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1、桓台县田庄镇文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委员李钢,村报账员王治伟虚报冒领困难救助金问题。
2014年1月,李钢安排他人伪造32户困难群众名单,向镇民政部门申报领取困难救助金。之后,李钢安排王治伟从镇民政部门冒领9600元救助金,由王治伟存入其个人账号。王治伟未经批准,陆续将3693.8元救助金用于村委电话费、复印费和部分村民合作医疗保险费支出,至案发时未记入村账。2016年9月,田庄镇党委给予李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治伟党内警告处分,9600元困难救助金予以追缴。
2、沂源县张家坡镇冯家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学保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4年3月,李学保在未召开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伪造会议记录,将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要求的其父,按照贫困户的类型虚报危房改造,于2015年2月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8774.54元,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2月,张家坡镇党委给予李学保党内警告处分,危房补助款予以追缴。
3、沂源县石桥镇黄墩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沈怀建违规发包村扶贫开发土地问题。
2013年12月,沈怀建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征求困难户意见和签订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将村扶贫开发的60亩土地违规承包给他人。2016年11月,石桥镇党委给予沈怀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健全机制、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县乡两级作为主战场要发挥关键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各级纪委要聚焦扶贫领域,把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紧盯扶贫资金运转、扶贫项目操作、扶贫政策落实等重点环节,既查处贪污侵占、挤占挪用、损公肥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又查处工作散漫、落实不力以及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