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里
,灰蒙蒙、暖洋洋的暮色降临城市,一缕缕温馨柔和的气息在大街小巷飘荡,令人想起夏日的时光。礼拜天是休息日,街道上个个店铺的百叶窗都关闭着,五颜六色的人群蜂拥往来。路灯宛如一颗颗晶莹的珍珠,在高高的电线杆顶上闪耀,照亮下面的芸芸众生。他们的影子不断变幻,朦胧的低语不绝于耳,久久地回荡在灰蒙蒙、暖洋洋的暮色中。
拉特兰广场的山丘上走下来两个小伙子。其中一位正要结束他的长篇独白。另一位走在小路边缘,由于同伴张手动脚的,他有时不得不走到马路上,却做出一副听得饶有兴味的样子。他身材矮胖,脸色红润。一顶快艇驾驶帽歪戴在脑边。他听着同伴的叙述,嘴角、鼻翼和眼梢在脸上作出各种变幻无穷的表情。他不断发出嗤嗤的笑声,且笑得身体前仰后合。他时时瞥着同伴的脸,眼里闪烁着狡黠而愉悦的神情。他像斗牛士一样把轻便雨衣搭在一个肩头,不时地整理一下。他的马裤,白色橡胶鞋,以及潇洒地搭在肩头的雨衣,都显示着青春朝气。然而他腰身滚圆,体态臃肿,灰白的头发稀稀拉拉,而且每当兴奋的表情消失后,脸上就显出憔悴来。
当他确信同伴的讲话已经结束,便无声地足足笑了半分钟,随后说道:
——嗬!……真是绝妙!
他的声音听起来底气不足,为了加强语气,他又诙谐地添上一句:
——真是绝了,太稀罕了,可以说是天下少有,举世无双啊!
说完,他又严肃起来,不说话了。整个下午,他都在道塞特大街的一家小酒店里神聊海侃,现在舌头累得发僵。许多人认为莱内汉是个吸血鬼,尽管有这样的恶名声,由于他机敏乖巧,能言善辩,他的朋友们始终想不出招儿来对付他。他会大胆地闯进朋友们聚会的酒吧,机灵地先呆在外围,直到那些人邀他入伙喝上一巡。他终日游手好闲,肚里存着不少打油诗、谜语和各种逸事奇闻。他感觉迟钝,对随便什么侮辱都麻木不仁。谁也不知道他靠什么打发这困苦的日子,但有人猜测他可能在倒腾赛马彩票。
——我说,考利,你是在哪儿搞到她的?他问。
考利用舌尖飞快地舔了一下上唇。
——有一天晚上,伙计,他说,我正在贵妇街溜达,突然看见供水站的大钟下面站着个俏佳人儿,就去说了声晚上好,你知道这一套的。然后我们就在运河边逛了逛,她告诉我,她在巴高特大街给一户人家当女佣人。那晚上,我用胳膊拥着她,还使劲儿搂了搂。后来,下个礼拜天我们约好了见面,伙计。我们出城来到多尼布鲁克,我带她钻到田野里。她跟我说,她以前跟一个牛奶场的家伙好过一阵……。真够味儿,伙计。她每晚带香烟给我,还管付来回车钱。有天夜里,她还带给我两支绝对高级的雪茄——嗬,真带劲儿,你知道,就是老家伙过去抽的那种……唉,伙计,可我担心她会怀上孩子。她的鬼点子倒是蛮多的。
——她没准儿以为你会娶她,莱内汉说。
——我跟她说过我没工作,考利说。我告诉她我在皮姆那儿干。她不知道我叫什么。我是个粗人,不跟她说这个。她还认为我满有些风度呢,你知道吧。
莱内汉又不出声地笑了。
——从没见过这么好的妞儿,他说,真是个尤物儿。
听见这句赞美,考利把步子迈得更大。他魁梧的身子大摇大摆,逼得同伴一会儿跳上马路,一会儿蹦回小径。考利是警察局巡官的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身材和步态。他走起路来腰杆笔直,双手贴在身体两侧,脑袋左摇右摆。他的脑袋又大又圆,油光锃亮,一年四季都在冒汗。那顶大圆帽子歪戴在头上,活像从一个灯泡里长出另一个灯泡。他走路总是目视前方,仿佛是在游行,如果他想目送街上某人,必须从臀部开始转动身体。眼下他在城里闲荡,每当有个职位空缺,总有朋友拚命鼓动他去干。人们经常看到他和便衣警察走在一起,谈得很投机。他知道好多事情的内幕,还喜欢下最后结论。他自说自话,根本不听同伴们怎么讲。他多半是谈他自己:他跟某人说了什么什么,某人又跟他说了什么什么,他又说了什么什么才把事情了结。当他把这些对话告诉别人时,他总是学着佛罗伦萨人的做法,把名字的第一个字母发成送气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