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是实行分类保障的,待遇与缴费挂钩。一般来说职工医保缴费更高,所以报销比例也会更高。
✅职工医保: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1.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
图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下同)
2.在定点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取消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不计入门诊统筹起付线累计)。
1.统筹基金支付规定(按病种收付费和按 DRG 收付费除外)
2.按病种收付费管理的病种支付规定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付费管理的病种费用,医保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结算,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
①省属医院按以下标准结算
②市属医院按以下标准结算
③按DRG收付费的支付规定
在开展DRG收付费改革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按DRG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其中,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73%,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78%。
✅城乡居民医保:
说明:家庭签约参保人员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在原有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
住院报销比例和待遇:
1.按项目收费
说明:
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参保人员在县域内医共体成员单位间转院,经转出、转入医院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审核确认的,取消二次住院起付线。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住院按城乡居民住院待遇报销。
2.按病种收费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费用,医保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结算,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
①省属医院按以下标准结算:
②市属医院按以下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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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医保报销比例(职工+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