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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通辽5岁女童被虐致死案:遭受家暴或虐待如何维权 怎样避免悲剧再发生?

科尔沁都市报  · 公众号  · 内蒙古  · 2017-04-15 12:05

正文


法官答记者问:褚阳阳生母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为何驳回?


4月13日上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典型刑事案件新闻通报会,向媒体发布该院近半年来审理的四起典型刑事案件,除3起毒品犯罪案件外,就是在近1年多时间里备受关注的通辽5岁女童褚阳阳被虐致死案。


案  件  回  顾

点击蓝字查看 【独家】直击通辽5周岁女童被虐致死案【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褚广臣与被告人袁桂玲系再婚,褚广臣与前妻的婚生女褚阳阳(系本案被害人,殁年5岁)由褚广臣抚养。婚后不久,褚广臣和袁桂玲便经常辱骂、殴打褚阳阳,致褚阳阳头面部、躯干、四肢多处受伤。2016年1月29日,褚广臣之弟发现褚阳阳身上有多处伤痕后报警,警方赶到褚广臣家后对二被告人进行了训诫、警告。在褚阳阳被送往幼儿园时,有多名老师发现褚阳阳身上经常有指掐、木棍抽打等所留伤痕。

2016年3月14日7时30分许,被告人褚广臣对褚阳阳尿裤子之事产生不满,向褚阳阳胸腹部猛踢一脚, 19时许,褚阳阳在家中呕吐死亡。20时30分,褚广臣与袁桂玲赶到红星派出所,褚广臣对警方称自己将女儿打死在家中。

经法医尸检鉴定:死者褚阳阳,符合腹部生前曾遭受钝性外力作用导致胰腺挫伤、十二指肠挫伤伴炎性反应、肝右叶血肿而死亡。


被告人褚广臣


被告人袁桂玲


法院认为,被告人褚广臣故意伤害、虐待,被告人袁桂玲虐待的事实及罪名成立。依法判决被告人褚广臣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袁桂玲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看点

1

遭遇家庭暴力抑或虐待该如何求助维权?


那么,无论成年人还是像阳阳一样的未成年人,在遭遇家庭暴力或虐待时,该如何求助怎样维权?才能避免如此悲剧发生?

新闻发布会现场,通辽市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遭受家暴后,除受害人本人,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居住社区、妇女联合会、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发现家暴行为后均有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权利和职责。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对于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受害人,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被监护人近亲属、居住社区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可以具体情况,作出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受害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迁出受害人住所等内容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公安机关以及居住社区应协助人民法院执行。

工作人员表示,对此类案件除依法严厉惩处外,更希望通过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新闻媒体部门连同司法部门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使家暴案件在源头得到遏制。


看点

原告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为何驳回?


女童幼时和生母合影


那么,本案针对于原告,也就是褚阳阳生母刘海艳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驳回,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新闻发布会现场,通辽市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赔偿范围限定在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丧葬费等实际经济损失,而不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精神损失。本案中,褚阳阳生母刘海艳虽诉请主张丧葬费,但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故对刘海艳提出的诉请依法驳回。

                                   《科尔沁都市报》  记者 张铁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