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商务部外贸司发布公告,就《光伏组件出口产品低碳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规定:
出口光伏组件碳足迹不超过415 kgCO2/kWp
。该限值是在调研26家企业数据(碳足迹分布在330-815 kgCO2/kWp之间)的基础上,参考有关国家标准确定的,
约为调研样本的前40%水平!
根据征求意见稿,将
采用“
摇篮到大门
”的
方式,跟踪
光伏组件产品
原材料获取阶段、制造阶段的碳排放。
追踪边界图如下。
需要收集的数据。
根据上述数据计算出低碳产品的标准,生产1kWp光伏组件,产生的碳排放≤415kg二氧化碳当量,即为低碳产品,如下表所示。
2024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
2030年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
预期未来会有更多行业的碳足迹评价标准出台!
根据商务部相关行业标准项目计划,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编制完成《光伏组件出口产品低碳评价要求》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25年2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联 系 人: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张森
电 话:1342633198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光伏组件出口产品低碳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
2.《光伏组件出口产品低碳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