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
意见提到:
到2024年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8月7日出版的《法治日报》,刊发了《聚力破难题 乘势谋新篇》。
文章提到,
陕西
将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抓紧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局”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
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可使用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或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的印章。
按照省政府关于构建省市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工作部署,
我市刻制了“鞍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
,各县(市、区)政府同步完成了此项工作。
下一步,两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将代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依照《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及《辽宁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重点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相关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问题线索移送函》行政执法监督文书等方面,规范使用印章,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量,不断提升我市行政执法质量水平。
此前,已经在省级层面设立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包括
山东省
。
根据山东省政府官网,山东省司法厅内设机构包括行政执法监督处(对外使用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负责全省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地市一级成立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还有
黑龙江牡丹江市
。2023年6月27日,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挂牌成立。
据《牡丹江日报》此前报道,司法部决定在14个省市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建设试点工作,我市作为东北三省唯一一个被确定为试点单位的城市,大力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在市司法局加挂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且在试点实践探索中,逐渐形成了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行顺畅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牡丹江方案”,高标准完成了试点任务,并成为全省第一家挂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