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读书,是读电子还是纸质?读原著还是读译作?重点标是不标?
这是临书而读的你总要回答的几个问题,却都不好答:
电子便利、纸质亲切,原著原味、译作轻松,标注重点多了少了都是两难,往往不好抉择。
这也是我在过去这一年反复思索的疑问。一年下来,掉坑不少,收获也多,如今新的体系已经稳固流畅,把我对这三问的思考分享与你。
1.
电子书、纸质书,如今还加个 Kindle,读哪个?难。但事实上当你问自己这个问题时,你就已经掉进了思维陷阱,因为:
这三者原本就不是非黑即白、有彼无此。
你的思索不应该从「用哪种媒介」开始,而是「读什么书开始」,比如:
工具书大而重,搜索查读是重点,因此宜读电子版,放到电脑、平板读;有味好看的闲书,充实旅途、打发时光,不如就用 Kindle;纸质书呢?我安排给一类我称之为「午睡读物」的书,多是增长见闻、文辞诗赋一类的;
那什么样的书,值得放到电脑,边阅读边思索边笔记?我的选择:
严肃的非虚构作品
。电脑键鼠操作标记方便,键盘打字快捷,阅读、笔记、整理一套流程,一趟完成。
工具有工具的边界,其关系不应是互斥,而是互补。对了,严肃阅读,我用一款叫 MarginNote 的软件,读书笔记悉数存于 Ulysses。
至于看屏幕久了不习惯?这个担忧你的手机恐怕是不同意的。况且,若实在担心,一幅防蓝光眼镜,就是你的屏幕好伴侣。
2.
读外国作品时,是读原著,还是读译作?这是第二个难以选择的问题。
我的回答:
能看原著,就不读译作。
私意以为阅读有两大享受:语言之美、知识之美。读中文,可得中文之美、知识之美;读英文,可得英文之美、知识之美。
读译作呢?语言之美常难寻其踪,而因错译难免,知识之美也常有错、漏,或小瑕,或大疵。有的艰涩难明之处,往往还要回查英文原文才知道讲的是什么。倒不是责难译者,而是有时语言海桥实难跨越。
但这样一来,阅读两大享受都遭破坏,为何还要因一点母语便利能读原著而不读原著?不妨看个例子:
每当你写作以开发思想时,集中于你正考察的问题并记录下你所有的想法、疑问和断言。不要担心组织结构或正确性。
这是批判思维杰作 Beyond Feelings 中译一例,中文可谓难读难懂,那英文呢?试比对:
Whenever you write to discover ideas, focus on the issue you are examining and record all your thoughts, questions, and assertions. Don’t worry about organization or correctness.
你看,英文反而明白如话,易读易懂。
初读原著,如果确实读不动,大可先从简单的开始,再慢慢提上坡度。比如,同是写认知科学,平克的书就比斯坦诺维奇要好懂,行文也更为晓畅,就可先从平克读起。清词丽句必为邻,阅读本是乐事,不妨就从原著读起。
如果能读原著了,不妨再进一步:直接读英文文献。因为这是最源头的知识,也是「书背后的书」。比如 Coursera 大火的公开课
Learning How to Learn
课程原书
A Mind for Numbers
,课很棒,书也写得好,但「书背后的书」——作者所引的文献,其实也不难懂。
比如,书中所引的工作记忆相关研究 The Magical Mystery Four (Cowan, 2010):
It may not really be magical, but it is a mystery. There are severe limits in how much can be kept in mind at once (~3–5 items). When, how, and why does the limit occur?
所引「对着书本边画思维导图边学并不高效」的研究 (Karpicke & Blunt, 2011):
Here, we show that practicing retrieval produces greater gains in meaningful learning than elaborative studying with concept mapping.
难吗?比普通文本难一点;但有很难吗?好像也没有,这不就是你英语考试的科普文章阅读理解嘛。所以不如就——盘它。
3.
先说标注与否结论:
要标,必须标,但要晚标、少标。
我奉行张五常三遍读书法:第一遍快读跳读,知大概;第二遍慢读,明细节;第三遍选读,读重点。
其中第一遍一律不标,第二遍只标疑惑不解之处,第三遍,才开始标记重点。为什么?张五常指出 :
因为哪一点是重点,要在细读后才能选出来,没有经过之前的一快一慢两读,重点很容易会选错。
这也符合大脑的规律:第一、二遍专注读,把新信息消化,第三遍才有余裕、才有多余的工作记忆来评判重点,否则凭一面之缘便判权重,就可能会有失偏颇,错过真正的好内容。
这也正如钱锺书经验之谈:
最精彩的句子,要读几遍之后才发现
(《钱锺书手稿序》)。
此谓「晚标」。那为什么还要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