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谈判可以有效兼顾患者和企业利益,这一点已经众所周知,并且已经在前期谈判产品中充分展现。但从药品生命全周期来看,谈判还将产生更为广泛持久的影响。
一是谈判引领药品治理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方向。药品生命周期涉及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一系列环节。从不同角度又可以划分为不同品种,比如社会高度关注的专利药、原研药、孤儿药、短缺药、儿童药等等。任何一个产品、任何一个环节,在供应、价格、质量方面出现问题,都会直接降低患者可及性,甚至发酵成为重大事件。药品治理中需要保护企业研发热情,但患者用药公平可及性则是终极目标,也更受社会关注,两者极难平衡,谈判方法以其灵活、平等、透明、高效的特征,使各方充分表达其利益诉求并进行协商交流,最终促成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平衡,为利用市场化手段提高药品治理能力提供了典范,值得其它管理环节进行借鉴。
二是谈判有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流通环节混乱是我国医药领域长期存在的问题,历次药品改革都把理顺流通秩序作为重要目标。与现实中药品流通购销方式不同,价格谈判直接对接产需双方,确立了生产企业的供方主体地位,无形中压缩了流通环节的话语权,有助于医药工业创新发展,医药流通规范秩序,促使早日实现我国由制药大国发展为制药强国的宏伟目标。
三是谈判推动完善药物政策体系。
谈判利国利民,但从达成协议到落地见效,还存在地区和医院准入、药品存储和零售、治疗和用药方案选择等工作流程。甚至处方开具、药学服务等细节操作也会对谈判药品使用带来影响。减少这些看似微观的影响因素,需要扭转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全面健全我国药物政策体系,包括社会药店服务体系、药学服务和收费政策、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医院药品购销政策、医保药师队伍建设等等。目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仍在深入开展,相信这些配套政策将在价格谈判的推动下加快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