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早上8:00左右,在滑县上官镇新商贸市场前面,一辆四轮电动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造成电动车主昏迷。120急救人员赶到后,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受伤情况尚不明确。
从现场情况看,事故比较严重。四轮电动车挡风玻璃被撞破,前保险杠散落一地,受伤女孩面部朝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疑似被撞昏迷。
据了解,伤者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女子,四轮电动车车主为50多岁的男子,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近年来小巧时尚、操作简单、价位较低,而且又能遮风挡雨,正因为有着这样的便利性,这种外形酷似汽车的四轮电动车在市区道路逐渐多了起来。这种车子多为电动驱动,没有车牌,驾驶员多为没有驾照、没有经过驾驶培训的老年人。
据介绍,按照国家规定,四轮并且带有方向盘的车应该划分为汽车类,正规的电动汽车产品对车辆的动力、时速、安全性系数都有明确标准,属于机动车类,需取得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才能上路。
但这种车辆未被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不能以机动车来上牌,同时也不符合非机动车标准,所以无牌车无法缴纳强制车险及其他种类车险,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风险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交警提醒,若要购买这样的车辆,要问清楚这车是否能上牌,以及能否上保险;购买后,要携带车辆的合格证及时到车管所进行上牌。
法律顾问┃靳律师(18567719699) 滑县创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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