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隶属范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凡组织关系隶属我院党委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含2024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
1.先进基层党支部
(1)支部班子好。支部委员会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观念强,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以师生为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支部成员总体素质较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工作、学习中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党支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认真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建设和党员党性教育,形成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4)工作业绩好。党支部工作计划性强,重点突出,认真实施,组织生活有吸引力和实效性;党支部活动有特色,形成可借鉴和推广的经验,模范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模范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作为教工支部,能模范执行系(室)务会制度,把好政治关,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作为学生支部,要在引领学生成长成才中发挥重要作用,带动支部成员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奋发成才。
(5)群众反映好。党支部有较高影响力,得到师生党员和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毕业生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带头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正确行使党员权
利
,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3)服务群众。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师生,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4)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立德树人、“双一流”建设、“一体两翼”建设等重要任务、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在职教工党员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要求,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管理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学生党员要践行“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等要求,在学习、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长成才表率作用明显。
注:非毕业生党员参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毕业生党员参与评选“优秀毕业生党员”。
3.优秀党支书
(1)满足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2)坚持党性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3)热爱并熟悉各项党务工作,认真钻研党建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党建活动,本支部的各项工作成绩显著;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
(4)坚持服务党员和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多次参与服务党员和群众的实践活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优秀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还要党务和业务“双优双强”,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或管理服务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在本单位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中做出表率。
4.优秀“三会一课”成果
(1)主题突出。把握“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服务党员”的功能,有完善的“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召开。贴近学校和学院党建工作实际,任务具体,思路清晰,措施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和持续性,。
(2)突出创新性。在基层党建工作实践中富有创意、特色鲜明、品牌带动效应强,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新做法、新探索、新经验。
(3)具有实效性。能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推动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在相关工作中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
5.优秀党建课题
优秀党建课题依据“政先锋”政府管理学院2024年度“政先锋”党建研究课题答辩结果进行表彰,无需再次申请。
6.优秀主题党日活动
(1)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等,立足当前学校、学院主要工作,结合党支部实际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
(2)形式新颖,吸引力强。活动策划、组织和实施注重创新,结合中心工作和党员岗位特点设计方案,能激发党员的热情和积极性。
(3)效果显著,值得推广。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