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思贝尔斯:以色列国家的利益和犹太人的利益问题都是咱们这次谈话的焦点,我不是犹太人,而且我关于这些事项也不可能对犹太人提出什么要求——自己强烈地意识到。即使不是如此,一定要我说几句话,谁也不怀疑以色列的法官们太不冷静了。我想更加深入评判这一事情。可以这么叙说以色列:以色列在几千年以后才为所有的犹太人准备了能接纳他们的土地;以色列却又始终感受到威胁,比任何国家都感受到威胁;以色列认为(这审判)既代表了自己的利益又代表了人类的利益;以色列认为不能剥夺自己的对国家主权的自豪感。这种对国家主权自豪感确实是种应该感到可怕的现象。可是,这是无论哪个国家的国民都拥有的,无论再小的国家都认为没有比主权再重要的东西了。我们不能要求以色列的犹太人放弃拥有与其他国家相同的权利。
所以,要求以色列的犹太人放弃主权,与此同时又要他们拥有放弃在法庭上审判一个杀害犹太人主犯死刑的获得满足感的力量——我说这种话的时候,我自己会感到这不是要求,只是我的空想,我考虑的一个可能性罢了。我至少也不能说他们不拥有判处死刑的权利。但是,估计这种审判结果的我,内心也很矛盾,一方面对犹太人充满同情,一方面又对以色列国家产生感叹乃至忧虑。因为这种场合给了这个与其他国家不一样的国家一个特别机会。这审判是比个别国家的事情、比整个犹太民族更加重要的事情,而正是这个时候要放弃拥有主权这一权力的感情。以色列抓住这个机会是件重大的事情。但是,这不能是我提出的要求,假如是以色列和犹太人自己的要求的话。
我还考虑以色列的利益——是政治的、目的意识的、也是非本质的考虑。我是围绕下面问题考虑的。如果作为我空想所描述的结果,艾希曼事实上已成了无期徒刑囚徒了,他最终也许会判处无期徒刑。这样以色列可以从必须判他死刑的立场上解脱出来。以色列通常一般是废除死刑的,但我的视野所及,这种场合根据以色列的刑法是不得不判处死刑的。奇怪的事情,世界上每日都在发生可怕的屠杀事件、屠杀全体居民的事件——最近在亚洲有的地方也发生了种族屠杀的事件。今日世界舆论的整体为死刑判决感到激愤,谴责下达死刑判决的法庭和国家。这时候,对艾希曼判以死刑的话,可以预想全世界一股反犹太、反以色列的感情会高涨起来。以色列(更确切地说,以色列法庭)宣布自己有审判资格的话,世界的气氛会变得对以色列和犹太人不利,我不向你隐瞒这一担心。可是,如果只从单一的目的来考虑这审判的话,并不是那种假定的行为模式中成为问题的决定性的理由。因为,我向你说明的那种行为动机——和这动机完全不同。这种场合,以色列若依然做在普通场合不能避免的事,即避免了下达死刑的话,那么这不是行为模式的目的,不过是它的结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