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杭州市公租房受理工作启动。今年的具体政策点击☞《申请这个房子的收入标准放宽,补贴标准提高!》查看。消息发布后,杭小微收到了不少网友的咨询,于是请来市住保房管局,就热点问题进行解答。看看有你关心的吗?
答:“5年”的户籍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包括在杭部队服役期间的集体户籍,不包括学生户籍),但申请时必须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籍。
答: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家庭全体成员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余下的可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部分月份无法提供失业证明或相关收入证明的,如何认定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答:对部分月份无法提供失业证明或相关收入证明的,原则上参照上年度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对能提供属地劳动保障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就业创业证》、《杭州市失业证》及《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等证明的可按其实际取得收入计算。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5〕144号)》的规定,2016年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60元。
萧山、余杭、富阳户籍在市区工作的住房困难家庭能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是否需要提供《浙江省居住证》?答:萧山、余杭、富阳户籍的市区工作的住房困难家庭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按照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类型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萧山、余杭、富阳户籍在杭州无需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因此,申请家庭在申请时不需要提交《浙江省居住证》,但需提交原籍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或完税证明的时间如何认定?答:连续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或完税证明的时间,以受理日(含)起往前推算。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其学历和毕业年限有何要求?答:新就业大学毕业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答: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申请家庭,可予以优先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
(5)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的;
(6)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情形。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如何确定受理(选房)顺序号?如何向社会公布?答:在公证监督下通过分类摇号方式产生受理(选房)顺序号,同期同配租户型范畴内,对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先行摇号后,再对普通申请家庭进行摇号。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受理(选房)顺序号产生的过程及结果。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行什么配租制度?申请家庭人口数与配租房源户型按什么原则对应?答: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行公开配租制度?根据房源分布情况,将申请家庭配租人数与配租房源户型按下列原则进行对应:
(1)单人户申请家庭可配非成套或成套一居室住房;
(2)两人户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一居室或二居室住房;
(3)三人(含)以上户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二居室住房。
属同一单位工作且同性别的单人户申请合租的,须在申请环节书面提交《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合租申请书》。如选房家庭(用人单位)无对应户型房源可选时,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可以迁入公共租赁住房吗?如何办理?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可按照《关于明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户口迁移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公基础〔2017〕7号)的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
答:持有民政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等的低收入家庭,可向住保房管部门提出租金减免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从申请次月起至上述证明有效期内可按规定享受租金减免。
答:省、市级单位职工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本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按照什么标准收取房屋押金?何时退还?答:按照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类别收取房屋押金。非成套和一室一厅成套住房收取押金1000元/套、其他成套住房收取押金2000元/套。租赁期满并办理退房手续后,承租人可到公共租赁住房经租管理机构退还房屋押金。
答: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按月发放,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直接发放至房屋出租人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最多领取6个月的货币补贴款。货币补贴金额大于同期房屋租金部分的,发放至保障对象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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