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肖捷今日(12月20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称,着力完善直接税体系。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经济观察网注意到,这篇文章11月份时曾被收录到人民出版社发行的《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一书,彼时文章名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肖捷发表的这篇4000余字的文章中,在“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这一小标题下提到房地产税的征收情况。
“从此次财政部长的文章可以看出,当前对于房地产税的开征应该说思路更加清晰,很多实质性的问题也得到了明确,尤其是对于房屋如何征收等问题都开始有了正面的答复,也标志着房地产税的改革正在加快。”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
严跃进表示,文章中最核心的一个内容实际上就是“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从这个表述来看,评估值的征收方式实际上就是对房屋持有环节的一个征税,所以在持有环节中,会基于房屋的原值和现有价值,以及考虑到房地产市场所处的环境、周边同类房产的价值等进行系统评估,进而可以得出相应的纳税份额。类似做法也是比较公平的做法,换而言之,评估值大征收越多,评估值小征收越小,符合持有环节征税的原理。
房地产税短期内会不会征收、征收后对房价的抑制作用有多大,在学界一直有讨论。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利娜接受经济观察网采访时说,很多人将房地产税作为抑制房价的一种长效机制,但是从国际经验来看可能达不到这种效果。房地产税2018年才纳入立法,而最终形成法律是需要一个过程,所以短时间内应该无法出台。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房地产税的定位目标是为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融资,与楼市调控并没有有直接关系。
肖捷在前述文中表示,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严跃进认为,该规定说明了一点,即房地产税的推进是要以立法为前提的,所以短期看不会征收,但是预计到了2020年会有很多实质性的征收措施出现。这个时间表目前来看,完成的压力不会太大。