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地铁殴打女乘客事件一直在持续发酵。
目前,当事老人仲大军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当事女子李洋删除相关微博、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5万元。
仲大军 声明 ▼
老人地铁因事殴打女子的行为已有公安治安处罚定性,是大家无可争议的事实。
至于老人涉嫌“猥亵”问题,如今各路媒体,随着老人提起名誉权民事诉讼,已经不再如之前那般为求噱头、为博眼球,随意将“猥亵”添入标题,而是统一口径称老人涉嫌“
性骚扰
”。
毕竟“性骚扰”是一个法律规范模糊、游走于灰色地带的词语。
如果说“猥亵”恐涉嫌诽谤,那么说“性骚扰”不仅安全,而且可论空间大。正如正义网、澎湃新闻等媒体,他们不仅对老人殴打女乘客事件进行新闻评价,而且从性骚扰的立法现状、维权现实、法律建议三个维度体现了新闻价值,
毕竟从新闻事件中反思问题、提出良策,这才是媒体工作者该有的职业追求。
虽然他们转变措辞也许只是畏惧招惹官司,但在这个媒体措辞转变中,我更多的是看到部分新闻媒体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的提升,但至少他们对媒体报道的职业追求并非真如吃瓜群众所言,一味只要点击率,不顾新闻的客观性、真实性。虽然现在很多新闻媒的确体为了版面丢失媒体良知,
但我们也要看到他们的一点点小进步,看到他们良性发展的一面。
再回归事件本身,除去老人不理智的打人行为,北京女孩李洋的做法同样不理智。
事件发生后,双方都谈到“派出所民警在审问他时曾经表示他们调取了地铁里的监控,仲大军确实蹭到了女乘客”。但仲大军随即强调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更不是“性骚扰”,而且“自己这么大年纪的人了,没必要说假话”。
公安机关对老人是否“蹭到了女乘客“还没有定论,女乘客李洋若是觉得权益被侵犯,大可以诉诸法律或者通过其他正当途径解决问题;她因为一时气愤、委屈难过,就将未经调查证实的事实、老人的照片放到微博上,引发一系列网络暴力,一旦经查证老人并无猥亵行为,那么李洋很可能就涉嫌诽谤,给自己招惹无谓的麻烦。
当然,同是女性,我也是恨极了公车痴汉、色魔变态,
但是我们不能以一副受害者自居的样子,去肆无忌惮地伤害别人,侵害别人的隐私权,更不能利用媒体,煽动群众去谴责未经调查的事实。
试想,李洋如果能在权益被侵害时将保护自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多考虑寻求周围群众的帮助,而不是一味气愤地用言语刺激老人,多一些理智,她也许就不会被打,导致身心俱损。
再说老人,如果老人是因为磨蹭行为被说,感觉面子尽失,尊严受辱,大可不必以
“自己开了一天会,疲惫至极,觉得女子言语不礼貌、污蔑自己,想教训一下不懂事的下一代”
这些过于勉强的理由为自己的殴打行为开脱。大都市工作压力大、累成狗的人坐了一整车,怎么不见他们以工作累为由,借行为琐事、肢体碰撞随意发泄情绪、动手伤人。
这是一个人自身的教养问题,与他是不是经济学家,是不是孔子弟子子路75代孙,是不是复旦大学毕业生……这一切身份
没有关系。
老人是否涉嫌性骚扰或是猥亵,公安机关应该及时调查当事人供述、事件现场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后权威公布真相。公安机关不该总作老好人、旁观者,应该及时发布权威结果,应该及时制止不理智的网络人肉搜索、谩骂、侮辱,这也是对公民人身权益的保障。
老人地铁殴打女乘客事件,不禁让我想起了女神高圆圆主演的电影《搜索》。高圆圆在剧中饰演的上市企业董事长秘书叶蓝秋,因为一次“不让座事件”被蝴蝶效应地卷入了一场网络暴力。
最终,她在癌症折磨和舆论口诛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或许,死亡对于她而言才是真正解脱,至少在天堂没有不理智的质问和谩骂。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我们在网络上看到的大部分只是表象,我们不管不顾事实真相,不断成为网络暴力的帮凶,这才是最可怕的。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在虚拟的网络上谨言慎行,是一种素质教养,更是一个良民该有的社会操守。你可以让自己成为一个有道德的正义之士,但你无权站在道德的至高点,手握所谓的“道德法锤”,去审判别人。
作者
:钟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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