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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暴走团”与“暴言团”

热门精选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7-12 20:30

正文


昨日,洋葱新闻社发布一则洋葱新闻:


女孩加入暴走团,上班节省半小时


临沂女孩王佳以前上班总遇堵车,5公里的路要堵一小时。后来经妈介绍,她加入暴走团,暴走团有自己的专用暴走车道,堵车时他们也一路畅通,超公交车、私家车跟玩一样,上班直接节省半小时。


王佳幸福地说,加入暴走团简直像坐上了高铁,希望更多上班族加入。



“暴走团” 的讨论热度,起于7月8日的一场交通事故。


8日5时20分许,山东临沂一女出租车司机因操作不当,开车冲进暴走队伍,造成一死两伤,事后暴走团团长承认已占用车道十多天。


事故的冲撞现场很惨烈。出租车从队伍尾部直冲而来,一人被撞得高高飞起,另外几个人倒在了地上,现场一片混乱。



视频:新京报·我们


网友 @半杯咖啡 评论道:


从视频中看,这应该是个单行道,最左面有条黄实线,女司机往左行违章。女司机所在的车道应该是快速道,往右减速避让是应该采取的正确措施。女司机正常行驶,但未能及时发现前方人群并采取措施避让,是她自己的主要责任。
最后,一切的一切:如果,这帮暴走族没有占用机动车道,这一切后果,可能就永远不会发生。视频中的暴走族大声的质问女司机:看不到吗?看不到吗?我就只想问一句,你们脚下的道路是干什么的,你们看不到吗?



除了少部分理性的声音,网友几乎一边倒得认为过错在于“暴走团”。


“自找”“活该”之声不绝于耳,很多人甚至认为机动车正常驾驶遇到这种事情完全是倒霉,应该零责任。

@财经网 热门评论


一些媒体援引国外的做法支撑了这种观点。@香港商报 称,英国在处理机动车与行人相撞事故中,也不会简单的偏袒哪一方,特别注重责任认定。


这与我国的交通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此番差别引起一众网民跪舔:

@香港商报 热门评论


在其他博主的热门评论中,也有不少上升到了国家法制层次,批评我国只讲道德不讲规则。


@全民话题 热门评论


网友们的“活该”理论似曾相识。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国有过一段“撞了白撞”的规定,即“行人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无违章,行人负全部责任。


这一规定,曾博得很多叫好声。在机动车与行人的关系上,国人表现出空前惊人的“平等”欲望。很多人认为“撞了白”是整治行人守规则遵秩序的良方,乱世需用重典,不让缺乏规则意识的人吃吃苦头,没办法唤醒他们。


这与现在人们对“暴走团”的声讨,可谓如出一辙。



另外,虽然国外少数地方仍实行“谁有过错谁负责”的制度,但在交通侵权领域,往“无过错责任”方向发展是大势所趋。


即使在上述“跪舔”的英国,也有强制保险制度,使遭受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的机动车乘客和机动车以外的第三人都能获得保险赔偿。


毕竟,法律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好恶,亦不会意气用事。




暴走运动滥觞于美国,流行在欧洲,风靡了日韩……失控于中国。


北欧年轻人把这当作雅皮的运动,一般手持两根登山杖在平路上快速行走;美国人则是几个人一伙的在9点多钟(shopping mall开门之后,商店开门之前),在超市里循环快走。


之前,这种运动叫做”激奔“。而”暴走“一词引自日本,原指日本成群结队飙车、让人头疼的“飞车党”“坏孩子”。


一路走来,外来词“暴走”实现了华丽转身,变成一种集健身、休閒、娱乐、自信心培养、意志锻炼等为一体的新潮运动方式,成功收割了孤独寂寞的中国大爷大妈们。


与欧美暴走族相比,暴走运动结合出了国产特色。


依旧还是《小苹果》《最炫名族风》,熟悉的味道不一样的配方,孤独的大爷大妈们抛弃了俗套拘泥的广场舞,走向盘山路,走向机动车道,声势浩大得宣示着中老年人的地位。


他们组织俱乐部,多是几十人的队伍。在晨曦中,在雾霾里,暴走团们排着整齐队列在道路上疾走,他们统一着装统一口号,领头人扛着威风的大旗,腰挎播放器,声势浩大,引无数路人侧目、司机急停、居民折腰。



机动车道上暴走的大爷大妈如同“网红”般欣喜自豪地向镜头挥手

来源:青岛卫视


然而,祸就祸在这个“团”字上。


动辄几十人几百人的阵势,统一的服饰大声的音乐,浩浩荡荡排成长队,这还是中老年人锻炼健身的基础要求吗?


怕早已变味,变成了团队组织性的哗众


出事的暴走团——山鹰协会会长采访时称,活动场地不够,社会对老人不宽容。抛开确实存在的土地开发安排的原因,这需求是否就合理了呢。试问这么大阵仗的一个“团”,谁能提供那么多大块整齐的土地


团队规模小点成不成?要跑步分散开到安全地方跑跑行不行?正规集体马拉松那都要提前封路,何况你这是人数众多地走上马路。


很多人喜欢扎堆,个人在群体中总有一种自我隐匿感,认为可以无所顾忌。在统一着装统一口号的“暴走团”里,每个个体成了“我们”,雄赳赳走上了大马路。

作为个体的“我”不敢走上机动车道,因为一个人靶子集中,感觉被汽车撞的可能性大,说理也没法说;


“我们”就不一样了,气势上先给别人一种压迫感,哪怕违反法规也是法不责众怪不到我一个人头上,要撞死一堆你来啊,心理上觉得被撞的可能性小很多。

所以也不难理解视频中男子莫名理直气壮的那句:“这么多人你看不到啊!看不到啊!”


殊不知,汽车VS血肉之躯管你是“我”还是“我们”,事故来了就是100%,所有侥幸放纵交叠酿成了悲剧。




什么群体成了“团”,便有了种“合群的自大”(鲁迅),生生抵消可知可控的风险,抵消行为方式的恶。


胜了,我是一群中的人,自然也胜了;

若败了时,一群中有许多人,未必是我受亏。


无论“暴走团”是亏了,还是口诛的“暴言团”胜了,

对于那位死者来说,她亏的是一条命,失去的已经不只是胜败了。



综合整理自:新京报、观察者网、今日话题、纸上建筑、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