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苏苏
来源 ∣
Vlink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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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放映途中因意外导致放映中断,影院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情况下,由于电影票价中涉及片商等多方利益,加上影院自身也不愿意把到手的票款退回去,过去采取的方式大多是“允许改签”。
但是,如果遇上观众非要“退票”可怎么办呢?对此,有专业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诸位认为这位律师说的有道理吗?不妨也发表下自己的见解吧。
日前,市民宋女士反映,其在奥斯卡榕森影城(殷都店)看电影遭遇停电,导致电影无法观看,想退票也不能退。那么情况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战狼2》不是挺火的吗?我老公特别想看,但是合适的场次不好买。后来才终于买到了8月6日18时5分奥斯卡榕森影城(殷都店)的票,我们特地跑去看,谁知看了20分钟左右突然就停电了。”宋女士说,当时影厅内一片漆黑,影城内工作人员进入影厅解释说是下雨导致的停电,整个影城都如此。
此后宋女士和其他观影者在漆黑影厅内又等了一会儿,直到有观影者找影城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后,影城方面才表示,受停电影响的观众可以在8月8日之前观看同等价位影片,但是不可以退票。
随后,宋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当天电影票的票根,票根上写着“8月8日之前同等价位可观看”的字样,并留有工作人员姓名。
“影院这样的解决方案我们不能接受。”宋女士表示,平时她和丈夫工作都很忙,当天特别抽出时间去看电影,而且家庭住址距离影城很远,8月8日之前观看,时间太紧他们根本抽不出时间,希望能够退票。
影城工作人员回应:
不退票,可观看同等价位影片
律师:
消费者遇到意外或不可抗力提出退票是可行的
随后,记者拨打了奥斯卡榕森影城(殷都店)的服务电话,工作人员证实,当天确实出现了停电的情况。
他们经过研究决定,该场次观众可以在8月13日之前,通过网络挑选自己想看的、同等价位的3D电影,然后拨打影城的服务电话预定场次座位,观众只需预留电话,观影前凭票根到影城观看就可以。
“我们本来在票根上写的是8月8日,但是后来将时间改为了8月13日。”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
那么是否可以退票呢?
上述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可以
,但是没有给出具体解释。针对影城这一做法,律师宋昆表示,如今演出票、电影票的购买消费是在典型的格式合同下进行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根据这一规定可以看出,
“不予退票”的格式条款明显有悖法律规定,有损消费者权益。
从公平交易原则来看,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同时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