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一般认为是
以自我民族的利益为基础而进行的思想或运动。
(维基百科)
美国学者汉斯•科恩认为民族主义“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应该被看作是
一种思想状态
”;英国学者爱德华•卡尔则认为民族主义“通常被用来
表示个人、群体和一个民族内部成员的一种意识,或者是增进自我民族的力量、自由或财富的一种愿望
”;
埃默森对民族主义的界定则是:“民族是这样一些人的共同体,他们觉得自己在两层意义上属于同样的人,即他们分享了非常重要的共同遗产,同时在未来具有共同的命运……民族如今是最大的共同体,当情况紧急时,有效的指挥……忠诚,优先于其内部更小的共同体要求,以及一个更大的社会里可能超出它的界线或包围着它的共同体的要求……在这个意义上,民族可以被称为一个终极的共同体,这意味着,就目前来说,它是人作为社会动物的旅程的有效终点。”
(转引自《政治心理学》)
Martha等学者则对埃默森对民族主义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的理解,即
民族主义者把自己首要忠诚给了他们所感知的民族,而民族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政治认同的内群
。因为强烈的依恋着他们的民族,民族主义者致力于这个民族共同体的统一、独立、尊严个福利,即使不喜欢共同体的政府或统治者,他们也爱这个民族本身。
根据Martha等学者的研究,民族主义者会有几种行为为模式:
(《政治心理学》)
第一种,与非民族主义者相比,民族主义者往往
对其民族国家所受到的威胁更加敏感
,而且他们借以观察威胁者的意象是
偏激的
。
第二种,民族主义者,特别是民族主义的领导者,对提高这个国家影响力的机会非常敏感,而且比非民族主义者更有可能认真地
考虑在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扩大国家影响力的选择
。
第三种,民族国家的公众有一种强烈倾向,即把国家边界外存在的一些社群——他们认为是其民族共同体一部分的人——
整合
进来。
通常民族主义者希望其民族有一个
地域国家
,而且他们想让这个共同体的所有人生活在这个国家中。
第四种,民族主义者比非民族主义者更关心其国家的
声誉和尊严
,而且民族主义者更愿意采取行动以纠正其所感受的公开侮辱。
第五种,一个民族国家的公众更可能
受伟大利益的影响
,并因而希望看到国家的声誉和地位的增进,进而得到全球的承认。
第六种,与非民族国家的领导者相比,民族国家的领导者更能够
有效的呼吁民众做出巨大牺牲
,以增加国家的权力。
第七种,公众更愿意在军队中
服役
,也更愿意为保卫国家而
献身
。
第八种,一个民族国家的公民更有可能
赋予领导者相当大的自由
,以在维护这个国家的利益过程中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