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涛(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助理)
2017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短期看,监管的创新容忍度变化很正常,而从长期看,扭转不良印象已经成了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这包括不添麻烦、定位清晰、提升效率、各方共赢。金融科技带动的新金融会出现新的变化,从监管上说,既要有短期治理和危机应对的策略,也要有长期内在的稳定器建设。无论强调金融服务实体还是普惠金融,政府和监管部门应最大可能减少对金融的“父爱主义”和“母爱主义”,以此重构更健康的政经生态关系。
在一轮“整治风暴”使互联网金融创新热潮渐渐冷静下来之时,2017年互联网金融既面临“寒冬冷冽”,也有新机遇。从根本上看,互联网金融只有回归金融科技的核心驱动力与特质,才能浴火重生,这就需要重新审视,究竟什么才是新金融的未来。
2017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如全球不确定性增加,可能全面转入流动性紧缩时期;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进入最后博弈阶段;海外互联网金融新型业态普遍遭遇挑战,逐渐向金融基础设施层面下沉;在经济波动时期,国家金融安全与风险评估机制的效率与安全的“跷跷板”上,逐渐倾向于后者;特朗普上台后,美国或许引领全球金融监管倾向再度放松等。综合多种可能彼此矛盾的外部因素,从整体上看,随着政策与市场格局趋于稳定,将会在继续防范风险的同时注重提升新金融的活力。
短期看,监管的创新容忍度变化很正常,国外曾有过更严格的局面,如PayPal在美国曾一直面临各级监管者认为其非法从事银行业务(illegal banking)的质询,P2P网贷平台也受到严厉监管。而从长期看,扭转不良印象已经成了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这重点包括不添麻烦、定位清晰、提升效率、各方共赢;风险可控,商业模式持续稳健;或做“小而美”的中前台业务,或是金融体系基础设施的Fintech支撑,当然,盲目转型可能触及新雷区,如消费金融;真正发挥技术外溢性;弥补金融体系的短板与不足,践行数字普惠金融,体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等等。
地方金融改革曾有一些目标选择,如支持地方企业;金融业的财税贡献;与国家战略吻合,提升地方品牌形象,带动中心效应与地产热度;解决民间资本出路;改善金融制度与软环境;解决就业与服务居民。无疑,从长期看,金融发展环境和基础更重要。在此背景下,笔者认为,金融科技带动的新金融理该体现如下变化:
第一,从科技金融到金融科技。过去谈科技金融,我们希望谈的是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融合,但在考虑这对关系时,更多考虑的还是金融对科技的单向支持,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在提到科技金融时,潜意识都指向金融如何更有效服务于科技创新、科技产业和科技事业。反观金融科技,思路并不是完全单向的,而在更高层面上实现了科技与金融的融合——一面强调将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应用到金融产业链中,实现金融功能的优化;一面基于科技的发展,还会带来一些过去技术不发达下难以想象的金融模式。
金融科技并不是简单的虚拟经济。新金融科技使金融与实体在更多层面上有效融合,虚拟与实体的划分并不那么容易。科技提升整个金融产业链的效率,在某种意义上不仅有助于完善金融,而且间接有利于金融更好服务实体。金融科技与创新,正如喝啤酒时,泡沫是衡量啤酒好坏的标准之一,好啤酒一定有漂亮的泡沫,但有漂亮泡沫的不一定是好啤酒。
第二,从经济科技到金融科技。当我们谈论金融科技时,会想当然地认为一些技术非常高大上,由此高估我国的信息技术发展水平。从技术层面看,我国自下而上的草根创新能力不足,在科技应用层面还有很多短版。例如,在国际电信联盟发布的报告中,2016年能反映ICT普惠程度的IDI指数,我国列81位。显然,发展金融科技不能仅以金融一条腿走路,尤其不能有“金融科技腾飞幻觉”。在去除各类“弯道超车”狂热的同时,真正推动信息技术与金融技术的“并驾齐驱”式进步。
第三,从金融要素到金融功能。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市场等等称为金融要素,金融功能指的是这些要素可能实现的一些效果,如融资、投资、支付清算、风险管理等。当前,科技冲击使传统金融要素的边界变得更模糊,金融科技着眼于功能的实现,典型的银行类机构变得不像银行;产品也在不断跨界,无论银行理财产品,还是保险公司的万能险,在某种意义上都更接近私募的特征。要素边界不再像过去那样泾渭分明。
在新思路导向下,金融科技支撑下的金融创新会从规模导向转化为功能与结构导向。因此,金融科技追求的是功能的优化、落实及结构的完善,而不仅是争规模,这是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都面临的问题。
第四,从金融技术到金融科学。科学与技术着眼点不同,科学解决理论问题,技术解决实际应用问题。我国一向重视实用,而科学精神重视“无用的好奇心”。因此也有批评认为,我们只有“技术哲学”,没有“科学思潮”。具体到金融层面,我们关注应用层面的技术,关注产品、组织、渠道、客户这些马上能带来效率,马上能改善盈利的模式。但从金融科学角度,更应重视金融制度、规则、文化、生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我们需进一步反思现代经济金融的科学精神,更应关注金融创新土壤的质量。
第五,从金融分化到金融共享。新技术改变了原有金融发展中的生态关系。比如金融与实体的分化与融合,金融模式的分化与融合:不再是互联网金融VS传统金融,而是信息化时代的金融;又如金融主体的分化与融合:高效、透明、共赢、持续的金融交易规则——改变“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扭曲局面;再如金融效果的分化与融合:真正的数字普惠金融,实现科技引领的金融“强身健体”。
第六,从行政干预到市场机制。无论强调金融服务实体还是普惠金融,政府和监管部门应最大可能减少对金融的“父爱主义”和“母爱主义”,以此重构更健康的政经生态关系。同样,还需告别“拍脑袋”式决策,理性认识金融科技环境下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风险,实现“穿透式的监管”。避免制度和规则的大起大落,政策预期不应成为挑战金融稳定的因素。
此外,金融科技对金融运行带来了全新挑战,从监管上说,既要有短期治理和应对危机的策略,也要有长期内在的稳定器建设。在新技术挑战时代,出一些小危机、“小感冒”很正常,这能使“金融肌体”能及时排出毒素。如果一直不出问题,突然大病一场就可能是致命的。(完)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2017年1月16日(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本篇编辑:苏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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