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的所有进步都可归结到自由度的扩大上:经济自由造就了三十年的经济大发展,社会自由则形成了多元与活泼的社会,就连思想与政治自由虽然还有太长的路要走,但与改革开放前相比,无疑也有了一些进步。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的“中国梦”可能各不相同,追求也有差异,但从本质来说,都是在追求某种自由。不过,我今天要说的是,我们在不停追求自由,向世界先进国家靠拢时,也要开始正视、适应、学习一些“不自由”。而如果忽视了这些必须重视的“不自由”,恐怕追求自由也会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今天爆出几年前著名演员英达在美国分50次向几个不同银行存款46.4万美元,避开了一次存款超过1万美元必须申报的银行手续,结果发现后被控洗钱。据最新消息,英达承认指控以达成和解,可能换取较轻的惩罚,否则,仅仅以这种存款方式,说不清来源,就可以判刑最高达十年的有期徒刑,在偷税了的情况下,还可能全部没收这些存款。
我相信,没有在美国生活过的人,即便表面假装多么懂得美国法律,实际上也根本体会不到这条法律对于“自由的”的中国人来说,是多么的不可思议:你自己的钱,只不过为了少填一张表格,分开存进银行,竟然被控洗钱重罪?
这就是美国和西方国家的“不自由”,我是早在1998就领教过,并时刻防备类似乌龙发生在我自己身上。严格上讲,存进银行的每一分钱你必须能说出来源,是否来历不明,是否税后,否则,不查你就好,一旦查你,你肯定跑不了。在这种对金钱与财物极其“不自由”的制度下,公民老老实实纳税,公务员也不敢随便收取贿赂,银行的东西对政府几乎都是透明的。记得多年前美国曝出一个特大贪污腐败案,一位国会议员的保险箱里发现了五万元现金(具体金额我记不住了),而他由于从来不使用现金,这些钱又无法存进银行,结果就躺在国会的保险箱里,直到事发的那一天。
现在你设想一下这种“不自由”,中国没有吧?这届政府加大力度反腐之前,可以这样说,你存多少钱到银行都没事,更何况你可以用七大姑八大姨的身份证存。可在美国,不管是谁的身份证,如果突然存进大笔现金,信息都可能跳到税局、FBI反洗钱中心,911后又加了一个反恐指挥部那里。当然,在中国也有不自由的地方,上网、坐车等严格实现实名制后,犯罪最集中的银行,很多东西却都没有正规起来。更没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掌握一些公职人员等银行户口异动,更别说普通公民了。这就是差距所在。
说到这里,你也许会说这种“不自由”真是很不方便,没我们的方便,但这种“不自由”换来的是什么你知道吗?是你财富的真正安全!在美国,任何经历过这种严格的“不自由”之后的财富,任何国家与政权不得剥夺公民的私人财产。相反,在一个存钱很“自由”的地方,贪污受贿也很随便的地方,除非你最后带进棺材和你一起烧掉的,你什么时候敢说存在银行里的钱是你的,房子不会随时被拆迁、被没收呢?这是题外话,今天不聊。
说到自由和不自由,夹在中西方之间的中国香港最近给我们呈现了两个相当不错的例子,72岁兢兢业业工作了一辈子的特首曾荫权因为稍许的自由(与不该交往的商人过密)而被判监20个月。昨日,香港警察举行了大规模的自由请愿——政治中立的警察都可以上街游行示威,够自由的吧?但他们请愿的理由却是因为七名警察太“自由”而被判刑入狱。
这一点别说香港警察心里不服,就是内地广大网友也一直在为他们喊冤。不过,香港警察与部分香港市民的请愿主要是针对七警判刑过重,几乎没有人说七名警察无罪,而且,也几乎没有警察出来说,被打者判刑过轻,应该被打之类的话。但中国内地网友则完全不同,他们在声援被判刑警察的时候,更多地强调被打者挑衅警察,非法占中,理应被严惩甚至被殴打,有人喊出了“活该”。
这件事其实涉及到“自由”和“不自由”界限。在西方国家和受其影响的中国香港地区,游行示威哪怕被政府宣布为非法,都有可能是最高宪法赋予下的自由:正如被港府定为“非法”的占中者与香港警察上街请愿一样。这种自由甚至是你没有权力允许或者不允许的!所以,进行中的群众情绪失控与警民冲突,不能严格放在“袭警”的范围里对待,这和街头一个小混混打警察或者罪犯拘捕是两回事,他们是在追求政治诉求。
所以我们看到,美国警察动不动就对路上不听话的黑人大打出手甚至开枪,可在占领华尔街等清场行动中,他们却在遭到了无数抵制时始终保持克制,没有过分使用武力(抵抗相当激烈,警察不得不动用一定的武力,可以看录像就发现问题),即便当时逮捕了不少人,旋即全部释放。这要是在街道上,你因为某些罪犯行为与警察如此剧烈的冲突,拒绝他清场,向他丢鸡蛋和杂物,估计早就被强大武力制服甚至打死了。
与此同时,香港警察的自由却不包括在制服了麻烦制造者(那家伙确实可恶,在香港警察精疲力竭时向人家身上泼洒黄色液体,警察没地方换衣服,得坚持到晚上,那得多难受,能不失控发火揍他)后对他进行报复性的殴打,哪怕一拳一脚都不可以。对警察“自由”如此严厉的限制,和对曾荫权的判刑出于同一个法理:在号称世界上经济自由度始终排在全球第一,公民自由度也亚洲少有的香港,有些方面的自由绝对比中国内地要小得多,其中就包括警察打人的自由和省级干部与人交往、收受小礼物的(一部旧的跑步机)自由。
中国这些年的进步同争取各种自由有关,但是时候在很多方面学习一下西方社会包括中国香港的“不自由”了。说白了,这种所谓的“不自由”,就是法治!法治在保障公民自由的同时,更大的作用是限制公权力、利益集团与犯罪团伙与个体的自由。公权力的过分自由,利益集团们的随心所欲,贪污腐败等各种犯罪份子们的违法自由,都是对普通民众自由的威胁和损害。没有限制不良自由的法治,自由最终只能是不受限制的公权力肆意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自由,贪污腐败、乱七八糟主导社会,最终让国家回到丛林法则主导下的“自由”。
而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最重要的是分清哪些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哪些是权贵与利益集团不应该拥有的自由,限制他们非法的自由,争取我们合法的自由,就是自由的真谛,也是中国未来一阶段发展中必须正视的问题。
杨恒均 201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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