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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成都“限购新政”:除高新南区、天府新区外,11个区域符合条件可交叉买房!

四川日报  · 公众号  · 四川  · 2017-03-24 00:02

正文


今日起,成都升级版"限购新政"正式实施!


成都为何要出台限购政策?


限购区域内符合购房条件的能不能“交叉买房”?


补缴社保能不能买房?


交了定金还没签合同还能买吗?


关于成都扩大住房限购范围的一系列问题,这里可能是目前最详细的解读↓↓



3月23日,蜀叔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成都市正式出台《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将于3月24日,也就是今日起开始实施。


对于购房者关心的系列问题,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做了一一解读:


出台背景

近期二手房市场投机炒作迹象有所抬头


“成都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持科学管控、精准调控,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是,近期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投机炒作迹象有所抬头。”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此次出台《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背景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强化住房的居住属性,实行分区域施策,推进职住平衡,支持创新创业,遏制投机炒房行为,在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等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现出台《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持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夯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宜业宜居基础。”



成都市房管局强调,《通知》自2017年3月24日起实施。


实施之前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订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的商品住房,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二手住房,按原政策执行。

限购举措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通知》中一大改变,是规定限购房屋类型由之前的商品住房扩大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同时,强化了购房者的户籍和就业要求


《通知》要求在所有限购区域,购房者必须具有本区域户籍或在本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以推进职住平衡,确保住房的居住属性。


具体是这样>>


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住房,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


购房者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


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住房,应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

审查升级

不得通过补交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



新政还严格了购房资格审查。《通知》规定,购房者不得通过补交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同时不再将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取得购房资格的途径,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审查,防止弄虚作假。


新政也支持重大项目和创新创业,《通知》规定,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高端人才等人员,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会保险缴纳等条件限制,但为了防止炒房,要求此种情况须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同时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新政还强调了市场监管和市场违法行为整治。《通知》要求,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除补缴社保外,还有哪种情况不能买房?


还不够清楚?还有疑问??


别着急!除了官方解读之外,蜀叔还采访了正合研究院、正合顾问等相关人士,对成都本次限购政策进行简要解读:



“这个政策是去年10月2日、11月17日限购政策的延续、升级。”正合顾问相关负责人说,在成都楼市目前市场供应较为紧张,各楼盘房源告急的情况,政府出台的这个政策,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供需关系,同时将使成都楼市更趋于健康的发展。



①关键词【已购二手房】


网友:2016年10月1日后已在主城或近郊购买二手住房,还能再买吗?


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如果2016年10月1日后,已在主城+近郊购买二手住房的消费者,将不再能购房;


关键词【交叉购房】


网友:在青羊区上班社保交够2年,可以在锦江区买房吗?


除高新南区、天府新区延续去年11月17日政策外,其余市区+近郊范围符合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保条件均可交叉购买


比如,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住房,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购房者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住房,应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


以上关于“交叉购买”的解读,蜀叔也得到了成都市房管局的官方确认。




成都楼市限购时间表


▲2016年10月1日

限购政策:12个区域  1人只能新购1套新房


成办发〔2016〕37号文件内容:限购措施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详细


2016年11月17日

限购政策:南部2个区域 本地户籍或就业者有条件才能购1套新房


成办发〔2016〕45号文件内容: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详细


2017年3月24日

限购政策:13个区域 本地户籍或就业者有条件才能购1套房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详细


新政策还没吃透?戳我>>重磅!成都明起扩大住房限购范围!二手房纳入限购!


关于成都住房限购升级的更多消息,蜀妹将继续跟进,请持续关注哦!


对本次“限购新政”还有什么疑问或看法,也欢迎在下方留言!


四川日报记者 文强

本文编辑: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