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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典型违规行政处罚观察报告 | 威科先行

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 公众号  ·  · 2025-01-18 10:00

正文


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是我国资本市场历史上首次以中办、国办的名义印发的证券领域文件。自《意见》颁布至今,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及全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坚持围绕“零容忍”要求,不断加大对证券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查处了多批典型的证券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根据《意见》相关内容,2023年是“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资本市场秩序明显改善”等主要目标实现的关键之年。


为此, 威科先行 特推出由 国枫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等 撰写的本专题,全面梳理证券领域的行政违法案件,并围绕信披违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常见行政违法类型,形成了各典型行政违法领域的系列观察报告,以期对从业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




本专题已上线至 金融合规实务 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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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目录



第一部分 内幕交易行政处罚2023年度观察报告


一、2023年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概览


(一)处罚数量:内幕交易违法行为持续受到严格监管,广东、浙江、深圳、湖南处罚数量位列前四

(二)行为主体:以传递型内幕交易为主,部分案件呈现“窝案”“串案”特征

(三)行为类型:买卖型案件加强主导,泄露型、建议型案件零星并存

(四)罚没情况:可处罚款金额较原《证券法》大幅提升,罚没比延续以往执法尺度


二、内幕信息认定:类型梳理、敏感期及典型案例


(一)常见内幕信息类型与典型案例

  1. 概述

  2. 典型案例

(二)常见敏感期认定节点及典型案例

  1. 以动议作为内幕信息形成时间的案件

  2. 以筹划作为内幕信息形成时间的案件

  3. 以决策作为内幕信息形成时间的案件

  4. 以执行作为内幕信息形成时间的案件

  5. 以其他发生时点作为内幕信息形成时点的案件


三、主体认定:直接型/传递型内幕交易主体的具体分布


(一)直接型内幕交易:集中于外部人员和获取信息的上市公司董监高

(二)传递型内幕交易:联络接触人为主,密切关系人次之

  1. “传递型内幕交易”当事人的身份类型

  2. 当事人与内幕知情人的关系


四、行为认定:以买卖型内幕交易为例


(一)按交易目的划分:获利型交易近乎全部,避损型交易极少个别

(二)特殊情形认定之一:利用他人账户交易

  1. 账户控制关系的认定因素

  2. 典型案例:章某杰内幕交易“大东方”股票案

(三)特殊情形认定之二:传递型内幕交易中的推定规则

  1. 推定规则的相关规定

  2. 时间吻合程度:认定方式及典型特征

  3. 交易背离程度:典型特征及发生频次

  4. 利益关联程度:认定方式及典型特征

  5. 推定之推定:二次推定的适用问题


五、常见申辩思路及建议


(一)概述

(二)常见申辩理由及复核意见

  1. 内幕信息:不属于/不知悉内幕信息、敏感期认定错误

  2. 联络、接触:接触频率无异常、联络内容不涉及内幕信息

  3. 交易行为:行为不异常且有合理理由


第二部分 操纵证券市场行政处罚2023年度观察


一、2023年操纵证券市场行政处罚概览


(一)处罚数量:较上年有明显提升,证监会处罚案件占绝对多数

(二)行为主体:自然人操纵为主,上市公司内部人合谋操纵仍有发生

(三)行为类型:交易型操纵占据主导,多手段操纵成为常态

(四)罚没情况:处罚金额高,交替适用期后震慑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五)申辩、复核情况:申辩比例高,采纳理由集中在账户关系之辩,刑行衔接执法动向值得关注


二、账户控制关系的认定:类型梳理及典型案例


(一)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

(二)执法关注维度及典型案例

  1. 维度一:身份关联度

  2. 维度二:资金关联度

  3. 维度三:交易设备关联度

  4. 维度四:交易特征趋同度

  5. 维度五:配资协议、结算表、聊天记录等书面证据

  6. 维度六:行为人自认/他人指认

(三)申辩建议


三、常见的操纵首发:认定思路及典型案例


(一)连续交易型操纵

  1. 持股优势、资金优势、信息优势的认定

  2. 连续交易的认定

  3. 连续交易型操纵常见的行为阶段

  4. 与刑事追诉标准的区别

(二)对倒/洗售型操纵

  1. 常见认定指标:对倒天数指标、对倒量指标

  2. 与刑事追诉标准的区别

(三)其他操纵手法及典型案例

  1. 对敲/约定交易型操纵

  2. 虚假申报操纵

  3. 控制信息型操纵


四、操纵结果之争:影响交易价量的认定及典型案例


(一)操纵行为是否需造成实际影响,虽存理论争议,但执法实践出现以行为定罚案例

(二)在认定实际影响时,通常结合操纵期间股票价格跟大盘指数、行业指数的偏离度等指标对比判断

  1. 非操纵因素带来的股价波动及偏离,不影响操纵行为的认定

  2. 但如相应期间内无实际交易,在计算股价涨跌幅及偏离程度时,可剔除非操纵因素的影响


五、市值管理与“伪市值管理”:区分界定及典型案例


(一)与操纵市场的区分:“三条红线”与“三项原则”

(二)伪市值管理:执法实践及典型案例

  1. 何某、黄某操纵证券市场案

  2. 陈某、吴某、林某操纵证券市场案


第三部分 信息披露违规行政处罚2023年度观察


一、2023年信披违规行政处罚概览


(一)处罚总量:信披违规行为持续受到严格监管,占全部处罚六成以上

(二)处罚地方分布:浙江、广东、四川、河北、上海处罚数量位列前五

(三)违规对象 :违规主体呈多元分布,处罚定责趋向精准

(四)处罚罚没情况:罚金跨度较大,最高罚没金额达八千万


二、信披违规具体处罚事由分析


(一)财务造假

(二)资金占用

(三)关联交易

(四)违规担保


三、信披违规申辩与监管复核情况分析


(一)上市公司

  1. 申辩角度一:从实害性出发进行申辩

  2. 申辩角度二:从行为发生时间出发,主张应适用旧法

  3. 申辩角度三:从公司处于特殊困难时期角度进行申辩

  4. 申辩角度四:从主观过错角度出发进行申辩

(二)高管、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频发原因及防控建议

(一)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的频发原因

  1. 公司内部治理不善

  2. 外部执法力度加强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风险防控建议

  1. 落实信披制度,健全治理体系

  2. 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了解监管政策


内容节选


以下节选自:

第三部分 信息披露违规行政处罚2023年度观察


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频发原因及防控建议


由上文的分析可以发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的频频发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面是公司内部治理不善,一方面是外部监管力度加强,此外,董监高、实控人的信息披露意识薄弱及对法律风险的不了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多数案件中,董监高、实控人都会以“主观无恶意、非故意指使”作为申辩理由以求减轻处罚,但该理由通常不被证监会支持。本章对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的频发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控建议。


(一)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的频发原因


1. 公司内部治理不善


公司治理结构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基础和前提。如果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如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清晰,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可能导致信息披露制度在公司内部“难以落地,甚至只是“一纸空文”,从而引发信息披露的不规范导致违规后果。公司内完善的控制体系是确保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保障,如果内部控制体系设计不合理,信息传递通道不够通畅,可能导致信息披露错误或延迟。上市公司中,董监高等管理人员往往是信息披露违法类案件的直接责任人,他们为了公司利益和发展的追求往往忽略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例如,在一些处罚案例中,有些董监高认为信息披露是董事会秘书的责任,与自己无关,并不关心信息披露是否合规。


2. 外部执法力度加强


近年来,随着注册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朝着更全面、更严格、更精准的趋势发展。在监管流程上,把好“入口关”、畅通“出口端”,对拟上市企业的申报进行严格审核,对重大违法企业严格监管,以保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处罚力度上,随着新法的实施,证监会的处罚力度显著提升,2023年信息披露违规案件最高罚没金额高达8600万元。在证监会持续强监管、严监管的态势下,2023年度信息披露违规案件数量相比去年有所攀升。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风险防控建议


1. 落实信披制度,健全治理体系


治理结构的优化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是相辅相成的。一个良好的治理结构能够为信息披露提供坚实的基础,而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则能够促进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优化治理结构和完善落实信息披露制度是保障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市场效率的关键因素。治理结构的优化能够确保企业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而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则是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的基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高发,实则是公司内部治理体系不够健全的表现,可从以下几个方向入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第一,明确权责划分,公司应当建立清晰的治理结构图,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股东会的职责和权力,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战略和监督管理层的执行情况,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行为,确保其合规性,管理层则负责日常经营决策和执行;第二,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保障治理结构有效运行的关键,公司可以通过设立独立董事、建立审计委员会等方式,加强对管理层的监督。独立董事不应与公司存在利益关联,能够独立行使判断和决策,为公司提供客观的意见;第三,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上市公司应当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明确哪些信息需要披露、何时披露以及如何披露,这些标准应当覆盖公司的所有重要事项,包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重大交易、风险因素等。第四,建立信息披露的内部流程,公司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披露内部流程,确保信息从产生到披露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操作规范。这套流程应当包括信息的收集、审核、批准和发布等步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了解监管政策


在当下强监管的环境中,上市公司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显得尤为重要。了解和遵守监管政策不仅能够帮助企业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还能够促进企业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公司可以从以下方面加强,第一,定期了解监管政策,了解监管政策是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的关键。上市公司应当投入资源来定期研究和理解监管政策的内容、目的和影响。一方面可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和合规专家,对监管政策进行深入研究,确保公司能够准确理解政策的要求,一方面上市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监管政策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员工的合规意识和能力;第二,积极响应监管要求,及时调整公司的战略和操作,以符合监管政策的规定。公司应定期进行合规审查,确保公司的业务操作符合监管政策的要求,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监管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应对。当在面对监管问题存在不确定性时,公司应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寻求指导和解决方案,并进行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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