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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疫情防控!济宁3地最新通告!隔离和核酸检测都说清楚了!

济宁生活网  · 公众号  · 山东  · 2021-01-25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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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大家都能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济宁多地发布最新疫情防控通告

更多疫情防控消息请往下阅读

济宁高新区疫情防控措施25条


一、强化防控责任落实 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实行区级领导包街道、街道班子成员包社区(村居)、街村干部包网格的三级包保防控体系。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各社会单位、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织密筑牢“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无死角”的疫情防控网络。


二、严密防范疫情输入,坚持人物同防。

①对境外入区返区人员 ,要进一步强化全程闭环管理,严格执行点对点接返, 严格落实“14+2+1+7+1” ,即集中隔离14天,期间间隔24小时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隔离,结束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②疫情重点地区入区返区人员 ,需提前3天向居住地社区(村居)报备,社区(村居)对重点地区返区人员及其家人分类管控;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区人员, 严格执行“7+14”和“5+1” ,即返回后立即在集中隔离点进行2次核酸(间隔24小时),随后由120送回社区,开始进行7天居家隔离,在居家隔离第7天时由120在社区门口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阴性后转为14天健康监测,返回社区的第14天和第21天再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对重点地区来区人员,严格落实1次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提供个人行程信息或有其他增加疫情防控风险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作出处理。


三、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 以街道和社区(村居)干部、医务人员、辅警、物业人员、网格员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分片分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建立小区(村)疫情防控楼长(组长)制分工清单,及时发现防控隐患线索并及时报告。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加强排查,加强信息互通和守望监测,建立防疫线索征集制度,发现重点地区来区人员情况立刻向社区(村居)报告。


四、推进联防联控协同防控。 强化部门通力协作,按照“随访排查、上下结合”原则,坚持指挥部集中推送与社区(村居)自主摸排相结合,在全面做好上级指挥部推送数据的追踪排查、随访登记基础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居)两级网格化防控工作体系优势,压实社区(村居)、用人单位、酒店宾馆等接待场所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全面精准排查、迅速追踪查找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阳性环境标本)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一般接触者以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入区返区人员等高危人群,确保不漏一人、限时清零。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含客运、货运)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凡到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主动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实际驾乘人员具体情况,按规定做好健康管理。


五、加强社区(村居)疫情防控。 街道、社区(村居)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区指挥部定期向各街道推送疫情重点地区信息及管控政策,街道要指导社区(村居)做好重点人员摸排,落实落细基层网格化管理,做好辖区人员往来摸排和健康监测登记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进行体温监测,尽早发现可疑病例。


六、做好返乡人员服务保障。 从1月28日春运开始至3月8日春运结束,对返回我区的跨省份返乡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可在出发地或目的地的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回居住地。 返乡人员返乡前应告知当地居(村)委会,返乡后由居(村)委会查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自觉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体温、症状,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七、科学设置疫情检查岗。 每个入口配备保安或志愿者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值守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值守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对于不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城中村等,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控方案, 对外来人员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制度,逐一登记信息。 每个检查岗配备不少于2把体温检测枪,设置一米线,由值守人员有序引导,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的体温进行测量,凡发现体温超过37摄氏度的,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属地指挥部进行处理。对所有外来人员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为避免交叉感染,登记处应配备酒精等消毒用品,信息登记用笔必须及时消毒或者更换。


八、引导外来人员做好信息登记。 在社区(村居)入口处设立来区人员登记站、《入区返区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关于境外来区人员严格实行居家健康监测的通告》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来区返区人员主动进行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居住地、来自地区(是否途径中高风险地区要注明)、来区时间、交通方式、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来区事由、健康码等信息。


九、加强对居家健康管理人员的政策宣传。 对纳入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所在社区(村居)要落实专人负责,分类管控,要清楚告知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对于实行居家隔离和健康管理的人员,做到单人单间居住,不出门不出户,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保持一定距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家庭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期间,不出入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报告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和味觉发生改变等症状),立即向当地卫生机构报告。


十、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 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必须在“山东冷链”系统注册 ,并录入产品进、销信息;经营的产品要有“冷链三证”并实行“三专”管理、亮码销售。对私自进口、未如实报备冷链食品信息的个人和单位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境外及重点地区货物。 对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要按照“摸清底数、弄清来源、管严渠道、管住市场、管牢货物”的工作思路,对企业开展不间断持续摸排,实现对物的排查、对人的排查和核酸检测三个全履盖、无遗漏,对相关企业逐一建立台账,加强管理。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到达目的地或空集装箱装货前24小时,货主需向属地主管部门进行报备。来区后实行分区存放,并做好抽样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十二、强化公共场所防控。 所有公共场所都必须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定期消毒等防控措施,未佩戴口罩者应拒绝入内。商场、超市等场所要按最大承载量的75%严控接待规模,设置“一米线”,采取自助结算等方式,缩短等候时间;餐饮服务场所要严格控制人流密度,进店人数要与餐位数相匹配;住宿场所要加强对旅客旅居史问询,并做好登记、测温、查验绿码, 对省外重点地区来人要求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交通运输场所要对进出乘客进行验码、测温,并做好场所及交通工具的清洁消毒。


十三、减少人员聚集。 严控各类大型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集体团拜、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灯会、庙会、演出等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 ;确需举办的,要提前报备,并严控人数、规模和范围;50人以上的活动,必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村民活动中心、餐馆、超市等公共场所,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人,做好清洁消毒,严禁人员扎堆。引导群众“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席不办”。提倡节日期间少走动、少串门, 家庭聚会聚餐要控制在10人以下。


十四、减少人员外出。 提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带头在工作地区过节,尽量减少外出。提倡弹性休假,合理安排调休倒休,引导人员错峰返乡回城。禁止到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各酒店、景区等单位暂不接待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非必要公务往来和旅游, 出差前往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需提前3天报备个人行程


十五、强化院感防控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做好消毒和个人防护,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一人一陪护”,禁止探视, 做好定期消毒、终末消毒。


十六、加强基层卫生机构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店要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诊所等医疗机构对发现的发热病人,应立即登记详细信息、拍照取证,一律不准收治发热病人,对工作中发现的类似病人或遇有群众咨询的,要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立即上报属地街道;并督促所有发热、干咳、腹泻等不适患者,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十七、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管理。 全区教育培训机构及师生要严格执行我区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假期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做好个人防护和安全工作。教育培训机构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人员管理和校区环境卫生工作,对入境、外地返区人员,要及时向各街道备案,严格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任何学校不得承担与业务无关的社会活动, 所有教育培训机构线下活动一律停止。


十八、严格特殊场所防控。 养老院、福利院及监所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探视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保证采购各类食品、食材的渠道安全、可溯源,不购买未经检验合格的农副产品,禁止购买活禽和进口冷链食品。采购的食品和物品要实行无接触配送,重点做好外包装消杀和安全检查。


十九、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法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明确防控任务,细化具体防控措施。建立在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等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等情况。严格进出管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体温检测仪器。严格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保留工作台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保持良好通风。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定期进行彻底消杀,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对公共卫生间、电梯等员工经常使用的公共部位、重点区域加强清洁消毒频次。



二十、强化疫情应急处置。 各级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人员、技术、场所、物资、设备等各项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专业队伍第一时间抵达现场,精准快速高效采取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核酸检测实验室发现阳性标本后,要第一时间向区指挥部报告,区指挥部要立即向市委指挥部汇报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精准封控疫点疫区,依法依规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区流调专班要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24小时内完成流调工作。


二十一、坚持科学防控。 精准、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践行疫情防控“四大措施、八项注意”,做好办公室和家庭的清洁卫生,做到勤通风、勤消毒,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做到少串门、少走动、少聚集,确需出行的,严格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少接触等防护措施。


二十二、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新风尚。 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继续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防护措施,春节期间尽量减少出行,不去中高风险地区,降低感染传播风险。通过视频滚动播放、发放宣传材料、广播、条幅、公告栏等各类宣传手段,播放疫情防范知识,提高社区居民防范认识。要采取登门入户等形式,向辖区内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温馨提示”“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倡议书”“明白纸”等形式,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做好家庭及个人防护、减少参加聚集活动等。同时,要加强舆情管控,注意从权威媒体获取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散播病例个人隐私信息,共同营造和维护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三、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组织力量开展社区(村居)居环境卫生整治,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社区(村居)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和通风等工作,加大力度和频次。发动社区(村居)工作人员、志愿者、网格员、医务人员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卫生大扫除,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工作。引导辖区单位、居民做好单位、家庭内部卫生清洁工作,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二十四、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 按照先急后缓、分批启动、逐步推开的原则,有序实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强化疫苗采购供应和使用管理,严格接种程序,确保接种质量和接种安全。


二十五、节假日物品保供。 有序引导大型商场超市囤积的年货,保证节日供应。加大相关物资的调度统计,防止出现短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快祥和的春节。


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3日


汶上春节前后疫情防控通告

根据省、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春节前后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重点人员健康管理

1.境外来汶人员 ,须在口岸集中隔离14天,经闭环转运返汶后,落实 “3+1+7” 管理措施,即第一时间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1次血清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1次,7天居家健康监测。

2.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汶人员 ,须落实 “7+14”和“5+1” 健康管理措施,来汶后第一时间到县集中隔离点(县中医院老院区)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检测结果无异常后进行7天居家隔离和14天健康监测,第7天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第14天和第21天再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到隔离点集中隔离,非必要不外出。

3.省外低风险区来汶人员 (包括在省外求学务工、返汶探亲、来汶务工经商、看病就医返回人员等)须进行 1次核酸检测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4.加强返乡人员服务管理。 返乡人员持有出发地或目的地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拟返汶人员,须提前3天主动向所居住村(社区)报备 ,包括所在城市、乘坐交通工具、身体健康状况等。建议国内低风险区来汶人员第一时间到指定地点(城区内可到县第二人民医院北院区、南院区或县结核病防治所,其他镇街可到当地卫生院)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对于实行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人员要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乡村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五包一”责任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二、全面加强社区村居防控

5.全面恢复社区村居疫情防控检查岗,严格执行“一看一测一查”(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暂时关闭村居、社区的公共活动场所, 禁止室内扎堆聊天、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


三、加强发热患者就诊管控

6.凡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请做到“三要两不要”。三要:①主动到村(社区)登记,接受管理。②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计中心)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到其他医院、诊所、卫生室就诊。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随时保持手卫生等。③主动向医生说明情况,配合就诊。两不要:①不要自行用药。②不要隐瞒病情。除设有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外,其他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具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患者。

7. 零售药店严格退烧药品销售实名登记、身份查验、病情问询、就诊告知等规定 ,对购买药品用于治疗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的人员,要即管即报、即查即转。


四、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防控

8.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销售、运输和贮存“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和溯源码)不齐全的进口冷链食品。

9.凡从济宁市域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前,向所在镇街市场监管所书面报备,并将购销行为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

10.对来自省外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来自省内但“三证一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进入济宁市监管专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

11.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到达目的地或空集装箱装货前24小时,货主须向所在镇街市场监管所书面报备。使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要求对货物、集装箱内壁实施预防性消毒。


五、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12.影院、网吧、娱乐场所、培训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洗浴店、理发店、美容店、市场、早餐点、小餐饮、饭店、小超市、足疗按摩场所、密闭式健身房、棋牌室、茶室等场所严格执行 “亮码+测温+戴口罩+询问旅居史” 和日常消毒消杀,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消费者应拒绝其进入。宾馆入住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入住相关规定。提倡消费者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

13.加严医院管理,住院患者和陪人严格实行入院前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一患一陪护”制度,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所有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 就诊区及病房一律谢绝探视 ,鼓励亲朋采取电话或微信视频探视。

14.各级各类学校科学开展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教育引导师生非必要不出省,外出一律报备,确保外出行程可追溯、家校协同有反馈。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

15.厂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集体宿舍管理,建立员工健康台账,落实每日两次测量体温、消毒等防控措施。 凡新进员工,规范落实核酸检测和7天健康监测。

16.加强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风险防范,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加严人员进出管理和人员防护、健康监测及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人员探视管理,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



六、严格控制人群聚集活动

17. 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大规模人群集聚性会议和活动 ,团拜联欢、大型慰问等活动一律取消。暂停举办大型商业演出、商品促销、体育赛事、民俗活动、民间庙会、新年祈福等活动。

18.加强红白喜事管理,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19. 提倡在汶过年,非必要不外出 ,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妥善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

20.主动减少走亲访友活动,不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及聚集性活动,自觉践行公筷制、一米线等健康共识,确需聚餐的限制10人以下。

21.凡个人隐瞒行程、病情等信息,拒不执行各级依法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行为的,严肃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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