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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第一 !知名艺人被指暴力殴打工作人员!

广州普法  · 公众号  ·  · 2025-01-27 16:18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F


近日

网友@黄毛毛111

在社交媒体自曝

“被男星张大大霸凌”

引发关注





女网友自曝被霸凌

辱骂、恐吓证据曝光




近日

昵称为@黄毛毛111 的女网友

在社交网站自曝

被拥有6000万粉的男艺人殴打”



据该名网友讲述

2024年10月27日

本是一个寻常的工作日

然而因一次脚本沟通的不畅

自己的命运被彻底改变



@黄毛毛111 表示



6 000万粉丝男艺人 因对脚本内容不满, 竟在酒店对她展开了长达两小时的“残忍折磨”。其间, 该男艺人在酒店用枕头、茶几、玻璃杯砸她。


当暴力逐渐升级,该男艺人的保镖和助理意识到事态严重性,上前阻拦。然而,男艺人并未就此罢休, 不仅将她电脑砸毁,还在她捡电脑的时候又飞踢了她一脚。


@黄毛毛111 还表示,过程中, 男艺人不断对其人格进行侮辱,其保镖更是蛮横地摁住黄毛毛的身体,强迫她弯腰道歉。



为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黄毛毛111

晒出了一段辱骂音频

音频中的言语粗鄙不堪

更有“我的话就是圣旨”的

恶劣言论


1月25日, @黄毛毛111 在相关爆料博文中@了男艺人张大大, 并指其“派社会未知人员三更半夜上门砸门”。



她还控诉受到张大大的签约公司无忧传媒威胁。 被张大大殴打之后不给任何解决方案,还威胁开除她,并且不会给任何赔偿。当她想离开时,一度受到阻止, 无忧传媒方面强制要求她删除视频。




公司回应:

暂停与其一切业务开展




1月26日凌晨

张大大所在公司无忧传媒就

“该公司员工被艺人霸凌”一事

发布声明




随后,当事人@黄毛毛111 就声明回应表示: “谢谢。1.谢谢贵司对我进行的安慰疏导;2.谢谢贵司未能获得可信证据;3.谢谢贵司先撤刊例,后发声明,以及对我的沉默。”



消息发酵传播后

引发网友极大愤慨

网友纷纷质问张大大

“是不是你做的”“把话说清楚”

……


截至目前

张大大并未回应此事


张大大


张大大,本名张韡(wěi),1990年11月2日出生于上海市,中国内地男主持人,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


张大大签约的无忧传媒官网称, 该公司是一家专业的互联网型经纪公司。在直播、短视频和电商等多领域均具有广泛影响力,是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公司签约主播达人超过10万人,其中全约优质艺人超5000人,全平台粉丝总量超20亿。公司成立于北京,直播基地位于杭州,采取北京+杭州双总部模式。


网上流传一句话说,“抖音网红千千万,无忧传媒占一半”,仅抖音平台,无忧就签约了10万+网红。从刘畊宏到新近爆火的麦琳,都是无忧传媒签约艺人。




律师称若举报属实

艺人张大大或涉多个违法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吉彬彬律师表示, 黄毛毛称被张大大用枕头、茶几、玻璃杯砸,还被踢电脑、摁住身体强迫弯腰道歉等行为,若属实,对方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使未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但此类行为也应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多次殴打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事抑或构成民事侵权,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被踢的电脑如果损坏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如毁坏的是急需使用的电脑导致正常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张大大不准黄毛毛离开房间,限制其人身自由,若属实,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张大大当众辱骂黄毛毛,使其人格尊严受到侵害,若属实,可能涉嫌侮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吉彬彬分析,如果指使他人上门恐吓的行为达到 “情节恶劣” 的程度,比如多次恐吓他人、造成他人精神严重受创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南方日报、 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扬子晚报、中国新闻网、现代快报、 @黄毛毛111 (*声明 :本号所发布的文章中包含律师或专家解析等内容仅为其个人的专业意见表达,不代表本平台的任何观点与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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