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陈卿美,匠心晚清一百年
法律土壤与法律执行的土壤不健全,国企低效腐败、民企不诚信的指责都能找到大量证据,意识形态在两者间游移,到现在为止,不仅不是数目字管理的社会,也不是法律能够制约达成信托责任的社会
文/叶檀
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在公共设施等领域官方与私人合作,如此一来,官方可以用民间资金以特许的方式,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官方与民间合力,加快经济发展,听着相当不错,是不是?
不过,询问过十几个民间商人,对PPP项目大都不感兴趣,原因不难了解。这些大型项目所费动辄十几亿,民间出了几亿,却无法享有管理权、甚至分红权都无法保障,财务不透明。被财富不安全的案例伤透了心,民间资金不相信在不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官方能很好地完成信托任务?
目前一些PPP项目有所起色,并不是因为信托责任有多完善,这多亏了货币政策的主导者,无风险收益率不断降低、一片资产荒的背景下,金融风险还在不断上升,中晋与e租宝等非法集资事件,如同炸响在投资者耳边的一声声焦雷,民间资金无处可去。
PPP让人联想到晚清时期的官督商办
在1870年代洋务运动以后,晚清工业化过程中有官办、官督商办与官商合办等形式,民间经营一直存在,没有成大气候。中国的现代轮船公司、矿务公司等,大都由官方支持一手创建。
虽然李鸿章与张之洞在官办与官督商办的具体举措上有分歧,开始时李鸿章似乎更市场化一些,更主张用商人的办法主导企业,对于官督这根弦,却从来没有放松,官方插手是一定的、必须的。
是李鸿章等人贪腐必须让官员插手吗?有一定的原因,李鸿章遗产不少,一直可以用到张爱玲父亲一辈。梁小民先生表示,盛富怀富甲天下,李鸿章有几千万两银子的遗产,“官办企业到底富了谁,一清二楚”。但张之洞以醇儒自命,《劝学篇》展示西学为体、中学才是根本,张氏的“效西法—图富强”是为了“保中国”进而“保名教”,这是张之洞八十年代中期以后的基本思路。因此,张之洞希望官办,绝不是为了可以让自己贪腐。并不意外,他开始是让自己信任的人来主导。
官方的插手有自身的原因,主要是当时信托责任、法制体系、市场体系不全。
清末经济基础是小农经济、所谓的人才主要从科举从身,必须不拘一格,才能从传统队伍中脱颖而出。当时能够组织资源、突出重围的,既拥有朝廷中央资源,又熟悉洋务,还经历过战争与财政考验,除了李鸿章、张之洞等了了数人,没有其他人选。
晚清的改革必然围绕着这些核心人物展开,这是历史的选择。晚清从新政开始十几年,直到1904年才有第一步公司法,在此之前,是借用权力拓展的空间在夹缝中求生存。
就是李鸿章自己何尝不是如此,顶着汉奸的帽子,不断向中央表白,拓展自己的空间。
了解李鸿章和自己所需要的盛宣怀要在“招商局”上做文章,为首长招商引资,搞军事化的金融产业集团,作为首长的“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