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目前上海已在全市范围内
推出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
办事不用来回跑啦
就近派出所综合窗口即可办理哦
来看详情
上海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出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创新举措,实现了
户口迁移、户口注销、户口登记
项目变更三大类18项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
本市户籍居民可自愿选择
就近任一派出所综合窗口
申请办理相关户籍业务,无需返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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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即可获取上海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查询入口、落户上海政策大全。
主要有3类18项:
✅
户口迁移
(立户、分户,冻结户口、空挂户、农村宅基地户口、军产房户口、农业户口除外)
1、直系亲属市内户口迁移入户
2、市内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
3、非直系亲属市内户口迁移入户
4、市内户口整户迁移入户(户中含非直系亲属)
5、户口迁往市外(被外省市中职校录取上海生源户口迁移除外)
✅
户口注销
1、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定居注销户口
2、参军、服兵役注销户口
3、死亡注销户口(证件注销)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1、变更文化程度
2、变更婚姻状况
3、变更服务处所和职业
4、变更本市其他住址
5、变更籍贯
6、变更出生地
7、变更民族
8、变更姓名
9、变更性别
10、变更出生日期
二、18项高频户籍业务“全市通办”,办理时限有何差异?
按办理时限划分,18项高频户籍业务也可分为三类:
(一)
以下7项业务,派出所当场办理
。
包括:变更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和职业、本市其他住址、籍贯、出生地及死亡注销户口(证件注销)。
(二)以下6项业务,非户籍地派出所在
3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
(户籍地派出所当场办理)。
包括:直系亲属市内户口迁移入户、市内户口迁入社区公共户、户口迁往市外,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定居注销户口、服兵役注销户口,及变更民族。
(三)以下5项业务,非户籍地派出所在
3个工作日内反馈受理意见
(户籍地派出所当场反馈),受理成功后将按规定时限办理。
包括: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非直系亲属市内户口迁移入户,及市内户口整户迁移入户(户中含非直系亲属)。
三、“全市通办”业务办结后,如何打印《居民户口簿》?
“全市通办”业务办结后,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的派出所综合窗口即可打印《居民户口簿》。申请人
无需返回户籍地派出所综合窗口打印
。
不需要
。目前,全市派出所综合窗口已实现同标准、无差别通受通办,申请人按相应《窗口服务告知单》提交证明材料即可。
《窗口服务告知单》获取途径: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点击页面下方“便民服务”,选择“标准版”,进入“告知单”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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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申请人至非户籍地派出所提交申请的,需待该笔“全市通办”业务办结后,方可申请发起新的一笔业务。“全市通办”业务办理期间,同一业务不得重复申请。
六、“全市通办”业务申请提交后,因故是否可以终止业务?
可以
。“全市通办”业务受(办)理前,申请人可前往提交申请的派出所综合窗口终止该项业务。该项业务已经审批同意的,不得中途取消。
“全市通办”业务办理期间,申请人应暂缓办理户口迁移、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等其他户籍业务。如急需办理其他户籍业务,应及时向户籍地派出所综合窗口咨询。
另外
关于新生儿报户口、户籍证明开具类、
配偶投靠迁沪等问题的解答也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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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
(一)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入户地的《居民户口簿》;
(三)《出生医学证明》;
(四)父母的《结婚证》。
问题2:若新生儿父母在本市无房产,随父(母)在单位集体户报户口的,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
(一)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父母的《结婚证》;
(四)《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和集体户管理单位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问题3:若新生儿父母在本市无房产,随父(母)在社区公共户报户口的,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
(一)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出生医学证明》;
(三)父母的《结婚证》;
(四)父(母)实际居住凭证(择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者《居住核查表》或者实有人口信息登记在拟落户地派出所辖区)。
问题4:父母未婚期间生育的新生儿如何报户口,需提交什么材料?
政策解答:新生儿可以
随父或随母
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入户地的《居民户口簿》;
(三)《出生医学证明》;
(四)随父报出生的,提供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
问题5:若新生儿父母为长三角户籍居民,在上海为新生儿申报老家的户口,有哪些便利措施?需提交哪些材料?
新生儿的父母可以选择本市就近任一公安派出所综合窗口申请“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便民服务,
无需再返回户籍地
。
适应对象: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