,他觉得自己受到了轻视和极大的冒犯,他径直走出了房间,下楼到厨房去,在那里一连呆了好几天。
“我想,这只可怜的狗虽然生气,心里其实是很难过的,可能他觉得人们看见他这样打心底不高兴的样子,就会把婴儿送走。但随着时间过去,什么事也没发生,他决定不生气了,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他跑回去,满心想着一切应该都已恢复原样,但事情却已完全变了。现在没有谁留意到他在房间里,女主人也不再带他一起玩游戏,她甚至忘记帮他洗澡了——他的优点之一可是不抗拒肥皂和温水的啊。最糟糕的是,没过多久,宝宝开始跟着他到客厅里来了,他想尽办法也没能让这个小笨蛋明白,客厅里不是它应该呆的地方。你想想,一个小婴儿在狗的眼里其实就是一个低等的小动物:它[4]不会吠叫(哦,当然,它会嚎哭),但它就和过街老鼠一样,搞得每个人都围着它大呼小叫!宝宝把可怜的佩珀的风头都抢光了,女主人在逗它玩,虽然佩珀觉得自己玩得好多了,但女主人却完全不让他参与。他只好躺在自己的小毯子上,假装不介意。当然,我知道他肯定快要气疯了!我能明白他的感受,但你知道,人们总是以为狗是没有什么感受的。你是不是也这样想的?
“然后呢,最不能忍受的侮辱来了:佩珀的小毯子被拿走了——他的专属毯子,就为了给小宝宝腾出空间。当他不得不自己一个默默地躲到角落里黯然神伤的时候,这个可恶的宝宝居然爬过来拉他的尾巴!
“他一向对自己的尾巴很在乎,谁也不能碰它,即使是最亲密的朋友碰了,他也会很不乐意,所以你可以想像这下他觉得受了多大的侮辱。
“这实在是太过分了,他终于忍无可忍!他们说他咬了宝宝,我也觉得他咬了,虽然并没有把它咬伤,但仍然把它吓得大哭起来。当然,从这一刻起,可怜的佩珀的生活就彻底完蛋了——他被当成了恶犬!
“当男主人晚上回来时,大家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佩珀的女主人说,虽然她很不舍得跟佩珀分开,但他做出了这么可怕的行为,如果不把他赶走,她会觉得一刻也不得安宁的,这对宝宝来说实在太不安全了!
“男主人当然也觉得很可惜,但我想他最爱的还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最后佩珀还是得离开。他们给他做了最好的安排:为他在朋友那里找了一个舒适的家,这个朋友正需要一只好的看家犬,而且对后代也不是那么操心。然后他们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听到佩珀的任何消息,等他们再次听说的时候,却是一个坏消息:这个朋友完全搞不定佩珀,只好把他绑在马棚里,而他对每一个靠近的人都呲牙裂嘴,整晚不停地哀嚎,他们真的很害怕他。
“当佩珀的女主人听到这个消息,她很庆幸送走了这只狗,而且尽量不再去想他了。在她差不多已经把这些事情都忘光了的时候,有一天,新来的保姆带宝宝出去玩,回来的时候说了一件可怕事情:一只野狗袭击了她们,不停地想跳到婴儿车上,她不得不赶紧把车子推走。但女主人没有把这只狗跟佩珀联系起来,她以为佩珀很久以前就已经彻底消失了。
“但保姆下一次带宝宝出去的时候带了一条大木棒,以防那只狗再来骚扰。她才刚把婴儿车搬上台阶,那只狗果然又来了,就好像他从上次开始就一直在躲在门外等她们一样。
“这个保姆是一个强壮的乡下姑娘,胆子很大,当这只样子非常吓人的狗过来边叫边跳的时候,她抡起棒子用尽全力打在他的头上。奇迹是她没有把这只狗当场打死,这一棍只是刚好把他打傻了,他头晕眼花了好一会儿,在原地迷迷糊糊地转起圈来——你能不能把蜡烛罩子放低一点点?谢谢!”她突然停下说道,我照做了,“嗯,然后她想继续去打那只狗,这时候女主人冲出来制止了她。她透过窗户看到了这一幕,虽然这只可怜的狗狗已经瘦得不成样子,浑身脏兮兮的,谁也不会多看一眼,但她还是马上就认出了这是佩珀,还看出来他并不是疯了或者在做什么危险的事,而是在尽力跟宝宝示好。你知道,他很可能是出于面子或者良心或者什么其他的原因,不想马上悄悄地回来,也许他只是想在回来之前先跟宝宝把关系搞好。突然之间,他的女主人——当然,我说的这些都是她告诉我的,她突然之间想起了佩珀以前是多么衷心于她,她也多么喜欢这只狗。当她看到佩珀站在那里,傻傻地颤抖着的时候,她的心软了,她向他走过去,想对他有所弥补,告诉他自己已经原谅他了,他可以回来重新做她的狗狗,一切就跟从前一样!”
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会儿,我不敢偷偷看她,当她重新开始说的时候,我觉得她的声音有一点颤抖。“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跟你说这么多,有时候我自己都受不了这个结局,”她说,“但既然说开了,我就把它说完吧。嗯,佩珀的女主人向他走过去,叫着他的名字。但,可能他脑子还是在犯迷糊,认不出她是谁,或者他的自尊心一下子涌上心头,可怜的家伙!我不知道。但他只是看了她一眼(她说她永远都忘不了那个眼神,永远忘不了,这一眼直接撞击她的心底),然后他慢慢地,决绝地走了。”
“她很难受,就跟着他走,想让他明白自己真的很抱歉。但佩珀听到她的脚步声就开始跑起来,越跑越快,一直跑到消失不见了,她只好自己回来。我知道,她那时候很难过,哭得伤心极了。”
“他再也没有回来了吗?”沉默了一阵,我问。
“再也没回来过!”她轻声说,“这是他们最后一次看见和听说起他。因为佩珀的原因,我很爱狗狗,对每一只都爱。”
“我其实挺高兴他拒绝回来的,”我表明自己的态度,“他的女主人就该得到这样的下场——她实在不配拥有这么好的狗。”
“啊,你别这样说!”她抗议道,“她从来没有想过要这样对他不好,那都是为了宝宝啊!”
我很吃惊,从她说这个故事时的同情语气看来,她的立场不应该是这样的啊。
“你不会是想说,”我不情愿地嚷道,“你觉得她有什么特别理由吧?你应该不是站在宝宝那一边的啊!”
“但,我是的,” 她的目光垂了下来,坦白道,“我确实是站在宝宝这一边的,正是因为我,佩珀才会被送走的,我从那时起就已经开始内疚不已了!”
这的确是她自己的故事!她只是用旁人的角度说出来罢了,她,不是“某某小姐”!我完全忘了晚宴上还有其他人在场,仿佛只剩下我们俩。周围沙沙的人声和女主人发出的声音把我拽回了现实,让我想起这是在一个晚餐宴会中,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心里倍感痛苦。
我站起来,把椅子拉到后面,好让我的邻座通过。她抬起眼睛看了我一会儿,温顺地说:
“我就是那个婴儿,你肯定知道了。”
注释:
[1]忒勒马科斯是希腊神话中奥德修斯和珀涅罗珀之子,助其父杀死向珀涅罗珀求婚的人。(译注)
[2]三十年战争是1618年至1648年间在欧洲涉及许多国家的战争,是欧洲历上时间最长和最具破坏性的冲突,也是现代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战争之一。(译注)
[3]由于男主角的心理活动在原文中有的用了括号,有的没用,翻译中一律用楷体,以便区分。(译注)
[4]原文是“it”,作者特意用来“它”指代婴儿,说明婴儿在狗的眼中也是小动物,并且为结局揭露婴儿的性别埋下伏笔。(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