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哪吒2》总票房(含点映及预售)
已超120亿元!
就在
《哪吒2》
不断冲榜之时,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也引发网友关注。
2月14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山西临汾古县一招待所在用
户外显示屏播放盗摄的电影《哪吒2》。
16日,视频发布者表示,该视频应该是盗摄的,他觉得气愤,随即将其拍下来发在网络上。
据极目新闻消息,该招待所经营者回应称,播放的片段为
此前其在影院拍摄的,
本意是为了宣传电影,
未意识到盗摄行为涉及侵犯版权。后经人提醒后意识到侵权问题,
目前已停止播放。
盗摄的《哪吒2》,0.9元就可买到?
据法治日报报道,在某电商平台上,有不少售卖《哪吒2》电影的商家,大多标注“超清画质、无删减版、下单即可观看”,并宣称其电影资源与影院没有任何区别,可以用最低的价格直接观看,
标价多为0.9元至2元之间。
记者随机挑选其中一个链接下单,根据提示下载后发现是一个影视播放软件,里面的《哪吒2》是
长达两个半小时的电影“枪版”
——虽然无删减,但能看出是在电影院录制的资源,
可以看到前排观众、听到杂音。
图片来源:蓝鲸新闻
在另一电商平台上,《哪吒2》的盗版资源售卖更直接。有商家标注商品
“哪吒2首发抢先版”,
并以10元的价格出售,销量达100多件。
还有店铺把《哪吒2》《熊出没·重启未来》《蛟龙行动》等春节档多部影片的“枪版”资源
打包出售,
声称“4K/蓝光”“网盘影视自动秒发”,只要下单付款,就能马上收到网盘链接。
图片来源:蓝鲸新闻
律师:盗摄
电影
明显侵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擅自将他人的作品用于录音录像或公开发表,
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涉事招待所在其外部显示屏播放自行在影院盗摄的《哪吒2》,
明显侵犯了影片方的著作权,
或需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若情节严重的,则触犯《刑法》第217条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规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赵良善强调,电影盗摄行为危害大,不仅损害创作者的利益,冲击电影行业的经济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还挫伤观众的观影体验。
四川两部门就《哪吒2》版权发布公告
近日,四川省版权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版权保护的公告。
全文如下:
四川成都造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上映后,广受影迷欢迎关注,不断刷新电影票房纪录。为尊重保护创新,现就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版权保护公告如下:
一、切实增强版权法律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盗版;
二、全面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持续激发电影创作热情,不断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
三、观影选择正规渠道、正规影院;
四、不以任何形式盗录电影音频、视频;
五、不以任何形式传播分享盗版音频视频;
六、未获得权利人合法授权,不得制作电影相关周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