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有相关规定,培训机构预付费资金托管为何还是形同虚设呢?”
其实早在2021年,教育部等6部门就印发通知要求,校外培训预收费须全部进入资金托管专用账户。随后,各地出台了具体办法。2022年3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6部门印发《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与学员、商业银行签订预收费管理协议,开立预收费专用账户,由商业银行按课次将专用账户内的预收费划扣至校外培训机构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划扣时间不得早于对应培训服务开始前的5个工作日,划扣金额为一课次费用。今年3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要求,采用预付费方式开展经营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的指导下,选择北京辖区内商业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开立唯一的预付费存管专用账户。预付资金必须全额存入预付资金专用账户。此前,已有媒体披露,多家培训机构存在预付费资金托管“失灵”的情况。明明已有相关规定,培训机构预付费资金托管为何未能落到实处?一位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表示,尽管有些部门或部分地方出台了部门管理政策或地方性法规,但现有规定不够明确或法律层级相对较低,相关部门和企业持观望态度,导致目前预付费资金托管等工作难以落到实处。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要让预付费资金真正纳入监管,急需出台全国层面的预付费监管法规,明确各类培训机构的监管部门以及具体职责。同时,可以建立统一的预付费监管平台,方便消费者在该平台查询培训机构的资金托管信息,平台也要对存在经营异常的机构及时发出预警提示信息,帮助消费者规避风险。
来源:
*声明:本文系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错误或侵害权利人权益,请留言,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第19届中国教育创新力大会
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
赋能行业 助力发展
11月19——21日
郑州国际会展中心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