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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来回跑!上海18项户籍业务全市通办!

上海本地宝  · 公众号  · 上海  · 2025-03-19 12:00

正文

好消息!

目前上海已在全市范围内

推出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

办事不用来回跑啦

就近派出所综合窗口即可办理哦

来看详情


上海18项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


上海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出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创新举措,实现了 户口迁移、户口注销、户口登记 项目变更三大类18项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


本市户籍居民可自愿选择 就近任一派出所综合窗口 申请办理相关户籍业务,无需返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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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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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一、目前,哪些高频户籍业务可以“全市通办”?

主要有3类18项:


户口迁移 (立户、分户,冻结户口、空挂户、农村宅基地户口、军产房户口、农业户口除外)

1、直系亲属市内户口迁移入户

2、市内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

3、非直系亲属市内户口迁移入户

4、市内户口整户迁移入户(户中含非直系亲属)

5、户口迁往市外(被外省市中职校录取上海生源户口迁移除外)


户口注销

1、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定居注销户口

2、参军、服兵役注销户口

3、死亡注销户口(证件注销)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1、变更文化程度

2、变更婚姻状况

3、变更服务处所和职业

4、变更本市其他住址

5、变更籍贯

6、变更出生地

7、变更民族

8、变更姓名

9、变更性别

10、变更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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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500335036


二、18项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办理时限有何差异?

按办理时限划分,18项高频户籍业务也可分为三类:


(一) 以下7项业务,派出所当场办理

包括:变更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和职业、本市其他住址、籍贯、出生地及死亡注销户口(证件注销)。


(二)以下6项业务,非户籍地派出所在 3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 (户籍地派出所当场办理)。

包括:直系亲属市内户口迁移入户、市内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户口迁往市外,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定居注销户口、服兵役注销户口,及变更民族。


(三)以下5项业务,非户籍地派出所在 3个工作日内反馈受理意见 (户籍地派出所当场反馈),受理成功后将按规定时限办理。

包括: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非直系亲属市内户口迁移入户,及市内户口整户迁移入户(户中含非直系亲属)。


三、“全市通办”业务办结后,如何打印《居民户口簿》?

“全市通办”业务办结后,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的派出所综合窗口即可打印《居民户口簿》。申请人 无需返回户籍地派出所综合窗口打印


四、申请“全市通办”业务,是否需要额外提交材料?

不需要 。目前,全市派出所综合窗口已实现同标准、无差别通受通办,申请人按相应《窗口服务告知单》提交证明材料即可。

《窗口服务告知单》获取途径: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点击页面下方“便民服务”,选择“标准版”,进入“告知单”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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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500260079


五、申请人是否可以同时发起多笔“全市通办”业务?

不可以 。申请人至非户籍地派出所提交申请的,需待该笔“全市通办”业务办结后,方可申请发起新的一笔业务。“全市通办”业务办理期间,同一业务不得重复申请。


六、“全市通办”业务申请提交后,因故是否可以终止业务?

可以 。“全市通办”业务受(办)理前,申请人可前往提交申请的派出所综合窗口终止该项业务。该项业务已经审批同意的,不得中途取消。


七、申请“全市通办”业务,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全市通办”业务办理期间,申请人应暂缓办理户口迁移、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等其他户籍业务。如急需办理其他户籍业务,应及时向户籍地派出所综合窗口咨询。



另外

关于新生儿报户口、户籍证明开具类、

配偶投靠迁沪等问题的解答也来啦


新生儿报出生类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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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400151849

问题1:本市新生儿申报户口通常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

(一)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入户地的《居民户口簿》;

(三)《出生医学证明》;

(四)父母的《结婚证》。


问题2:若新生儿父母在本市无房产,随父(母)在单位集体户报户口的,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

(一)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父母的《结婚证》;

(四)《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和集体户管理单位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问题3:若新生儿父母在本市无房产,随父(母)在社区公共户报户口的,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

(一)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父母的《结婚证》;

(四)父(母)实际居住凭证(择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者《居住核查表》或者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在拟落户地派出所辖区)。


问题4:父母未婚期间生育的新生儿如何报户口,需提交什么材料?

政策解答:新生儿可以 随父或随母 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入户地的《居民户口簿》;

(三)《出生医学证明》;

(四)随父报出生的,提供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问题5:若新生儿父母为长三角户籍居民,在上海为新生儿申报老家的户口,有哪些便利措施?需提交哪些材料?

新生儿的父母可以选择本市就近任一公安派出所综合窗口申请“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便民服务, 无需再返回户籍地

适应对象: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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