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虔修场合之外,存在一种与基督受难这个主题相关的功能性雕塑,它与民间宗教庆典密不可分。在此类典礼中,经过周密安排的戏剧表演让我们感觉到,在信徒面前呈现与复活节相关的事件在当时是多么迫切的需求,以至于在其驱使下,神职人员设计出生动活泼的纪念仪式,这类仪式构成了名副其实的基督受难“ 纪念碑”。在具象艺术领域,不断增强的视觉效果带来了新的表现力,并借助异常丰富的用色形成体系,并使艺术家有能力各显神通,就衣物褶皱的造型性大做文章。
尽管偏爱愈益自由的造型形式,12 和 13 世纪的艺术却从未放弃仅限于运用二维平面的原则。形式在空间中得到具象化展现的过程表明,二维平面构成了形式和程式最理想的传播载体。无论人们想要制造出何种程度的空间错觉,情况都是如此。这一现象非但没有妨碍、反而促进了视觉价值的提升。此外,有种原来只通过纯粹象征手法得到表现的现实事物,此时却一下子获得了雕塑形态,这就是君王的“ 肖像”。与这些深刻变革相呼应的是艺术品地位的变化:这一产品在某些场合脱离了从艺术家到赞助人的直线式流通轨道,而进入到于 14 世纪诞生的开放的艺术市场中。自 13 世纪起,我们就在大教堂的建设中看到合理化作业——劳动分工和序列化生产——的最早迹象。同时,在雕塑家、玻璃匠师和画家的工坊里,几名艺术家合作完成一件作品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使得对“ 手法”( main),即每件作品真实作者的疯狂探寻不再具有意义。
我们必须抛弃关于中世纪的诸多成见,谨防将现代概念带入相关研究中。更不要幻想自己能站在 12 和 13 世纪之人的位置上思考问题,那个时代对我们而言还是一片充满未知的土地。因此在第一部分我们首先涉足史学编纂问题,并且特别要考察 19 和 20 世纪对哥特式艺术的认识,及当时的诸多思想流派如何能够对同一历史概念的定义施加影响。“ 哥特式艺术” 这个词所指代的事物集合,对维奥莱-勒-杜克、帕诺夫斯基、福西永( Henri Focillon) 或赛德迈尔而言,各不相同。两次世界大战之后均立即出现了重新评价哥特式艺术的运动,这在日耳曼文明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在我们看来,将相关的思潮放到更为广阔的知性和象征背景中进行考察是极为有用的工作,虽然我们在这里只是作一些提纲挈领的论述。重要的是要知晓,今天我们对中世纪哥特式艺术的看法是建立在哪些解读和表述的基础上。读者将看到,一切对哥特式艺术观的构建,即便是那些以反映作者个人想法与见解而著称的,都是在吸收了先前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此书上编第一部分的目的并非要将这些知性构建奉为权威,也不是要将它们视作古物,而是要像提取地层学样本那般,将物品与我们之间由时间沉淀下来的各层意义,按其地层分布清晰明了地呈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