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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会议纪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08-16 13:31

正文

知识产权筑巢引凤 人才培养诗在前方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知识产权人才,而如何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怎样的知识产权人才、如何让知识产权人才焕发出最耀眼的能量,这些问题对于我国高校而言,既是当务之急的时代任务,也是继往开来的历史使命。

 

  2017仲夏时节,来自北京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等20余所高校和相关企业的专家学者,齐聚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碰撞智慧,挥斥方遒,共话中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细数知识产权教育的当下光景,畅想知识产权学科的诗与远方。

追本溯源:回顾历史沿革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是创新的根基,知识产权人才是激励创新、引领创新、保护创新和服务创新的专门人才。早在我国专利制度建立之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就成为高校创新的关键词。

 

  1985年,第一届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下称研究会)年会在武汉召开,彼时刚刚毕业留校、现任华中师范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刘华教授见证了中国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萌芽与成长。刘华用“一个持续的专门平台”“两大发展阶段”“三种培养模式”概括这段历史:一个持续的专门平台就是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由原国家教委主管司局领导及三十多所高校的科技处及专利事务所的一批教师发起,其成立和专利法的颁布完全同步。两大发展阶段,初级阶段是应专利法实施需要,大量培养专利代理人和知识产权法师资、布局专利事务所及创设高等教育中的知识产权法相关课程,这个时期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包括当时的中国专利局、国家教委、部分高校及国际组织的共同培养活动;实质性发展阶段,高校的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在法学、管理学一级学科下形成了较完整的培养体系,在许多相关学科下也设立了知识产权课程。在不断的培养实践中已经形成的主要培养模式,多数是在法学学科之下的知识产权法方向硕博培养,少量是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学科下的知识产权相关方向培养。为支撑这些模式的运行,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相继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等教学研究机构。进入21世纪后,更多大学的知识产权教学平台建立并迅速发展起来。

 

  2003年,研究会第十一届年会在上海大学举办。会上,来自11所高校的18名校院长和知名教授牵头联名发出《关于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倡议书》,首次提出设立知识产权法二级学科以及知识产权硕博学位点、学科交叉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时任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现任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作为倡议发起人之一,20年来一直担任研究会人才培养委员会主任。在陶鑫良等教授的推动下,2008年、2010年,研究会年会讨论不断深入、相继形成了一系列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建议书,不断提出与时俱进的新建议。

 

  在这次第九届全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会议上,继往开来,也酝酿提出了新的6条建议。同时,2016年在华南知识产权月谈年会上,《关于知识产权学科建设的长洲共识》(下称《长洲共识》)诞生,提出知识产权要成为一级学科的设想。《长洲共识》提出,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是一个相对遥远但也并非不可企及的目标。专家学者们普遍认为,将知识产权设置为一级学科可成为今后努力的方向,当下需要考虑已经明确的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管理二级学科相关政策的完善及落实。

 

  “今天,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的困难都是发展中的问题,都来自于传统体制内学科之间的冲突与认同,涉及到一个新型的学科生态观念下如何发展以及我们如何推动的问题,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更是一个战略性问题。知识产权学科从散点式建设发展到如今体系化探索是学科发展的正常阶段,如何用对体制的了解、学科的认知来促进其发展是我们当下要做的事情。”在刘华看来,回顾历史是为了总结经验、探寻规律,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更好发展。

聚焦当下:布局学科建设 

  历史是由一个个精彩故事传承的,现在则是一步步脚踏实地探索的。谈师资力量,谈课程设置,谈学科规划……与会专家学者的头脑风暴,蕴含了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深邃思考。历届会议大浪淘沙的精华凝聚于此,高校学者们躬身砥砺的精神彰显于此。

 

  “我常想,如果我们的本科生是一张白纸,第一门课我应该教给他们什么。”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岩认为,目前高校知识产权课程主要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是基础理论课,第二层级是专业理论课,在法学院多学法律、在管理学院多学商业管理等有专业方向的理论课,第三层级是专业技能课,如专利检索,专利申请,专利诉讼,知识产权运营,国际诉讼等。我们现在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实用的技能上了,过度强调实务,专业理论却没有学好,更不要说把基础理论、把知识产权的最基本的共性说清楚。”

 

  “中国传统把教育体系分为3个层次,即道、法、术。实务机构最需要的‘术’的层面恰恰不是大学的优势。那么,我们在编写教材、设置课程时,就应当考虑学生经过大学的教育后,能否成为一名合格的知识产权从业者。”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张米尔教授强调,大学教育的意义在于授人以渔,要教会学生掌握知识产权的“方法”。“把现有的知识产权学位培养做好,是为未来的一级学科设置奠定基础。”与会的一些教授认为,从中期或者短期来说,专业硕博士培养和学术型硕博士培养可以双管齐下,两条腿走路。如果专业学位培养办的很成功,那么一定会推动我们今后学术学位培养的发展。

 

  现阶段,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存在强烈的刚性需求。2016年,我国共受理专利申请346.5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33.9万件,同比增长21.5%,连续6年位居世界首位;全国商标申请量369.1万件,同比增长28.4%。而与之对应的却是,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需求缺口仍然很大,大多数企业仍存在知识产权实务人才严重不足的突出问题。深圳峰创智诚有限公司副总裁李富山展示了市场对知识产权人才的招聘需求。数据显示,企业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较为欢迎,但单一的知识产权专业就业情况需要继续摸索校企人才对接和过渡方式。他指出,在招聘时发现,一些知识产权硕士以专业自居,缺少学习实务知识的态度和能力,对企业而言“半桶水”反不如“空瓶子”。“哪些知识应当在学校里学,哪些知识应当在实践中学,是当前知识产权课程设置应当考量的问题。”

 

  “高校作为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方,目前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管理人才还是希望有更加专业的培养路径。市场决定方向,需求决定培养。”东方知识产权俱乐部的轮值理事长柯晓鹏提出,对于应用人才而言,知识产权是竞争与合作的商业工具,用来辅助企业的创新和品牌。知识产权战略中提到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正是企业对法学院知识产权人才教育需求的核心,例如“保护”中的诉讼与法律关系就很强,而管理和运用则是商业上的使用和技能综合。“我们看重法律思维,也看重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在法律硕士阶段的学习中,高校的系统性法学训练对我形成系统性法律思维很有帮助。而商业思维和技能很难在高校中学到,更多的是在工作和实战中学习。在商业和职场中,保持持续学习和认知迭代进化的能力非常重要。”柯晓鹏对现阶段知识产权学科教育的作用予以肯定。

 

  “知识产权要有学科地位首先要有学科体系,载体就是我们的培养方案、教材、师资,这些是最终落实我们学科的基本载体。”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许春明认为,部分高校知识产权课程仅仅是在法律中加一些管理的课、在管理中加一些知识产权法律的课,这种“组合式”课程设置缺乏体系化,不是培养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的真正路径。“知识产权的复合性、多元性、应用性就决定了人才的复合性、多元性、实务性。因此,就像知识产权法要有知识产权法总论一样,应当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总论,告诉学生知识产权管理是什么。”许春明提出,一些法学专业较强势的院校,设置的知识产权专业本质上就是一个知识产权法学的二级学科,没有知识产权复合性的特色,也就失去了人才培养的意义。“知识产权更应该是法学的应用,而不是简单的应用法学。目前,知识产权一级学科的愿景还有些遥远,而‘法律+经管’的知识产权专业硕士人才培养才是当下最现实的、最可行的目标。学校要塑造出合格的‘毛坯’,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能力,使之能在实务中迅速成才。”

 

  “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有‘诗和远方’也有‘眼前的苟且’,一级学科的设想算是‘诗和远方’,而‘苟且’也是一种积淀学科理论和蓄积人力资源的途径。”刘华表示,实践证明,至少在博士培养层面的“苟且”存在相当大的合理性。她举例说明,一些学生第一学历是法学专业,后来是管理学或其他,结合起来学术视野拓展了、出口也很好,这种二级学科层面的交叉,比独立的知识产权学科人才培养更符合市场需求。

诗与远方:擘画发展蓝图 

  创新之路从无坦途。当前,社会的发展迫切需要知识产权在理论上、实务上和人才培养上有更大的成长空间,以满足来自多方面的强大需求。要建设知识产权一级学科,要驾驭繁难复杂的改革,破解盘根错节的难题,当前更迫切、更可行的可能是创立知识产权硕博专业学位。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全社会拧成一股绳,深化、总结和提炼知识产权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经验与研究,向同一个共同愿景努力。

 

  “我们围绕这些问题提出的观点,要尽量让我们这个圈子外的人也能接受。如果只有我们这些人能接受,那我们这个讨论就没什么效果。”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朱雪忠教授指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不能是高校自说自话,而应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一个共同体有共同‘远方’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共识,这样才会形成相互理解、尊重、包容的生态。”刘华认为,需要通过必要的沟通使共同体内外之间达到共识、达到理解、达到包容。“是边发展理论边建设学科,还是理论发展到相对完整了之后才建设?这是我们共同体内部还在讨论的问题。教育实践的生动性和多样性是我们研究几种素质养成模式所不能穷尽的,但办法一定比困难多。总体来说我们还是应以一种乐观的心态来推动。”

 

  作为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方,律师事务所有着与高校不同视角的“远方”。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利代理人楼仙英对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的未来寄予厚望。“我国的互联网事业起步晚,至今在互联网技术的研究方面还落后于美国,但我们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方面后发制人,做到了世界领先,从来没有人想到中国的微信等应用会这么火爆。现在的知识产权正如当年的互联网那样,我们在学术研究方面是后来者,能否把知识产权应用做到像互联网技术应用一样那么成功呢?”楼仙英结合自身经历指出,现在律师事务所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无论是交易、并购、上市还是投融资等业务,都需要知识产权专业意见作为支持甚至是工作重点。

 

  “如果说现在法律是飞禽,管理学是走兽,那么知识产权往往处于非驴非马不伦不类的状态。这是知识产权学科面临的尴尬,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苟且。但坚持久了,总会到达诗和远方。”陶鑫良对未来满怀憧憬,“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兵分三路,三箭齐发。一个是‘偏法派’,‘借船出海’;另一个是‘偏管派’,‘开天辟地’;再一个,是法管融合,“珠联璧合”。要整合力量、整合资源,聚宝成盆、串珠成链,从教学大纲、培养方案到教材体系,最后到教学辅助,拉起网络,拓展平台,有机结合,共同推进,使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适应社会,登堂入室,实至名归。”

 

  研讨会落下帷幕,新征程正在铺就。无论是当下完善知识产权教学的脚踏实地,还是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学位乃至知识产权一级学科的诗和远方,都需要每个人胼手胝足的努力:向着目标坚定迈进,任何艰难险阻都会为之让路。正如陶鑫良所说:“前瞻决定希望,整合决定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孙迪 赵勇|中国知识产权报)


 延伸阅读


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历次建议摘编

  建议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将知识产权法律列为本科生的必修课或者选修课,在高等院校中积极开设更多更深入的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的专题讲座和系列讲座。


  建议增设知识产权法律为法学二级学科,增加知识产权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点,注重招收具有理工农医专业背景的知识产权法律与知识产权管理研究生,倡导本硕连读与硕博连读模式。


  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积极培养知识产权研究方向的法律硕士等应用型专业硕士,以适应我国日趋紧迫的知识产权中高级应用人才的需求。


  加强知识产权教学和研究机构的建设。在有条件的高校中创办知识产权专门院系,培养知识产权法律与运营管理专业人才。


  在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等组织协调下,逐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等地相关高等院校内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倡议书》,2003年11月

  建议把知识产权内容列为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推广工程硕士已经设立知识产权必修课程的有效经验,逐步将知识产权类课程列为理工科和文科各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必修课程。


  建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尽快增设知识产权法律为法学二级学科,增设知识产权管理为管理学二级学科,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尽快设立相应的知识产权二级学科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点。


  根据我国知识产权人才主要社会需求的复合型、实务化、多样性的综合特点,建议重点培养知识产权应用型硕士。建议将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硕士和知识产权MBA 培养模式整合改革为专门化的兼容知识产权法律与管理内容的单列的“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制度,在高等院校内优先制定与推进包括在职人员的“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培养计划。


——《关于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建议书》,2008年5月

  建议教育部在淡化二级学科的过程中明确已经上升的知识产权学科的地位;尤其是明确在法学一级学科下的知识产权法二级学科的地位;明确在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的知识产权管理二级学科的地位。


  建议教育部在“知识产权法律硕士”办学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单独设置融合知识产权法律与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教学内容的“知识产权”应用专业硕士学位;并且允许和鼓励各相关高等院校根据市场需求和本校特点,自主选择、合理创新和多元发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


  建议教育部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与实施全国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师资提升计划,建立全国高校知识产权师资培养基地并落实专项基金;建议各省市教委和知识产权局共同制定计划,尽快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相关人才培养的各项战略措施。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的再建议书》,2010年8月

  知识产权要成为一级学科,其下属的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经济、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等专业方向(二级学科),都必须建立起相应的核心课程体系。这需要知识产权学界通过长期艰苦的研究与实践,逐步完成。目前“知识产权法”和“知识产权管理”作为法学和管理学下面类似二级学科,已得到广泛的承认。在此两个领域设立二级学科博士点,具备相对成熟的条件,需向有关部门努力争取。同时,应当在其它学科领域深入培育知识产权二级学科,力争形成更为雄厚的一级学科基础。知识产权的专业设置面临广泛的社会需求。知识产权本科建设目前尚不够理想,应鼓励继续尝试与完善。对于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可在知识产权法与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大力推进。


——《关于知识产权学科建设的长洲共识》,2016年5月


(编辑:孙雅曼 石焱,编校:崔静思,审读:刘军 刘珊,美编:李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