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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的媒介伦理倡导与道德干预:对克利福德·G·克里斯琴斯的访谈

国际新闻界  · 公众号  · 科研  · 2017-12-09 17:04

正文

作者

宁丽丽,大理大学文学院教师,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传播学研究所访问学者。


正文


引言

克 利 福 德 · G · 克 里 斯 琴 斯 ( C l i f f o r d G . Christians)是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传播学研究教授、新闻学教授及媒介研究荣休教授。他担任香槟分 校传播研究所(ICR)所长和传播学博士项目负责人长 达16年。克里斯琴斯教授是国际知名媒介伦理学学者,其研究专长为传播伦理、技术哲学,已就相关话题在 全球40个国家讲学和主持工作坊。他与几位学者合著的 教材《媒介伦理:案例与道德推理》被广泛使用,在 我国也出版过两个译本,目前即将出版第十版。他最近出版的著作还有《公共传播 伦理》、《媒介规范理论》和《跨文化世界中的传播理论》等。(甘丽华,克利福 德·克里斯琴斯,2015)


新媒体时代倡导、 坚守

伦理标准的重要性和路径


宁丽丽: 以媒介融合、社交媒体、大数据为主要特征的新媒体成为用户获取信 息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媒介生态学的理论,社会产生了新的媒介,同时社会也在 一定程度上被新媒介所塑造。哈罗德·英尼斯说,“一种新媒介的长处,将导致一种 新文明的产生”(哈罗德·英尼斯,2003:28)。马歇尔·麦克卢汉说,媒介就是信 息(马歇尔·麦克卢汉,2000:33)。与传统媒体时代相比,新媒体时代的伦理缺失 现象更为严重。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曾于1986年提出了“风险社会”的定义 (乌尔里希·贝克,2004:07)。这种新媒体伦理缺失的趋势会带来怎样的社会风险?


Clifford Christians: 我认可使用英尼斯加拿大传播学派理论、贝克理论来评 价新媒体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力。这种趋势已经预示着新媒体技术的突破性发展带来 了变革式创造、成为社会进步的工具。但是“媒介生态”和“风险社会”这些概念 需要我们深入分析。我们需要从历史和科学的角度来理解新技术,这样一来,我们 就能够识别新媒体的优点和缺点。所有的新技术将开启新的世界,关闭一些被淘汰 的部分。所以,我们需要清楚明了地认识到新媒体技术对社会带来的利与弊、危害 和风险。 新媒体技术创造了新的政治形式,为企业提供了全球化发展机会,增加了人们 的社会生活参与度。但是你的问题对于研究者而言是具有挑战性的问题。可以开具 一个长长的清单来列举新技术的负效应,但是我认为最大的问题是相对主义。相对 论是一个长期存在的议题,但在二十一世纪,相对主义已经以全面化的姿态呈现, 这威胁到我们在传播伦理方面的进展。


就文化相对主义(cultural relativism)而言,所有文化在原则上都是平等的;所 有的价值体系都是同等有效的。世界各地人群和语言的多样性对传播理论和实践具 有吸引力。当人们认为其他文化只是不同,而非劣等,人们的生活才会变得丰富多 彩。在比较研究中,本土文化需要从内到外进行研究。


但请注意,我提倡的是文化相对主义。我们面临的社会风险是,我们在提倡文 化相对主义时实际上是在提倡道德相对主义(moral relativism)。文化相对主义的普 及意味着,由于文化是平等的,价值体系无论它们有多么不同,都是同等重要的。 人们普遍将文化相对主义理解为,因为文化是平等的,所以价值体系也同样是平等 的,尽管文化和价值体系是不一样的。在传播中我们一般倾向于遵循这种重新定 义,而我们这样做是促进了相对主义而不能解决相对主义的局限性问题。媒体倾向 于强调细节和即时信息。我们出于对人种学的热情通常允许当地的文化相对论陷入 哲学相对主义(philosophical relativism)。


文化相对主义对于促进多样性是不可或缺的,它在人种学研究中很重要。然 而,在道德领域中的相对主义是被误用和错用。我们生活在一个持续冲突的世界 里,如果没有伦理原则,群体和国家之间的冲突永远无法解决;如果没有伦理原 则,历史只是一场专制权力的较量。试图通过暴力达到政治目的的恐怖分子为什么 会被谴责?因为他们是在保护粗暴政府的腐败,这种政治力量是应当被正直和诚实 的道德力量所反对的。在道德标准缺失的情况下,我们很难区分事实与虚构。如果 没有对超出私利的规范的承诺,我们坚守的自身权利仅仅是一种情感上的偏好。我 们需要确定我们的道德基础,否则,我们的社会实践是专制的。在深层次上,我担 心的是,现在可能出现的大量信息会通过宣扬道德相对主义来伤害我们。


宁丽丽: 新媒体伦理问题主要包括新闻失真、谣言、信息污染、网络欺凌、信 息不安全、网络色情等。媒介伦理缺失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经济利益驱动、媒介素养 较低、媒体把关能力变弱、相关法律缺失等。新媒体时代,也是“人人都有麦克 风”的时代,如何进行道德干预,解决媒介伦理问题?


Clifford Christians: “人人都有麦克风”描述了一个重要的媒介伦理议题。由于社交媒体的普遍使用是一种世界性的现象,这是全球各国面临的问题,我们需 要相互协助,共同处理这一问题。


对于专业媒体,道德标准可以明确并得到遵循。媒体公司通常有道德准则,那 些在公司工作的人需要了解和实践道德准则。法律在规范媒体组织以及媒体对待受 众和使用资源的行为方面并不总是有效的,但在以法治著称的国家,这些条例提供 行为标准并制约行为。但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新媒体时代,是否可能存在有意 义并能被强制执行的道德标准或法律呢?随着个人化、自主化的社交媒体无处不 在,把关人怎么进行相关的道德把关呢?


你列举的所有新技术的滥用都是相关的:网络欺凌、网络色情、谣言、歪曲新 闻等等。在欧洲,有针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法律措施,使提供商无法建立煽动仇 恨的网站或无法实行鼓吹暴力或违反人权法的网络行为。但这些监管措施只处理了 一小部分道德问题。


媒介素养教育最有希望解决问题。当媒介素养教育在中学就得到很好的开展 时,人们就会更加负责地使用社交媒体。包括伦理在内的媒介素养课程,向学生介 绍滥用媒介的危害等社会科学发现,有助于提高学生的道德意识,激励社交媒体用 户规范自己的媒介行为。技术决定论声称媒介本身造成暴力或犯罪行为;而我认为 欺凌、暴力和色情是更广泛的社会问题,需要在媒介素养教育之外加以解决。


宁丽丽: 在世界传播和文化多样性的背景下,是否有统一的媒介伦理标准?


Clifford Christians: 共性问题是目前传媒伦理学中最活跃的话题之一。由于 我们的媒体技术是全球性的,世界各地媒体伦理学专家们正在把制定普遍性原则作 为他们学术研究的重点。西方媒介伦理学家关心的是我们不要重复启蒙运动的错误。启蒙运动时期理性具有绝对权威,比如,康德的绝对命令被认为是所有理性个 体的真理。以西方个人主义为基础、面向工业化民主国家的形式抽象并不尊重文化 多样性。但我们并不是要得出所有普遍性原则必须被抛弃的结论,而是要发现普遍 性原则与刻板、静态的定理不同的性质。1948年,联合国发布了世界人权宣言,阐 明了人类尊严的伦理原则如何成为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不是西方式的绝对:“所有 人类都有独特和特殊的地位,不分种族、年龄、阶级、教育、性别或宗教。”(联 合国,1948)。


普遍性伦理标准研究能获得最大进展,是因为这理论是从整个人类的角度出 发,而不是从个体决策者角度产生的。伦理标准通常强调一个人可以选择好的或坏 的行为,向这个人展示什么样的道德原则是适用的。一些主要的理论家,如美国的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德国的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他 们的理论研究是以民族国家为框架,而不是局限于个人。当某个理论具有世界的思 维,并以整个人类为视角时,这个理论就更优越了。那时研究伦理标准需要思考的 问题是,什么道德适合所有人的日常生活?人们通常认为他们的共同利益是什么? 人的尊严就是这样一个原则:不管他/她生活在何处,生活得怎么样,他/她都是 人。不管社会境况如何,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尊重。


这种普遍而非绝对的伦理是一种扎根理论。这个原则源于我们的生活经验,而 不是由专家来决定。普遍性是水平的,绝对性是层次化的。绝对性原则确实威胁到 文化的多样性,但普遍性原则却不会。当全球标准被拒绝或批评时,一般是因为全 球标准被认为是绝对化思想。因此,从事共性研究的媒体伦理学家强调,普遍性并 不意味着绝对化。

对媒介伦理失范

现象 进行适度道德干预


宁丽丽: 在新媒体时代,政府管制、媒体管理中哪些是可以作为,哪些是不可 以作为的呢?


Clifford Christians: 你问的是伦理学和法律关系的一个关键问题。例如,在 美国开授的大多数媒介伦理课程,包括媒体和法律。各种议题,例如隐私,涉及 隐私的法律和伦理的维度都是紧密相关的,在建立隐私方面的道德准则时就必须 涵盖法律和伦理这两方面。但是,将法律和伦理结合起来的最好办法是复杂的。威廉·巴布科克(William Babcock)最近关于《媒体法律和道德》的手册有两卷篇 幅,包括将近100章论及了法律伦理关系中的重要问题和议题。在保护言论自由和 新闻自由的民主社会中,政府的监管是被避免的,媒体的自我监管被认为是唯一合 适的媒体把关形式。例如,大多数美国人都相信互联网中立性;他们更倾向于让市 场和受众自己控制互联网,而不是冒着政府干预的风险。


在继续研究政府法律与职业伦理之间的有效关系时,我认为媒体伦理应该关注 它自己的领域,而不是受到法律-伦理关系的约束。无论政府的形式如何,自律都 是必要的。媒介伦理方面的独立课程比那些试图既讲授法律又讲授伦理的课程更有 深度。当伦理变得强大时,对法律的需求就会减少。


媒体的社会责任理论以各种形式出现在世界各地。在社会责任方面,媒体对社 会负责,而不是对政府或企业负责。社会责任是媒体把关的一种形式。媒体需要强 调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和确保它被有效执行,并保证社会责任的道德基础是明确有力 而富有价值的。社会责任应该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需要我们的基本承诺。


宁丽丽: 您和您的同事提出,真实、人类尊严和非暴力是全球媒介伦理的“原 生规范”(protonorms)(甘丽华,克利福德·克里斯琴斯,2015)。一些研究人 员认为,新媒体时代的受众对假消息或谣言更敏感,但对新闻或新闻评论中不尊重他人或使用暴力图片、语言等现象不敏感,甚至接受它(燕道成,2015)。您怎么 看待这个问题?


Clifford Christians: 在伦理学中区分原则和实践是非常重要的。真实、人的 尊严和非暴力都是伦理准则。你所描述的受众研究是指实践。这些伦理原则根植于 人类生活的普遍神圣性。当真实、人的尊严和非暴力被视为媒体原则时,这媒体就 是具有伦理精神的。


在实践中,媒体并不总是遵循这些原则。新闻报道往往耸人听闻,而且渲染暴 力。媒体有时不仅不遵循尊重人尊严的原则,还会侮辱人,侵犯他们的隐私;不仅 不能准确、完整地记录信息,媒体还会犯错误,发表一些具有误导性的谣言或故 事。但实践中的失败并不意味着这些原则是错误的。事实上,当原则遭到违反时, 必须重申和坚持。那时,确立原则,这就是媒介伦理学的任务。


你的问题集中在实践上,在受众的媒体使用上。专注于原则研究的媒介伦理学 家确实需要认真研究关于人类价值观方面的原则运用情况。如果研究发现,新媒体时代的受众对真实性的关注比他们对人类尊严和非暴力的原则更敏感,这是非常有趣的。我想要仔细研究这项研究,以便了解它运用的方法论,在研究中调研的媒体节目,被测试的假设,以及受众的人口学统计。然后,我将能够更详细地对结果进 行评论。


但是,无论这一更深层次的调查结果如何,原则与实践之间的区别并不是没有 价值的。三个伦理原则仍然是相关的。因为不尊重他人和接受暴力而违背了人类尊 严和非暴力原则,这并不意味着新闻工作者不应该再遵循这些原则,也不意味着不能再在伦理课上传授这些原则。相反,这项研究对从事媒体伦理研究的我们提出了挑战,让我们更努力地研究原则,了解如何更清楚地向媒介从业人员讲授原则,并 从人类尊严和非暴力原则被有效遵从的媒体实务中找到一些案例。在一个充满冲突 和战争的世界里,非暴力的原则很难实现,因此,来自不同国家的学者正在制定一份详细的和平新闻工作手册,其中包括具体的新闻报道准则。


从传统媒体时代 到新媒体

时代媒介伦理研究议题流变


宁丽丽:从 传统媒体时代到新媒体时代,媒介伦理研究的议题发生了怎么样的变化?


Clifford Christians: 这是一个重要问题。在传播理论中,如恩斯特·卡西尔 的符号形式哲学,人类被定义为语言的存在,符号的制造者。当我们的符号化被数 字技术彻底改变时,人们的社会生活和思维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对媒体伦理来说,理解社会和我们的人类身份是如何受到新技术的影响是很重要的,因此,媒体伦理的原则将仍然不会过时。


在议程设置中,学者们通常将任务分成三个部分:1)继续保持不变的主题; 2)新主题;3)经过演变更新的主题。第一类主题的议题之一是真实。在所有被研 究和比较的道德规范中,“真实”作为印刷时代和广播时代的主题被包含在每一个领域。“真实”的含义有所不同,但它的基本思想一直是历史沿用的媒介伦理原 则,并在数字革命中继续存在。第二类主题的议题之一是监视。利用数字技术,政 府可以开发和监测公民的数据库,并通过了解和控制每个人的个人信息和活动来扩 大政府的权力。暴力是第三类议题的一个例子。随着电子游戏中交互暴力的流行和 世界各地仇恨类网站的建立,娱乐电视节目和电影中的暴力行为尺度越来越大,影 响越来越严重。


这三个主题是三类议题中的代表性具体实例。媒介伦理学的教师和研究人员正在 进行议题分类。由于新技术在全球范围内普及,因此,来自全球的专业人士和学者有 责任帮助定义和澄清新媒体时代的重要主题。当我们就重要问题的议程达成一致时, 我们的注意力将能够集中在重要的问题上,而不是被转移到中等和次要的议题上。


宁丽丽: 一些研究者认为传统媒体伦理与新媒体伦理存在差异。例如,传统的 媒介伦理具有具体的媒介伦理事件和具体的事件主体,传统媒体伦理原则是严密而具体的,但新媒体的道德判断却在弱化(燕道成,2015),您如何看待这种从传统媒介时代到新媒体时代媒介伦理的发展趋势?


Clifford Christians: 需要仔细探讨从历史和地理角度得出大结论的研究,以 确定这些研究是否有效。然而,我认为这些概括基本上是准确的。传统媒体时代的 媒介伦理有具体的主题和严格的遵守,而新媒体时代的道德是薄弱的。媒介伦理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和一门学科已经对伦理原则进行一个多世纪的研究。印刷业最初在 研究中占主导地位,大部分理论和应用都是面向印刷传播业的。印刷传播向广播传 播的转变引发了新的伦理问题,但从印刷时代得出的结论在很大程度上被推进到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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