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募/私募分类和合格投资者
大家都知道,一直以来,公募私募的分类主要是证监会体系内的划分标准,私募与合格投资者标准相对应形成了客户适当性管理的门槛体系。但是银行理财并不是按照这个套路来的,银行理财有普通客户、高净值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的分类标准,在产品投资门槛上设置了5万、30万两个起点。最后,央行统一使用了公募/私募的分类标准。以前,银行理财只要发行30万起点的理财产品,其投资范围就可以无穷丰富,但是这将成为历史了。
大家看了文件都知道,总体来看私募对应的合格投资者门槛提高了,同时产品起点降低了,例如固定收益类产品起点只要30万元,但其实这并没什么用,因为私募产品最多只能200人,实际效果是私募类产品个人客户的资金来源将会减少。
更重要的是,银行理财按照公募和私募划分了!可以想象,普通的银行理财未来将会是公募类产品,问题出现了,逻辑上,公募类的银行理财是可以把门槛降低到1000元的!银监会会同意这么做吗?银行理财门槛降到1000元,投资标的范围又比公募基金更广泛(比如可以投资私募债),你觉得谁会更有竞争力呢?也许这脑洞有点大,但这就是笔者所说的,真正的影响取决于监管机构的政策实施路径,银监会当然可以选择原地不动,但在银行理财面对新规多重挑战的背景下,往前走一步像公募基金一样来个低起点,也未尝不是一种选择。
2.规范资金池,挨千刀的刚性兑付
自盘(jin)古(rong)开天辟地之时,就有了资金池。其实资金池在资产管理业务中是普遍存在的,但是我们的监管就是不喜欢一种类型的资金池——通过期限错配、刚性兑付实现对非标资产投资的资金池——今天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主体部分(我指的是什么你知道)!
对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这个庞大的影子银行体系,至少承担着我国广大居民超过30万亿的理财需求,也为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部分产业等重资金消耗部门提供了大量资金。你可以说它积聚了宏观经济风险,但不可否认它曾经的绝代风华!
你以为我接着会说非标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了吗?恰恰相反,笔者不仅认为非标资产会长期存在,还认为经过一段时间调整后非标资产也许将大放异彩。事实上,非标资产人人喊打并不是因为非标资产本身,而是因为期限错配。可以想象,若征求意见稿完美执行,则银行短期理财将基本消失,非标资产不得不回到曾经一一对应、期限匹配、单独发行的状态,与现在销售的集合信托计划无异。从路径上来看,因为大部分非标资产期限较长,因此客户需求偏弱,非标资产将会受到较大冲击。但是反过来考虑,届时,客户面临的绝大部分产品都将是收益上下浮动的开放式产品,那么尽管锁定期限更长,但是收益更高也更稳定的非标产品未尝不是一种更好的选择。尤其是1个月、3个月这种银行短期理财消失殆尽之后,中国理财市场的顽疾之一——投资短期化也许能够相当程度上得到缓解,因此期限稍长、收益高且稳定的非标资产,在资产配置中的重要性也许将会更加突出。
3.消失的嵌套和场外杠杆
要感谢央行,最终留下了资管产品最多进行一层嵌套的条款。事实上,在当前中国分业监管的实际情况下,对资管产品嵌套进行一刀切,反而会造成资管市场的混乱,而一层嵌套,笔者想说,基本够用了吧!很多解读认为各家机构的通道业务会受到很大冲击,笔者认为,从当前市场情况看,两层通道基本上能满足大部分需求,且两层嵌套往往也有比较大的必要,所以通道业务并不悲观。
而从更长期来看,随着功能监管标准的统一,嵌套确实正变得没有必要。当然,嵌套的真正消失,仍需要各资管产品主体地位的进一步确立、法律关系的明确和配套措施的完善。
关于场外杠杆,这部分就不多赘述了,细读一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关于分级产品设计的相关要求,所有以标准化资产为主要投资标的的产品,都不能再出现场外杠杆的情况了。笔者总结了一下,未来仍有可能存在的结构化(产品)仅限于两种,分别可以称为:非标资产组合私募分级产品和非上市股权组合私募分级产品。怎么样,读起来很绕口吧,但其实,如果再考虑到分级的劣后级不能对优先级进行本息保障的话,笔者想说上述两种产品也没什么意义。正如笔者在开头就提到的,监管对金融去杠杆的态度相当坚决,很显然,在监管看来,场内杠杆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可以有序开展,场外杠杆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是不会有的。嗯,我对中国金融体系稳定性真实越来越放心了!
其他的,例如智能投顾预见性的提前纳入监管、资管数据集中统计、“来啊,互相举报啊!”之类的,大家也都明白怎么回事,就不再细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