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和文化旅游厅印发的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旨在认定和保护具有乡村特色文化和民族特色文化的农业文化遗产,设立保护区域,培育特色农业品牌,并推动产生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和经验模式。意见提出了12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大保护力度、增强传承活力、拓宽利用途径、加大传播力度等方面,并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具体保护利用措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
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长期农业生产实践的宝贵财富,需要得到认定、保护和传承。
关键观点2: 意见的总体要求
设立农业文化遗产核心保护区域,培育特色农业品牌,形成经验模式,建立具有江西特色的保护利用体系。
关键观点3: 意见提出的12项重点任务
包括加大保护力度、增强传承活力、拓宽利用途径、加大传播力度等,要求开展调查记录、推进申报认定、完善传承设施、促进宣传推介等。
关键观点4: 政府和社会参与
政府要主导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同时倡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获取、惠益分享制度,推动形成多元投入、协力发展的保护体系。
正文
日前,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作出系统部署。
《意见》指出,
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在长期农业生产实践中创造的宝贵财富。明确了要认定一批具有乡村特色文化、民族特色文化和重要社会价值的农业文化遗产,设立一批农业文化遗产核心保护区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竞争力的特色农业品牌,推动产生一批农业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成果,形成一批能复制推广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可持续发展的经验模式,建立起具有江西特色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体系的总体要求。
《意见》提出
12项重点任务
,包括加大保护力度、增强传承活力、拓宽利用途径、加大传播力度4个方面。要求开展调查记录,推进申报认定,加强学术研究,促进协同保护。完善传承设施,开展文体活动,强化教育功能。融入特色乡村,助力特色产业,培育农遗品牌。促进宣传推介,深化交流合作。
《意见》要求,
各市、县(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研究制定具体保护利用措施。要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工作,在开展遗产普查、设施建设、人员配备、工作开展等方面提供保障。农业文化遗产地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获取、惠益分享制度,积极优化投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倡导社会力量设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基金,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力发展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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