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龙岩市新罗区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明确网约车车辆准入标准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辖区各网络预约出租客运企业:
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提升龙岩中心城市形象,确保乘客安全出行,提高网约车服务质量,规范网约车辆准入门槛,严把网约车辆准入关口,引导网约车行业向高品质、差异化经营方向发展,根据《龙岩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龙政综〔2019〕10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明确对拟在新罗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及其他有关规定;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3、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车籍所在地为龙岩市,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5、
新车车辆购置价格(裸车价格)应高于11.98万元
,新进入网约车市场的二手车价格(参照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应高于11.98万元;每年将根据新罗区巡游车新车价格及时进行同步调整;
6、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每
个座位保险金额不低于40万元/年。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