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林区分了三个层面讨论“理性”问题。
首先是个体理性。谢林写道:“在经济学中,个体的理性决策是一个被充分讨论的领域。”然而,“个体决策不可能完全根据理性的推测,假如个体指的是活生生的人的话”。原因是,“在单个个体内部,有可能存在一个神经、大脑和身体化学反应的系统,能够交替产生不同的‘个体’,哪一个也不是唯一的人或自我”。“两个或者更多的自我交替支配同一个个体,它们有着不同的目标和品位,即使每个自我都积极地看待其他自我,也不得不解释为战略博弈,而不是联合优化。”且与不同个体之间的冲突可以通过沟通与调停达成一个理性方案不同的是,在单一个体内部,“由于不同的自我不能同时到场,所以很难在不同的自我之间进行调停”。因此,“我们不能指望,个体在对那些可以引起不同价值判断的事务进行选择时会表现出理性决策的应有品位来”。
正因为个体内部存在不同“自我”,所以,任何个体的人都有其“人与兽”的两面。而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谢林明确提出了道德与自律的重要性。道德与自律作为外在的“非正式社会安排”,可以压抑个体内部不同“自我”之间的冲突。也因此,正如著名的博弈论学者拉斯缪森(Eric Rasmusen)所评论的那样,在谢林所研究的合作博弈中,“道德因素是现实的。因为人们经常是道德的,至少假装如此。人们经常按照他们认为代表圣洁的行为准则去做。即使以金钱为代价。在讨价还价的实验中,即使参与人被赋予提出‘接受或放弃’方案的权利,但他往往提出大家平分的方案。有可能这是因为他崇尚公平,或许是他害怕自己拿走大部分收入时,对手及社会投来的鄙夷的眼光”。也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在道德与自律框架约束下,“真小人”被迫在行动上不得不“伪装成君子”,不敢放肆干坏事,甚至不得不跟着做一些好事。这本身是一件好事!
其次是集体理性。在主流经济学那里,“阿罗不可能定理”已经揭示,即使个体是理性的,也将因为各自“偏好”的不同,而无法达到决策上的集体理性。对此,谢林认为,个体即使行为符合理性假设,尚且无法达到集体理性,何况个体本身就是矛盾体?所以,那些把企业和其他组织行为都视为“最大化”的观点,在理论上都是靠不住的。如何解决集体“非理性”行为导致的冲突呢?谢林认为需要国家与立法,以“外在权威力量的介入建立起一个管理冲突的系统”。这实际上与“阿罗不可能定理”的现实含义是一致的。
Eric Maskin, Amartya Sen:《阿罗不可能定理》(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4)
第三个层面就是国际关系的“理性”。当然,国家是“集体”的更高形式。正如前面已经介绍的那样,国家间行为更是不可捉摸,更谈不上“理性”。为了达成“聚点”,谢林认为,国家间更需要沟通。他率先建议,在美国和苏联两国首脑之间设立“热线”以方便沟通,这一建议在一九六三年成为现实。谢林还提出,为方便调停,要维护联合国这样的机构和各方公认的国际法的权威。
1963年9月13日的美国《生活》杂志封面
总之,尽管当年在维护美国利益中,谢林提出过“战争边缘政策”这一看似强硬派的主张,并且影响了冷战格局,但总体上,在方法论层面,谢林是个“秩序主义”与“和平主义”者。与主流经济学迷信个体自由决策不同,谢林更笃信道德与信任,更强调国家与法律,也更主张沟通与调停。正因如此,谢林曾经称自己是“一个走上歧路的经济学家”(an Errant Economist)。当然,也正如诺贝尔奖对他的评语所言:“谢林,这位自称‘走上歧路的经济学家’,被证明是一位非常杰出的、具有开创性的探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