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股份
3月21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联创股份”变更为“ST联创”
;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34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联创股份子公司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联创股份《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联创股份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营业收入分别虚增9565.14万元、2.52亿元、5.82亿元、7510.65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虚增4691.26万元、1.28亿元、2.35亿元、3071.25万元。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董事会对《告知书》载明事项予以高度重视,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争取尽快撤销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措施,进一步改进、完善信息披露等内部治理体系,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此前发布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2100万元—2700万元,同比增长65.16%—112.34%,主要产品锂电级聚偏氟乙烯(PVDF)销量大幅增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为亏损,扣非净利润为亏损4400万元—5000万元,同比上期亏损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