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国国际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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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支持香港打造区域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中心

中国国际法前沿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7-14 20:52

正文

编者按:201779日,外交部条法司、广东省法学会、深圳大学在深圳共同举办“纪念香港回归二十周年法律研讨会”,期间,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协助特区构建对外法律合作框架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香港回归二十年来涉港外交条法工作情况。

徐宏:涉港外交条法工作是在涉港外交领域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香港回归二十年来,中央政府严格按照“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管理涉港条约法律事务,通过适用多边公约、授权特区与外国商签双边协定、开展司法合作等方式,协助特区构建对外法律合作框架;支持特区打造“区域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中心”,成功推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常设仲裁法院在港设处或开展活动;此外,还妥善处理了大量复杂的涉港法律问题。涉港外交条法工作为特区开展对外交往与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为维护特区长期繁荣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大量的工作无法一一列举,下面我想用一组数据来说明涉港外交条法领域的部分工作。


香港回归后,中央政府共办理多边条约适港220余项;授权特区对外谈判、签署、修订投资保护、民航、司法协助等各类双边条约400余次;协助特区办理反腐败、人权、劳工、环保等领域的履约事务550余次;审查同意特区就2300余起案件与外国开展司法协助。这些数据看起来是枯燥的,但却是我们从外交条法层面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生动例证。


大量复杂法律问题无先例可循


记者:请您结合这么多年来从事涉港外交条法工作的经历,跟我们分享几个案例。

徐宏:20年来,我们妥善处理了大量复杂的法律问题,既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又满足了特区需求。其中不少工作是开创性的,没有先例可循。二十年来所做的工作非常多,我重点讲三个案例。


一是在2008年,刚果(金)在特区被美国秃鹫基金FG公司起诉,涉及特区是否应采取与中央一致的国家豁免政策这一重大外交问题。该案历时三年,我们与特区政府反复沟通,做了大量工作。2011年,特区终审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并最终作出符合“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裁决。此案影响深远,对于确定香港适用何种国家豁免制度、妥善处理中央外交权与特区司法权关系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二是在中央政府大力支持和协助下,特区政府首次实现向联合国法律机构借调专家。2014年,特区政府提出,希借调法律专家到联合国贸法会亚太中心工作,既可以加强特区与贸法会交流合作,扩大特区影响力,也有助于特区借助国际平台培养法律人才。考虑到特区的实际需求,中央政府决定支持特区政府借调专家到贸法会工作。但由于借调人员在联合国机构工作涉及特权豁免问题,属于中央事权,不宜由特区直接与联合国进行商谈。因此,我们做出特别安排:先由中央政府与联合国达成原则性协议,确认借调专家地位和特豁待遇;再由特区政府与贸法会就具体技术问题达成安排。这种做法既维护了中央事权,又为特区做出相应技术性安排留足空间。我们同时积极做联合国方面工作,促其理解并接受我们的特殊安排,最终圆满实现既定目标。


三是我们创造性运用国际法,将相关国际条约适用于特区。例如,香港回归后,特区提出需要适用《<建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国际公约>1992年议定书》,以便利其在此领域的对外交往。但内地暂时没有适用该《议定书》的条件。为满足特区实际需要,中央政府作为特例,决定参加《议定书》,同时声明仅将其适用于香港特区,解决了特区需要。


推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设亚太办事处


记者: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提出希望将香港特区打造成亚洲“区域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中心”,请简要介绍外交部在这方面协助特区做了哪些工作?

徐宏:中央政府对特区政府打造“区域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中心”全力支持。我们与特区齐心协力,运用外交资源多方面做工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例子是成功推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2012年在香港设立亚太区域办事处。在办事处设立后,我们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办事处开展工作,不断扩大办事处影响,并于去年协助办事处顺利通过“试运行”评估,成为海牙会议的常设办事处。此外,我们通过外交渠道解决了印度根据《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承认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问题。我们还积极推动常设仲裁法院、国际清算银行等在港开展活动。近年来,我国相关驻外使领馆也在推介香港的法律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当然,香港回归后,在发挥“香港所长”、服务“国家所需”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中央政府对此表示高度肯定。


香港法律服务人才实务优势独特


记者:此次研讨会有好几项议题都与“一带一路”有关。香港特区很多法律界人士非常关注“一带一路”建设,您认为特区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方面有什么优势?如何从外交层面帮助特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

徐宏:中央政府积极支持香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跨境投资贸易,从前期准备到中期运作,再到后期保障(争端解决)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法律服务。香港在法律服务方面人才众多,实务经验丰富,有独特优势,香港法律界可以充分发挥这些优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特区政府可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和打造“区域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中心”结合起来。中央政府也将发挥外交优势,推动特区在法律领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务实合作,鼓励沿线国家或经济体以及内地企业利用香港的国际法律服务,协助特区举办“一带一路”法律论坛,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推介香港法律服务业,推动更多国家和地区选择使用香港的法律服务。


记者:您对未来的涉港外交条法工作有什么展望?

徐宏:当前,香港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更加重要。新形势下,我们将根据习主席在庆祝香港回归二十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精神,继续开拓创新,落实好“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特区繁荣稳定。坚持以“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为出发点和归依,把维护“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用好现有工作机制,继续用务实和创造性思维研究处理具体法律问题,更好地为“一国两制”伟大事业保驾护航。一是加大法律支持,提高特区的竞争力;二是加深沟通交流,促进双方的契合度;三是加强优势互补,深化特区的参与度;四是深入研究探索,妥善应对问题挑战。我相信,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和特区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涉港外交条法工作一定能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