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媒介使用与微信使用
媒介使用一直是传播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对媒介使用的定义,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
在有关微信使用的研究中,既有从使用时间、使用强度和使用需求与动机为出发点的考察,又有从用户对微信功能的偏好、接触动机等方面的研究,也有基于用户对微信主要功能的使用动机和满意度进行的探索。不难看出,对媒介使用的考察与研究者的侧重点、研究媒介的具体特点以及研究者本人的旨趣紧密相关。
本研究在尊重以上成果的同时予以取舍。
(二)隐私关注
“隐私”这一概念最早由缪赛尔·沃伦(Samuel D .Warren)和路易斯·布兰代斯(Louis D. Brandeis)于1890年提出,他们最早将隐私定义为“不受干涉的权利”。虽然对于隐私的研究已经历经了很多年,但目前学界对这一概念尚未达成共识。
研究表明,媒介使用者身份背景的不同会给其媒介使用习惯带来影响。那么,媒介使用者的性别、受教育程度以及媒介使用习惯是否会影响其隐私关注呢?基于此,本研究提出第一个研究问题及相关研究假设:
问题一:微信用户的性别、学历及使用习惯是否影响其隐私关注?
假设一:相比男大学生,女大学生在微信使用中的隐私关注程度更高。
假设二:使用者的学历越高,在微信使用中的隐私关注程度越高。
假设三:微信使用程度越高,对微信隐私关注的程度越高。
(三)隐私认知、隐私担忧及隐私悖论
隐私认知包括网民对其“个人信息”和“社会关系”信息认知两个部分。具体
来说,这两方面就是要探究哪些信息属于受访者个人所认为的网络隐私信息,另一方面也力求考察网民对个人隐私信息的基本态度。本研究将从个人信息和社会关系信息的二元视角来探讨隐私认知。
关于“隐私担忧”的分界尚无定论,有研究认为隐私担忧属于隐私关注的一部分,也有学者将其放在风险视域的框架下来研究。大量研究表明,隐私认知的水平与隐私担忧的程度及类型密不可分,社交媒介使用者所在的用户群体也对其隐私认知产生影响。本研究认为,隐私担忧主要涉及用户对隐私泄露的担忧和用户对平台利用个人信息的担忧。
“隐私悖论”是指个人隐私披露意向与个人实际隐私披露行为的冲突性,表现为尽管用户明确表示担忧其隐私问题,但在社交网络中并不会减少个人信息的披露,这一现象在很多相关研究中得到证实。
微信作为一种典型的社交媒体,具有很强的社交关系属性。在不同使用习惯和情境下,大学生对微信中隐私信息的认知水平可能存在差异。微信使用中是否也存在“隐私悖论”现象?本研究提出以下研究问题及相关假设:
问题二:大学生微信使用中的隐私认知和隐私担忧情况如何?“隐私悖论”在微信使用中是否存在?
假设四:大学生微信使用程度越高,隐私认知程度越高且对社会关系信息隐私的认知水平高于个人信息隐私。
假设五:大学生隐私认知程度越高,隐私担忧的程度越高。
假设六:大学生在微信使用中存在“隐私悖论”现象,即隐私担忧程度越高,隐私披露程度越高。
(四)隐私保护
有学者曾在一项基于公平的实证研究中对“隐私保护”的概念作了界定,他们认为,隐私保护指的是人们在隐私泄露可能遭受风险时采取的处理办法。具体到这一概念的测量,学界关注较多的是一项关于消费者网络隐私关注的因果关系研究中提出的框架。此外,一项针对全球330万推特用户的隐私研究也发现,在崇尚集体主义的社会环境中,人们在Twitter上披露隐私的程度较低,且较少的采取隐私保护措施;而在崇尚个人主义的社会环境中,人们在Twitter上披露隐私的程度较高,且采取隐私保护措施的水平也较低。还有一项研究通过测量女大学生在两个时间阶段的隐私保护水平,发现其在互联网使用中的隐私保护行为受其所处群体的影响较大。
基于以上理论基础,本研究提出如下研究问题及相关研究假设:
问题三:微信使用中的隐私认知、隐私关注、隐私担忧与隐私保护之间存在什
么关系?
假设七:大学生对微信隐私担忧的程度越高,采取隐私保护措施的可能性越
大。
假设八:大学生对微信隐私关注的水平越高,采取隐私保护措施的可能性越
大。
假设九:大学生微信使用中的隐私关注、隐私认知、隐私担忧共同影响隐私保
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