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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之下望商鞅:担当生前事,何计身后名

识局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10-12 10:29

正文


文/张洛鸣

(识局微信公共账号zhijuzk)




前言·能让人争论不休,也是种本事


一个复杂的历史人物,往往不能用简单的“好”或“坏”来形容,也不能用抽象的“成”或“败”来概括。于是,商鞅死的时候,被撕成了好几片,他死后,围绕他的争议把历史学界也撕成了好几片。


很多后人曾试图给他一个盖棺论定的评价。可是该怎么评价呢?大秦帝国崛起的道路上,镌刻着他的足迹,大秦王朝崩塌的废墟里,掩映着他的阴影;他看上去很成功,不仅让国家变得强大,自己也体验了常人无可企及的富贵荣华,他似乎又很失败,不仅给国民带来痛苦,自己也遭遇了常人无法经验的身死族灭。于是,后人崇拜他,也鄙夷他,赞颂他,也唾弃他,“棺”虽早已盖上,“论”却定不下来。人们大概只在一点上能达成共识,那就是不管你喜欢他还是讨厌他,都不能无视他的存在,都绕不开他的历史。


因为在华夏文明共同的源头上,有一段历史,是他创造的。


我无意抬高或贬低这个人。只是,如果千年之下,他的名字依然没有湮没于尘埃,那还不能印证他的杰出吗,如果千年之中,人们围绕着他的名字争论不休,那还不能说明他很了不起吗。


请注意,“杰出”和“了不起”在这里都是中性词,无关“好坏”。我只想借此表达:他是个值得详细侃一侃的历史人物。


顺便说一句:侃历史的文章,一般都比较冗长乏味,而这一篇,尤其冗长乏味。所以,读者看不完就关我是理解的,看完了骂几句我也是理解的,只是斗胆请求各位:如果您想骂,那麻烦您看完全文之后再骂,而不要看到第一句不喜欢的话就骂。


说不定后面我会提到,我也不喜欢呢。




一·被误会的法家


商鞅原来叫公孙鞅,因为他是卫国人,所以也叫卫鞅。至于“商鞅”这个现在大家最熟悉的名字,则是他混出来之后才有的,当他活着的时候,如果有人当面叫他“商鞅”,他可能还要愣一会儿才能意识到是在叫他。


当然,甭管商鞅叫“卫鞅”、“公孙鞅”,还是叫“商君”、“大良造”,都无所谓,反正大家知道说的是他就行了。只是,这件事或许反映出一个问题:“当时”和“后人印象中的‘当时’”是有区别的。后人看到的历史,多半是被加工处理过的文字记载和高度概括的抽象概念,而当时那些鲜活、具体、复杂的细节,则湮没在漫长的时空距离之中。如果现在的我们看五十年前的电影,还会产生很多理解上的偏差,又怎么能指望通过两千年前的竹简来还原“历史的真实”呢?


但我们也没有别的办法。像“沙丘之谋”这种事,据说只是胡亥、赵高和李斯三个人的私聊,可是司马迁不知从哪搞来一段聊天记录,说得活灵活现,我们也只能相信。还有《商君书》这本号称“集中体现商鞅思想”的著作,吕思勉说它真是商鞅写的,郭沫若说它真不是商鞅写的,到底是不是呢?反正我们也没见过商鞅的稿费收据,只能说不知道。


这样说起来,后人对历史产生一些误会,大概是不可避免的。当然,我不是说既然这样咱干脆别研究历史了,而是说“模糊”和“不确定”才让历史更有魅力——当面对着一个复杂的历史人物或事件,如果我们只从一个角度切入,只知道一些固定的、表面化的、答案式的知识碎片,可能容易偏离真相;但如果能从多个角度审视和思考问题,或许更接近真相也说不定。


商鞅和秦孝公见面的故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在这场经典程度堪比屌丝到世界500强公司面试的会谈中,商鞅先是给秦孝公讲“帝道”,把秦孝公讲得哈欠连天;又讲“王道”,秦孝公还是提不起兴致;接着讲“霸道”,这回秦孝公有点动心;最后讲“富国强兵之道”,忽悠得秦孝公直呼相见恨晚:哎吆我去,人才啊这是!


现在人们说起这个故事,通常都感叹商鞅的聪明博学、灵活多变,可是换个角度看,他自己的信条到底是“王道”、“帝道”还是“霸道”呢?他真的有非常明确和坚定的信条吗?


可能,商鞅早就料定秦孝公对“帝道”和“王道”不感兴趣;可能,他只是在试探秦孝公变法的决心;但也可能,他本身就是个“推销员”,客户喜欢哪个“道”他就讲哪个“道”,反正只要把自己“推销”出去就好。


我知道大家不愿相信最后一种可能,我也不愿;何况从商鞅在变法中的坚定程度来看,这种可能性似乎也不大。但这至少能说明一个问题:商鞅,以及他所代表的法家,或许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么一根筋。


法家经常给后人留下一根筋的印象。甚至,有些人一听“法家”这个名字,就下意识地以为这家人都强调现代意义上的“依法办事”,仿佛他们如果也搞点变通、耍点心眼、玩点权谋,就不算“法家”了。但事实可能并非如此。就拿商鞅来说,他属于法家三大流派——“法”、“术”、“势”中的“法派”,比什么申不害、慎到之类要“现代化”得多,但就算如此,他的套路其实也还是“法令”和“权术”的结合体。


顺便声明一下:我不是以现代的标准苛责古人,只是说,古人毕竟是古人。


当然,商鞅虽是古人,但他的很多思想放到今天也不过时。比如,他很看重“明确所有权”这件事(《商君书》中的“定分”就是确权),在他看来,只有确权才能“止争”。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他做过一个很形象的说明:“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未定。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这话实际上等于在说:商业交换之所以成为可能,正是因为商品的所有权归属明确;要是法律不保护商贩对兔子的所有权,那谁还掏钱买,直接抢不就得了。


又比如,商鞅注意到了国君更替对国家发展的影响——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这些烜赫一时的霸主去世后,他们的国家都没能长期维持霸业,这说明光凭国君的个人素质来治国是不靠谱的。可是,当时的血缘继承制又没办法保证每一代国君都杰出,于是他设计了一种新的解决办法:用“法治”来取代“人治”。他认为,一旦法条确定了,甭管每一代国君想干啥,他都得在法条的框架里干,这样一来,在没有“明君”的时候,“良法”也能让国家继续运转。这个思想后来被韩非子继承。


再比如,商鞅知道光“立法”还不够,“执法”也同样重要。他说,法律这玩意的权威和效力到底有多大,取决于它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是有钱就能保外就医,没钱就得蹲号子,那老百姓就不会服气,更不会敬畏你的法律。所以,虽然他自己也是“大夫”的一员,却特别反对“刑不上大夫”,一有机会就狂喷这种规则。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还提到了执法中的“自由裁量”问题——他发现,法律条文写得越深奥、越模糊,老百姓越搞不懂,负责执法的官吏的权力就越大,因为解释权在他手里,他说你犯法你就犯法,你半点脾气都没有。为避免这种情况,商鞅规定“诸官吏及民,有问法令之所谓也于主法令之吏,皆各以其故所欲问之法令,明告之”,又说“故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知遍能知之”,意思是法律第一要公开透明,第二要通俗易懂,让最笨的人也能搞清楚到底哪些行为算是“犯法”,这样官吏就不敢乱来。


这样看来,商鞅确实是个挺“现代”的人,如果他能活到今天,开个“商君说法”之类的公号,应该也能圈不少粉。不过,他也不是处处都“现代”,比如秦孝公的儿子赢驷(后来的秦惠文王)犯了事,该受“墨刑”,他却把这刑罚给了太子的两个老师,理由是“你们咋教的孩子”。


这事儿要搁在今天,等于说初中生在街上打了人,警方却拘留他的班主任,绝对是个笑话。可是在商鞅的时代,这件事却很严肃,别看他没有直接处罚太子本人,竟也让太子记恨了一辈子,日后他被车裂,这是祸因之一。


这是因为我们理解的“不平等”,在他那个时代已经“平等”得过了头。这种“法家”与“法治思维”的区别,只有代入当时的情境才好理解。


不过这还只是时代差异造成的小区别。至于那些更本质的区别,就不仅仅是时代的问题了,它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三观。




二·被放大的善与恶


在法学领域,一直有个不怎么热门、却又时不时被争论一番的话题:“恶法亦法”和“恶法非法”到底哪个对。举个例子,人类现存最早的成文法《汉莫拉比法典》规定,上等人打死奴隶,赔点钱就完事了(而且还不是赔给奴隶的家人),那么奴隶应该遵守这项规定吗?要说不该遵守吧,它毕竟是以国家名义颁行的,再怎么说也是“国法”,岂能不守;但要说应该遵守呢,这“法”又有点不大人道,毕竟奴隶的命也是命,岂能如此草率对待。


所以到了现代,主流法学思想一般都承认“民众是立法的主体”,也就是说,法律必须保证国民权利和义务对等,而且一部法律只有获得绝大多数民众认可(至少是不反对),才能对民众产生约束力。这基本上已经等于承认“恶法非法”了。可是商鞅显然不这样认为。在他搞的秦法中,国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大对等的,等级是比较森严的,刑罚也是比较严酷的。


比如商鞅曾说,“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这话什么意思呢?大部分学者认为,它说的是“国民不敢触犯法令,国家就强,国民敢于抗拒法令,国家就弱,所以好的国家一定要使国民不敢抗拒法令”,这个解释应该大致不错。但必须承认的是,从这句话的上下文来看,把“弱”理解为“不敢抗拒法令”多少有点牵强,所以也有些人认为,它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商鞅确实不太喜欢“强”的民众。在他看来,民众一旦翅膀硬了,就会不听招呼、不好使唤,所以才说“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意思是“老百姓地位卑贱就会崇尚爵位,性格怯弱就会尊敬官吏,生活贫穷就会重视赏赐”。这几乎等于说“只有让民众变得渺小,他们才会有求于我、服从于我”,或者也可以理解为“一旦我把优质资源垄断起来,民众当然围着我转”。


从他的这些言行看,我固然不敢说他不关心秦民的幸福;但“实现秦民的幸福”确实不是他的目标。


那他的目标是啥呢?目标又该怎么实现?他的答案是“民之所欲万,而利之所出一。民非一,则无以致欲,故作一”,意思是“民众想得到的东西很多,可是能让他们飞黄腾达的途径,就只有种地和打仗;如果民众不想走这条路,就没法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所以他们必须专心种地和打仗”。说难听点,这是要通过诱导,把秦民变成生产粮食和发动战争的机器,把秦国变成一座农场、一座兵营。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秦法对“战”的奖赏极为优厚,惩罚也极为残酷:“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百将、屯长在打仗时如果砍不到敌人的头,就砍他们的头;如果砍到三十三颗以上的敌人的头,就算达到了规定的数目,可以升爵一级);“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围攻敌国的城市,能够砍八千颗头以上的,或在野战中能够砍两千颗头以上的,就算达到了规定的数目,所有各级将吏都能得到赏赐)。这是一个红果果的“鼓励屠杀政策”,秦人之所以极端崇拜“战功”、喜欢杀俘虏,可以在这里找到原因。


平心而论,战国时代是个“大鱼吃小鱼”的时代,要想在兼并战争中存活并胜出,不狠一点是不行的——你不砍别人的头,难道别人就不来砍你的头?从这个角度说,商鞅搞这样的政策似乎也无可厚非。只是,这种“人头请功”的套路让秦民彻底失去了对生命的敬畏,却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为了让秦民彻底变成暴戾的战争机器,除“利诱”之外,“威逼”当然也不能少,比如禁止秦民辩论和听音乐。这个要求在今天看来挺无厘头的,但商鞅自有道理:“辩慧,乱之赞也;礼乐,淫佚之徵也”,意思是“巧言善变,聪明有智谋,是民众违法乱纪的工具;儒家繁琐的礼节,使人涣散意志的音乐,是导致民众放荡的原因”。总之,他不喜欢那些能让秦民变得有思想、有品位的事情,在他看来,这些人最好终日忙碌于沉重繁琐的事务,脑袋被机械的工作占得满满的,忘记思考和做梦。


他这样做,不光是怕秦民反对他。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的时候,有一群秦民聚集起来,到京师“献词说好”,也就是拍商鞅的马屁。结果商鞅说,“谢谢你们全家”,然后把他们全家都被发配到边远地区。


他脑子当然没毛病。他只是不想让秦民掌握一丁点话语权,因为话语权一旦落到这些人手里,今天夸他固然可以,明天回过头骂他又何尝不可?再说,夸也不一定夸得到点子上,说不定夸着夸着就偏离了变法的本意,造成混乱。那还不如直接让他们闭嘴。


不过,话虽是这么说,真想让所有人都闭嘴,其实挺难的。商鞅和他的手下官吏再能干,毕竟也是少数,秦国那么多民众,七嘴八舌说啥的都有,他怎么可能管得过来?于是,他设计了“连坐”制度。


“连坐”说白了,就是让秦民互相监视、互相揭发。商鞅把每五户人家编成“伍”,每十户人家编成“什”,“什伍”之中一家犯了事,另外九家必须检举,否则跟犯事的人一同受罚。特别是担任“伍长”、“什长”的人,责任更大、罚得更狠,所以他们必须时刻盯紧自己的“辖区”,确保不出一点岔子——以前,能说能不说的话,说说可能也无妨,可干可不干的事,干干大概也可以;但“连坐”一出,能说能不说的、可干可不干的,就不要说、不要干了。


这个规则的效果可谓立竿见影:本来,光靠商鞅和他手下的官吏,无论如何盯不住那么多秦民,但有了这个规则之后,秦民自己盯住了自己。你还不能说这没有正面意义,毕竟它降低了秦民作奸犯科的概率,也节省了官吏来回巡逻、维护治安的成本。只是它的负面意义可能更大:“什伍”中的人们本来都是亲戚或近邻,平时就算不怎么相亲相爱,至少也不相恨相杀,可是在“连坐法”之下,他们却不得不彼此防备、互不信任。


从某种程度上说,“连坐法”放大了人性中的恶。要知道,在利益面前,有些人或许还能不为所动,愿意厚道待人;可是面对恐惧,大多数人只能被迫对同类露出狰狞。于是,秦民为了自保,不得不对周围的人关闭心扉,从而变得愈加冷漠和残酷。


同时,“连坐法”也放大了商鞅的恶。由于互相猜忌,秦民变成了一盘散沙,除了秦孝公和商鞅,再也没人能把他们全部凝聚起来。这样一来,商鞅推行法令自然是“如臂使指”,任何事只要他要求办到10分,下面的人出于讨好和害怕,自然会办到100分。


但这真的是好事吗?有时候是好事,比如只要有一个郡守兴修水渠、发展农业,得到商鞅的赞扬,其他郡守绝不敢不跟着这样做,这样“善”就被放大了。但也有时候不是好事,因为“一言兴邦”的反面就是“楚王好细腰,宫人皆饿死”。


其实商鞅并没要求每个人都必须检举自己的邻居,就像楚王的本意也不是要求宫人都饿死一样。只不过,当早已存在的潘多拉盒子被打开,当恶意的大潮涌来,没人能置身事外罢了。


最终,商鞅在逃亡时因他的严刑峻法而走投无路,弄潮儿本人也遭到了自己亲手掀起的大潮的反噬。不过有意思的是,商鞅死,秦法却没有死;潮水之下无人幸存,潮水却得以幸存。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三·被推上单行道的大秦


商鞅没当过历史老师,却给后世史学界留下了一道很经典的思考题:若秦法真的是“恶法”,那秦民为什么要忍受它?就算他们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


对此,一个普遍的解释是“秦民质朴”。这话听上去好像是说秦民很傻,但事实上,“质朴”更接近一种精神上的空白状态:由于这帮人穷惯了,没见过“好日子”长啥样,所以“苦日子”对他们来说也就不那么难以忍受。


这话倒是实情。变法前的秦国,不光穷得叮当响,而且人穷志短,文化上也很low逼,虽然秦穆公时代雄起过一阵子,还是被东方各国瞧不起。也正因如此,秦孝公才会极力支持变法:老子蒸不起窝头,争口气总行吧!大良造,你可一定要帮寡人修理修理那帮孙子啊!


接到任务的商鞅微微一笑。他知道,这个任务虽然看上去光荣而艰巨,但事实上,列国中再没比秦国更适合实践法家思想的了:当时,风靡中原的儒家、道家、墨家,从未涉足过这片土地,什么“仁者爱人”、“道法自然”、“兼爱非攻”,秦民听都没听过,他们完全是一片文明的真空。也就是说,商鞅等于在一张白纸上作画,他不必适应秦民既有的文化习惯,也不用考虑妥协、修补和融合,只需要彻底的改变。


也只有秦国,才能实现彻底的改变。


然而“质朴”未必是商鞅变法成功的全部原因。要知道,秦民再“质朴”,也总归是人,如果大猩猩尚且珍视自由、渴望幸福,作为人类的他们又怎能甘做“农奴”?再说,从史料记载上看,秦民从一开始的“百姓苦之”“言初令不便者以千数”“相与哭孝公”,到后来“喜农而乐战”“道不拾遗,出无盗贼,家给人足,民用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有一个明显的转变过程,要说这种转变完全源自法家思想的“洗脑”,恐怕说不过去。


因此,更靠谱的解释可能是:商鞅变法在给秦民带来痛苦的同时,也给了他们实实在在的好处,用学术一点的话说,就是“废井田开阡陌打破了贵族对土地生产资料的垄断”,“军功授爵开辟了新的社会阶层流通路径”。当然,今天的我们不会觉得“万般皆下品,只有耕战高”是什么好事,但对那时候的秦国人来说,它至少比过去的“投胎决定命运”强多了。


——我不否认商鞅视秦民如蝼蚁、如草芥,但他至少给了这群蝼蚁和草芥一个凭汗水换前程的机会。当秦民觉得,“虽然眼下的劳役难以忍受、天边却闪现着希望的曙光”时,秦国的活力就得到了释放,“暴政恶法”也就不再那么触目惊心。


当然,“耕战”虽然总被放在一起说,但实际上“耕”的地位比不上“战”。比如《中国秦汉经济史》曾计算过商鞅变法后的秦国赋税,它的结论是,当时的实物剥削量(那时秦国还不使用钱)占秦国农民总收入的三分之二,劳役至少占劳动时间的七分之一,全部剥削量大概占到了总劳动量的五分之四。这样说来,秦国农民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


好在他们还可以打仗。


秦国大概是中国历史上最“斯巴达式”的政权之一,就算达不到“全民皆兵”的程度,离那个境界也不太远。后人曾做过统计,仅在秦王赢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发动的22场兼并战争中,秦军就砍了181万颗人头(注意,这是人头数,不是造成的死亡人数,后者估计还要大得多),抢掠的财富则只能用“不计其数”来形容。这当然也不是什么好事,但不能否认的是,它的效果很明显:对外战争既刺激了秦民的情绪,也拴住了他们的视线;他们压抑的情绪,在战争中得到了宣泄,失去的财富,在抢掠中得到了补偿。


或许,这才是商鞅和他的秦法大获成功的秘诀:他把“对内高压”和“对外扩张”结合在一起,把秦国变成了一台上紧发条的战争机器,而机器上的零件是不知道痛苦的——我不是说,他们不怕死,只是他们可以把自己的愤怒、伤痛和恐惧转移给别人。这也是秦国为什么一直维持严刑峻法、却能始终保持上升势头的原因。


商鞅本人的威望也有一半是对外战争造就的。如果没有河西之战,他恐怕不会获得“商君”的称号,秦民对他的敬畏也不会那么深。可以说,战争既是变法成效的试金石,也是变法者的纪功碑,这真是个好东西。


唯一不好的是,秦国一旦走上这条路,就不能回头,也不能停下,因为一旦停下,秦民的痛苦就无处安放了。可是,它又总有停下的那一天。于是,当“秦国”变成“秦朝”,当天下再也无国可灭、无城可抢,当大秦的君主和臣民都失去了对疆土的想象空间,秦法丑陋的那一面,就变得格外引人注目。


公元前221年,秦军攻占齐国,“秦王扫六合”的大业终于完成。这一年,距离商鞅之死已经过去117年,距离大秦灭亡还剩15年,它在不知不觉中走到了迫切需要仁慈的时刻。


然而商鞅的信条里,恰恰没有仁慈。当然,商鞅在一个世纪前就已去世,按说这个锅不该让他来背,可是大秦的严刑峻法,或者至少可以说大秦对严刑峻法的偏好,充满着他的影子。


在商鞅开启的百年扩张之中,大秦早已形成了对“耕战”和“峻法”的路径依赖,它既不愿意、也不可能再作出改变。“儒”与“法”的结合,要等待下一个王朝去完成。


至于商鞅和大秦,已经履行完他们的使命,走向了他们的结局。




四·他还能怎么办


商鞅所处的时代,是诸侯混战的时代,也是百家争鸣的时代。与他同时代的很多人,提出过很多种振兴国家的方案,商鞅为大秦选的这种,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管用的。


当然,儒家、道家和墨家的方案也未必就不管用。它们也都有自己完整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都描绘了美好的远景,如果某个国家真能沿着儒家的道路走上五百年,说不定也能兴盛,而且兴盛得更加持久和健康。不过问题是,它首先得保证不被“走法家道路”的国家灭掉。


“法家道路”是一种挺另类的道路。在诸子百家无不激昂慷慨地陈述家国大义、描绘美好前景的时候,法家直白地承认,人性中存在很多阴暗的地方,同时还直白地宣称,要以更大的阴暗来战胜这些阴暗。这样做很痛苦,但熬过这阵痛苦,见效就会很快。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商鞅和他的“法家道路”就好比辟邪剑法,第一关最难过,但只要咬牙挺过了这一关,进步就会邪门的快。你看,林平之练一年就能秒杀余沧海、岳不群练两年就能战胜左冷禅,除了BUG级的独孤九剑,世上再没比这见效更快的武功了。


但这样做的代价是整个人生失去平衡。可以说,岳不群和林平之都是被自己毁掉的,因为他们无法凭自身的力量调节这种失衡,更无法制止自己的欲望膨胀。从这个角度说,就在商鞅成就大秦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他的继承者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走向毁灭。


见效快的,副作用可能都比较大,这大概是没办法的事。


然而这不能怪商鞅。要知道,人类最大的悲哀就在于,他不是一个可以永远自我更新的物种,于是无论“儒家道路”、“墨家道路”还是“法家道路”,人们都只会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去适应它们。只要还有一线机会,大部分人都希望把身边的一切控制在自己熟悉的轨道,而商鞅所做的,却恰恰是让大部分人摆脱熟悉的轨道。


那是千古未有的事,也是开天辟地的事。千古未有意味着注定孤独,开天辟地意味着必然超前——在那个时代,不会有太多人真正地理解他,更不会有太多人发自内心地支持他。那他还能怎么办?用五十年教化人心、再用五十年步步为营,最后一朝厚积薄发?


他等不了那么久。就算他等得了,秦孝公也等不了,群雄逐鹿的局面更等不了。


所以他只能选择严刑峻法——反正他不选,也总会有别人选。正如“西方的商鞅”马基雅维利所说,“让人畏惧比让人爱戴更有用”,因为爱戴你的人是自由的,他们随时可以不再爱戴你,但畏惧你的人是不自由的,他们的畏惧并不取决于自己,而是取决于你。


这也正是他不让人说话的原因。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少数派,他那石破天惊的变法触动了太多人的利益,也让太多人不满,这时,只要有一个人公开表示反对却没有受到惩罚,很快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以至第N个人这样做,而且一个比一个骂得更凶。于是,他必须让所有人闭嘴,必须让每一个对他不满的人把不满埋在心里。


商鞅不会不知道,不允许别人表达不满,并不能真正地消除不满。但他这样做的意义在于:一方面,由于不满的人不能说话,所以他们找不到志同道合的人,如果每个人都势单力孤、相互猜疑,那人数再多也容易压制;另一方面,虽然让人闭嘴不会改变说话的那个人的观念,却可以改变那些本来没什么观念、只会跟风随大流的人的观念,以当时秦民的文化水平而言,后一种人恐怕占了大多数。


在理论上,商鞅当然应该尊重民意的自由表达,但这个理论不适合他那个时代。毕竟,双方开展理性辩论,让秦民自行判断和选择,只是一种理想化的模型,更现实的可能是,秦民会天然地倾向于人数更多、嗓门更大、情绪更激动、措辞更有煽动性的那一方。


而那一方不论是谁,反正绝不会是他。


商鞅这辈子好像很热闹,但实际上,他是在巨大的孤独中走完一生的。无论默默无闻之时,还是威名赫赫之际,无论高高在上,还是跌落神坛,他始终是一个人。


他孤独地开创了华夏历史的千年大变局,孤独地眺望着过去和未来,孤独接受着仰望和唾骂。


我不知道他究竟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也说不清他到底把大秦甚至整个华夏民族带向了什么地方。但我不否认,他是一个有担当的人。

担当生前事,何计身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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