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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证监会重罚了34.7亿元,但事情还没有完……

中国经济网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3-31 16:01

正文

中国证监会30日公布对“多伦股份”操纵案的处罚决定书,依法对鲜言作出“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金高达34.7亿元。


截至目前,这是证监会开出的“史上最大罚单”。与此同时,鲜言也被“红牌”罚下,终身禁入证券市场。鲜言操纵多伦股份的细节是什么?顶格行政处罚释放了怎样的监管信号?



证监会开出“史上最大罚单”


统计显示,2016年证监会全年的罚没金额为42.83亿元。相比之下,这张“史上最大罚单”金额之高,亮明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乱象重拳出击的决心。


处罚决定书认定,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6月12日期间,鲜言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信息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方式操纵“多伦股份”股价。同时,鲜言也未按规定报告、公告其持股变动信息。


依据证券法,证监会责令鲜言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5.78亿元,并处以28.9亿元罚款。此外,对鲜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34.71亿是个什么概念?


1、数据显示,慧球科技2016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195万元,总资产1.398亿元,证监会对鲜言的罚款是慧球科技总资产的24.82倍。



2、此前最高行政处罚罚款额为11亿余元


今日,中国证监会还发布了《2016年证监稽查20大典型违法案例》,其中第三个案例为“中鑫富盈、吴峻乐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案——刷新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没金额最高记录”,罚没金额共计11亿余元。



鲜言收到的罚没金额为34.71亿元,以3倍的金额数量再度刷新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没金额记录。


即使加了特力A操作股价的巨额罚没金额,实际上整个2016年罚没款共计42.83亿元,还是较2015年增长288%。而这次鲜言一个人就罚了34..71亿元。


3、上市公司匹凸匹最新总市值为37.39亿元


可以与鲜言34.71亿元巨额罚没款相比的,还有如今匹凸匹这家上市公司的市值,也就37.39亿元。该股票自今年1月26日开始,至今还在停牌中。



四大操纵手法非法获取暴利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鲜言通过收购香港多伦投资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多伦股份11.75%股权,成为其实际控制人。在随后几年里,鲜言将上市公司玩弄于股掌之间,被称为“资本玩家”,采用多种手段操纵多伦股份股价,鲜言影响多伦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违法所得达5.78亿元。此外,鲜言还未按规定报告、公告其持股信息,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手法1 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6月12日这一段操纵期,多伦股份总共有316个交易日,鲜言控制的账户组竟有223个交易日买卖了多伦股份,其中买入量排名第一的有93个交易日,卖出量排名第一的有77个交易日。


手法2 利用信息优势控制信息披露节奏及内容


2015年4月9日,多伦股份申请变更企业名称,4月17日,鲜言知悉名称变更取得预先核准,因名称中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信息服务”,与公司原经营范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按相关规定,这属于需要立即公告的重大事件,但鲜言直到5月7日才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5月11日对外公告。


5月11日当天,多伦股份还发布公告,称获得控股股东名下www.p2p.com网站域名特别授权,通过此次授权,可以使公司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领先的竞争优势。事实上,这一网站正在筹备中,并无任何业务运营。互联网金融为当时股票炒作热点题材,这些公告足以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告发布后,多伦股份连续6日涨停。



手法3 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证券交易


操纵期内,鲜言有88个交易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多伦股份,成交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16个交易日,2015年1月12日最高达到40.27%。


手法4 虚假申报操纵股价


2015年5月11日、12日,鲜言操纵的账户组在涨停价买盘远大于卖盘的情况下,大量以涨停价申买多伦股份,并频繁撤单后再申报,明显不以成交为目的,以虚假申报方式制造涨停价买单众多假象,影响投资者判断,两天实际买入数量均为零。


鲜言其人



公开资料显示,鲜言,男,大专学历,1975年1月出生,湖北襄樊人。2005年至2010年,鲜言任上海宾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2012年任精九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柯塞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1年至2012年,鲜言任北京天依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7月,鲜言以3.4亿元从李勇鸿(香港公民)处收购香港多伦投资100%股权(持有上市公司多伦股份11.75%的股权),成为多伦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2013年11月、2015年7月、2016年3月,鲜言及其全资公司香港多伦分别因为“实际控制人变更未及时披露”、“减持未披露”、“对外重大担保、诉讼未及时披露”先后3次被证监会处以警告,并被作出共70万元的行政处罚。

鲜言领了罚,却并不改错。不但不改错,其刑诉律师出身的专业背景,还让他在知法犯法的同时反向使用了大量对抗调查的手段。

证监会负责查办该系列案件的稽查执法人员介绍,调查过程中鲜言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对抗调查的意识非常强,经常直接拒绝调查,或是刻意隐瞒、编造虚假事实,甚至无所不用其极,拒绝在相关证据上盖章确认,以荒唐的理由胡搅蛮缠,鲜言本人甚至提出由于调查组成员中有一名孕妇,会给调查带来压力,因此应当予以回避。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案过程中,证监会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通过多种途径调取证据,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证实了“奇葩议案”事件的参与人员、起因、经过等全部违法行为。

“顶格”处罚背后的监管风向


从此次对鲜言的处罚结果看,均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行政处罚幅度的上限条款规定作出,罚款金额巨大。“顶格”处罚的背后,又体现出怎样的监管动向?以此次鲜言案为例,证监会集中优势兵力,一查到底,依法严惩有关违法人员,及时回应市场关切,表现出从严监管、绝不姑息的态度。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案罚没款巨大,充分体现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和警示作用,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付出应有的代价,为资本市场撑起一片蓝天。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目前,违法行为表现出新的特点,大量利用现代互联网金融技术,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对市场破坏作用大,处理上存在法律供给不足是普遍现象,对证监会如何处理新型案件提出挑战。对稽查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希望在立法、修法时予以更多关注,尽快完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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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央视新闻、新华视点、券商中国、证监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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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雅宁、闫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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