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河北、浙江、安徽、湖北5省(市)50家生产企业按照《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对其生产的59批次存在缺陷的儿童用品实施召回,数量共计21487件(详细信息见附件)。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缺陷产品包括童车、儿童文具、安抚奶嘴和儿童鞋。其中,童车产品包括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和电动童车,产品在闸把尺寸、危险夹缝、燃烧性能、防撞间距等方面存在缺陷;儿童文具、安抚奶嘴和儿童鞋等产品主要在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小零件、甲醛和重金属含量等方面存在缺陷。上述产品缺陷有可能造成意外伤害,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次实施召回的50家生产企业将分别对召回范围内的产品采取退货、换货、修理或补充消费说明的召回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实施召回的生产企业与其经销商将向社会发布其召回信息及具体召回措施。购买者可直接与当地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联系,也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附件:召回产品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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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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