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晚上9点半,香洲交警大队民警在查车点不远处发现一辆粤CZ0171号白色丰田小车在慢慢减速然后停进了路边的停车位。民警觉得可疑上前对小车进行检查。▼
民警走近闻到车内一大股酒味,驾驶座和副驾驶座各坐着一名女子。没等陈警官开口,坐在驾驶座上的女司机抢先说:“哥哥,我们在这里吃饭的,我们在等代驾。”
民警要求女司机配合酒精呼气测试
女司机一直躲闪
甚至还撒起了娇
经酒精测试仪测试到酒精后,女司机赶紧向陈警官解释,她们只是把车从后面的停车场挪到路边,代驾容易找到,并不是真的想自己开车。▼
随后,警官立刻将其带往医院抽血,血液检验结果显示,兰某酒精含量为89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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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某交代,她和坐在副驾驶上的女子黄某是好友,都在某家居店工作。当晚7点半,她驾驶自己白色丰田车搭载黄某到位于碧涛路的某餐厅与一些朋友吃饭。饭桌上,大多数是第一次见面的朋友,尽管开了车过来,但为了表示交朋友的诚意,兰某还是喝了两杯白酒。9点,饭局结束,大家各自准备离开,由于喝了酒,兰某叫了代驾,准备由代驾开车搭乘二人回前山家中。车子停在了小区的停车场,兰某怕代驾难找,就想把车开到路边停放,等待代驾。可没想到,刚刚停好车,交警就来到了身边。
兰某对交警说,自己拿驾照三年了,平时开车也很小心,也非常清楚喝酒不能开车。而且常常看到自己家附近交警查车,所以安全意识也挺高。这回也一样,自己喝了酒叫了代驾,可就是为了让代驾方便找到自己,帮忙挪了车,100米都不到,结果悲剧了。
普法普法
大家不要以为兰某很冤
仅仅挪个车就被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兰某酒后驾车行经的区域,正是法律定义中的"道路",所以其醉酒驾驶的事实成立。
目前兰某因醉驾已于昨晚被交警部门刑事拘留,此外还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考。
FM105.7提醒
开车一米,也算酒驾,喝酒千万不能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