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实习生,在得知需要撰稿发布在《
道方
图说
》时,内心是十分激动雀跃的,脑海中一下子浮现出刑诉课上老师强调的“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故笔者以韩国电影《辩护人》为背景,在此探讨“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的话题。
韩国电影《辩护人》以已故前总统卢武铉为原型,刻画了一个重情重义、从底层开始努力奋斗的主人公形象。电影的前半部分描述了主人公宋佑硕努力考取韩国司法考试,在成为律师后抓住韩国经济发展浪潮,先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后转型成为税务专业律师,为了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唯利是图”地拼命工作。
电影的高潮发生在宋佑硕作为汤饭店主人的儿子的辩护律师,为那群被抓的“赤色分子”青年辩护。在电影尾声,主人公宋佑硕并没有主角光环,在他的辩护下几位青年还是被判刑,而他自己也坐到了被告席上。但是这次宋佑硕不再形单影只,而是有99位律师站出来为他伸张正义,上演着“一个我倒下,千千万万个我站起来”的英雄情节。
作为一名法学生,在观看完影片后深刻领悟到:
专业知识的学习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维护法律尊严的初心不变。假设宋佑硕并没有坚定选择初心,那么在韩国釜林事件上,这些青年的正义将永远缺席。
回归到主题“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上,笔者从以下两个角度分析:
一方面,从被告人的角度:
电影情节里,在国家政权变动背景下,青年聚集行动被视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坏人”。但是,“坏人”这个概念只是普通大众对于个人在道德层面的判断,我们得明确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好与坏之分,借用罗翔老师的话“只有小朋友才区分好坏问题,法律人区分有罪和无罪问题”。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认为的“坏人”不一定就是有罪之人。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人权,有权获得辩护,只有通过法庭的审判才能确定一个人是否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在这个层面,为什么坏人有辩护的权利,是因为其所有的目的都是为了无辜者不会被侵害。
另一方面,从辩护人的角度:
宋佑硕律师在电影后半部分为朴镇宇辩护,是为了保护公民,为了程序正义,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在他决定接受这桩诉讼时,虽然有情感因素的驱使,但是他在翻阅资料后,发现根据现行韩国法律,青年是无辜的,因为韩国法律没有一个罪名可以匹配其行为,所以他为“坏人”辩护是为了维护青年不被提前打上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权益,为了维护法律的正义,所以通过在法庭上不断发出质问,发现真相,为青年洗刷罪名。
这使我联想到之前看过的一部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其中的男主人公专为“杀人凶手”此类的恶人做辩护,他用行动表达的是:法律赋予ta死刑那么ta便是死刑,但是大恶之人仍然有权为自己辩护,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于是主人公通过探讨大恶之人为何至此的原因,帮助凶手以及被害人家人走出阴影,同时帮助社会有效规避一部分风险。
以上两位律师都体现了保障被告人的人权与辩护的权利,纵使被告人是有罪之人,但惩罚ta也要按照正确的程序,因为只有维护程序正义,正义才可以走得更加远,更加久,更加稳定。
在这个层面,律师为坏人辩护,是为了当每个无辜者被污蔑成罪犯时,有人可以为其辩驳澄清,而不是被一棒子打死、百口莫辩,为罪犯辩护是为了正义能够准确无误地伸张,确保法律的绝对公正。
“
当法律成为社会的一种运行机制,当权力一手遮天时,法律也许是约束他们的最后一道底线;当平民沉冤得雪时,法律也会是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希望每个司法从业者包括未来的自己都可以守住初心,用毕生维护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