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女药学家屠呦呦凭借发现抗疟疾特效药“青蒿素”获得本年度“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可谓中国在医学上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国人向世界证明医学实力的一个窗口。
可同样是诺贝尔奖得主,中国青蒿素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使得中国丢掉了金额多达几十亿美元的专利市场。
青蒿素的发现,要追溯回到1970年代。1967年,中国动用了超过60家科研机构大约500名科学家开始了新的抗疟疾药物的研究。
5年后,屠呦呦带领研究团队从中药青蒿中分离得到抗疟有效单体,命名为青蒿素,经动物实验发现该药物对疟疾起到有效抑制的作用。
1970年代后期,中国内地的研究人员便开始以“青蒿素结构研究协作组”的名义,发表了多篇关于青蒿素化学结构论文。
在80年代期间,中国科研人员基于对比青蒿素的临床研究,将蒿甲醚和苯芴醇整合制成单一片剂,从而发明了青蒿素类复方或联合用药(ACT)。
虽然屠呦呦团队发明了青蒿素并不断研究改进,使之造福了全人类,但青蒿素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带来的经济效益落入中国企业却少之甚少,而是大多数被欧美国家所享有。
七八十年代期间,中国科研人员大多没有专利保护概念,也不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此前中国科研人员在青蒿素上的很多论文在发表前并没有申请国际专利。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没有申请青蒿素基本技术专利,美国、瑞士国家的研发机构和制药公司便开始根据中国论文披露的技术在青蒿素人工全合成、青蒿素复合物、提纯和制备工艺等方面进行广泛研究,并申请了一大批改进和周边技术专利。
1985年后,中国意识到了青蒿素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缺陷,也是同一年,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
自1985年以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关于青蒿素的发明专利申请798件,其中有223件已获得授权。
虽然从数目上看,中国在青蒿素研究上的专利不少,但由于美国、瑞士等科研实力雄厚的国家已走先一步,相比之下,中国在青蒿素研究上的专利含金量不足,最终导致中国的青蒿素无法在国际市场上打出一片天地,在2007年之前,世界卫生组织仍
没有将一项中国自主生产的抗疟药物列入采购清单。
直至2007年,中国制药企业制造的青蒿素才拿到世卫标准认证,包括桂林南药、昆药集团以及北京华立科泰在内的大型中国ACT制造商都开始打入非洲市场。但全球青蒿素市场这块蛋糕已被发达国家基本瓜分完毕,时至今日,中国制造的青蒿素类药物只是占到国际市场份额的1%。
10月5日,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全球卫生高级研究员黄严忠在福布斯中文网发表文章称,截至2011年世卫与诺华(全球第一家推出固定剂量ACT的制药公司)协议到期时,诺华已经通过这一合约提供了七亿人份的青蒿素类复方或联合用药(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