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环节
(一)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篇目:
1.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3.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主要文件精神;
4.《团章》(重点是第一章“团员”);
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6.《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相关篇目具体内容见附件。
会前学习应均衡开展,12月3日前完成。
(二)撰写发言材料
团员要联系自己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思考职责使命;对照先进党员团员事迹,思考努力方向;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不足、改进提高。发言材料应符合个人实际、真实具体,突出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集体主义、勤奋刻苦学习、激发奋斗精神等内容。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团总支部统筹,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
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会场应悬挂团旗,或以投屏形式在重要环节展现团旗。
组织生活会可邀请本级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团组织(院系团委或团总支部)负责人、团建指导员到会指导;团支部较多的,应由学校团组织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
组织生活会应按照以下基本流程规范召开:
1. 唱团歌;
2. 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党史学习,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3. 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 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
5. 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讲话;
6. 重温入团誓词。
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参加的,应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四)评价与结果运用
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支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
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重点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评议等次作为下一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